(3)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未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关于超募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共计4,188,851,146元,主要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求,用于新建公司经营网点、支付购车款、支付银行保证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等,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序号 | 使用项目 | 金额 |
1 | 新建公司经营网点 | 1,341,498,200.00 |
2 | 支付购车款 | 498,515,900.00 |
3 | 支付银行保证金 | 934,022,400.00 |
4 | 偿还银行贷款 | 1,414,814,646.00 |
合计 | 4,188,851,146.00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予以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公司会计师专项鉴证报告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安永华明(2011)专字第60604719_A06号《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专项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的上述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证上字[2008]59 号)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项目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5日
附表一: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300,00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46,307,912.6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46,307,912.6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唐山市)汽车大市场重建、扩建项目 | 否 | 78,000,000.00 | — | 78,000,000.00 | 78,000,000.00 | — | — | 2011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德市)汽车市场搬迁、扩建项目 | 否 | 228,620,000.00 | — | 154,871,497.76 | 154,871,497.76 | — | — | 2011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张家口市)汽车市场搬迁、扩建项目 | 否 | 99,575,400.00 | — | 99,575,400.00 | 99,575,400.00 | — | — | 2011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衡水市)汽车市场及配送中心项目 | 否 | 361,624,800.00 | — | 68,062,429.52 | 68,062,429.52 | — | — | 2011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唐山遵化市)汽车市场及配送中心项目 | 否 | 180,000,000.00 | — | 78,722,230.33 | 78,722,230.33 | — | — | 2011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唐山唐海县)汽车市场项目 | 否 | 90,537,000.00 | — | 63,631,019.15 | 63,631,019.15 | — | — | 2011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唐山迁安市)汽车市场项目 | 否 | 80,000,000.00 | — | 73,350,958.84 | 73,350,958.84 | — | — | 2009 | 149,641,456.33 | 不适用 | 否 | |
(保定市)汽车市场项目 | 否 | 88,708,000.00 | — | 86,003,977.00 | 86,003,977.00 | — | — | 2011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沈阳新民市)汽车市场项目 | 否 | 40,000,000.00 | —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 — | 2011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本溪市)广州本田汽车专卖店项目 | 否 | 20,000,000.00 | —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 | 2009 | 24,415,452.03 | 不适用 | 否 | |
(延吉市)广州本田、斯巴鲁汽车专卖店项目 | 否 | 42,923,700.00 | — | 42,923,700.00 | 42,923,700.00 | — | — | 2010 | 47,517,609.58 | 不适用 | 否 | |
(白城市)广州本田、斯巴鲁汽车专卖店项目 | 否 | 31,166,700.00 | — | 31,166,700.00 | 31,166,700.00 | — | — | 2010 | 44,471,364.93 | 不适用 | 否 | |
(呼伦贝尔市)汽车市场项目 | 否 | 80,000,000.00 | —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 | — | 2011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原平市)汽车市场项目 | 否 | 30,000,000.00 | —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 — | 2010 | 14,963,721.61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451,155,600.00 | — | 946,307,912.60 | 946,307,912.60 | — | — | — | 281,009,604.48 | — | — | |
二、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400,000,000.00 | — | 4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 | — | — | — | — | 否 | |
合计 | — | 1,851,155,600.00 | — | 1,346,307,912.60 | 1,346,307,912.60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 |
证券代码:601258 证券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1-024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中部分网点经营品牌进行调整及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募投项目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部分网点经营品牌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并确认公司对 “(承德市)汽车市场搬迁、扩建项目”、“(张家口市)汽车市场搬迁、扩建项目”等9个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网点拟经营的25个品牌所做出的调整,并根据经营品牌做出调整后公司的募投项目已经全部建设完成,同意将募投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505,897,932.74元(包括利息收入及节余募集资金中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亿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前述两项议案尚待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投项目中部分网点经营品牌调整概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 48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40,006,74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称“安永华明”)出具的安永华明(2011)验字第60604719_A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章“募集资金运用”中“二、募集资金运用项目”披露如下:
项 目 名 称 | 总投资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一、新建、改建经营网点项目 | 173,695.92 | 145,115.56 |
二、补充营运资金 | 40,000.00 | 40,000.00 |
合计 | 213,695.92 | 185,115.56 |
新建、改建经营网点项目中包括14个经营网点,其具体投资额如下:
项 目 名 称 | 总投资额 (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
(唐山市)汽车大市场重建、扩建项目 | 7,800.00 | 7,800.00 |
(承德市)汽车市场搬迁、扩建项目 | 34,870.00 | 22,862.00 |
(张家口市)汽车市场搬迁、扩建项目 | 13,202.54 | 9,957.54 |
(衡水市)汽车市场及配送中心项目 | 38,843.16 | 36,162.48 |
(唐山遵化市)汽车市场及配送中心项目 | 21,128.00 | 18,000.00 |
(唐山唐海县)汽车市场项目 | 10,353.70 | 9,053.70 |
(唐山迁安市)汽车市场项目 | 8,973.04 | 8,000.00 |
(保定市)汽车市场项目 | 10,500.80 | 8,870.80 |
(沈阳新民市)汽车市场项目 | 5,193.25 | 4,000.00 |
(本溪市)广州本田汽车专卖店项目 | 2,440.00 | 2,000.00 |
(延吉市)广州本田、斯巴鲁汽车专卖店项目 | 4,292.37 | 4,292.37 |
(白城市)广州本田、斯巴鲁汽车专卖店项目 | 3,116.67 | 3,116.67 |
(呼伦贝尔市)汽车市场项目 | 9,260.00 | 8,000.00 |
(原平市)汽车市场项目 | 3,722.39 | 3,000.00 |
合计 | 173,695.92 | 145,115.56 |
3、募投项目中部分网点经营品牌调整情况
公司拟调整9个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网点拟经营的25个品牌,相应替换或不再建设该品牌4S店。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拟经营品牌 | 调整品牌 |
(唐山市)汽车市场重建、扩建项目 | 通用五菱、奇瑞、五菱SPARK、一汽佳宝、长安、长安马自达、长城、哈飞、道奇 | 长城变更为斯柯达、 道奇变更为一汽丰田 |
(承德市)汽车市场搬迁、扩建项目 | 东风日产、上海大众、北京现代、斯巴鲁、一汽解放、福田欧曼、重汽、川汽、东风乘龙、陕汽、汇众卡车、北方奔驰 | 上海大众变更为广汽丰田、 北京现代变更为海马 |
不再建设一汽解放、北方奔驰、汇众卡车 | ||
(张家口市)汽车市场搬迁、扩建项目 | 奇瑞、五菱SPARK、斯巴鲁、一汽解放、东风乘龙、福田欧曼、重汽、陕汽、川汽、汇众卡车 | 不再建设汇众卡车、五菱SPARK |
(衡水市)汽车市场及配送中心项目 | 长安、五菱SPARK、斯巴鲁、一汽解放、福田欧曼、重汽、陕汽、东风乘龙、川汽、汇众卡车、北方奔驰 | 不再建设一汽解放、北方奔驰、汇众卡车、东风乘龙 |
(遵化市)汽车市场及配送中心项目 | 哈飞、一汽佳宝、通用五菱、长安、昌河、一汽解放、福田欧曼、重汽、陕汽、东风乘龙、川汽、工程机械 | 不再建设一汽解放、东风乘龙 |
(唐山市唐海县)汽车市场项目 | 重汽、陕汽、川汽、东风乘龙、福田欧曼、北方奔驰、跃进、工程机械 | 不再建设北方奔驰、跃进 |
(保定市)汽车市场项目 | 名爵、悦达起亚、奇瑞、海马、五菱SPARK、广州本田、斯巴鲁 | 悦达起亚变更为东风风神、 广汽本田变更为沃尔沃 |
不再建设五菱SPARK | ||
(新民市)汽车市场项目 | 一汽解放、福田欧曼、重汽、陕汽、川汽、北方奔驰 | 不再建设北方奔驰、一汽解放、福田欧曼 |
(呼伦贝尔市)汽车市场项目 | 上海大众、北京现代、斯巴鲁、陕汽 | 不再建设北京现代 |
除上述9个经营网点,其余5个经营网点的经营品牌均无变化。
4、募投项目中部分网点经营品牌进行调整原因
(1)根据对各地品牌认知度、市场环境及消费环境变化的进一步分析:
1)将3个经营网点中共计7个品牌调整为同等级或更高等级的汽车品脾;
2)将不再建设8个经营网点中一汽解放、东风乘龙、跃进、欧曼、五菱SPARK及北京现代等11个品牌4S店。
(2)公司目前已不再代理北方奔驰和汇众卡车两个商用车汽车品牌,故将不再建设5个募投项目中共计4个北方奔驰和3个汇众卡车4S店。
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概况
1、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鉴于公司对部分经营品牌做出调整后,募投项目已经全部建设完成。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为946,307,912.60元,节余募集资金为504,847,687.40元,截至2011年8月15日利息收入为1,050,245.34元,节余募集资金共计505,897,932.74元,具体情况见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
(唐山市)汽车大市场重建、扩建项目 | 78,000,000.00 | 78,000,000.00 | 0.00 |
(承德市)汽车市场搬迁、扩建项目 | 228,620,000.00 | 154,871,497.76 | 73,748,502.24 |
(张家口市)汽车市场搬迁、扩建项目 | 99,575,400.00 | 99,575,400.00 | 0.00 |
(衡水市)汽车市场及配送中心项目 | 361,624,800.00 | 68,062,429.52 | 293,562,370.48 |
(唐山遵化市)汽车市场及配送中心项目 | 180,000,000.00 | 78,722,230.33 | 101,277,769.67 |
(唐山唐海县)汽车市场项目 | 90,537,000.00 | 63,631,019.15 | 26,905,980.85 |
(唐山迁安市)汽车市场项目 | 80,000,000.00 | 73,350,958.84 | 6,649,041.16 |
(保定市)汽车市场项目 | 88,708,000.00 | 86,003,977.00 | 2,704,023.00 |
(沈阳新民市)汽车市场项目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0.00 |
(本溪市)广州本田汽车专卖店项目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0.00 |
(延吉市)广州本田、斯巴鲁汽车专卖店项目 | 42,923,700.00 | 42,923,700.00 | 0.00 |
(白城市)广州本田、斯巴鲁汽车专卖店项目 | 31,166,700.00 | 31,166,700.00 | 0.00 |
(呼伦贝尔市)汽车市场项目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0.00 |
(原平市)汽车市场项目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0.00 |
合计 | 1,451,155,600.00 | 946,307,912.60 | 504,847,687.40 |
2、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1)公司通过严格执行多供方采购制度及项目招标方式,较好的控制了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的成本;
(2)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公司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通过工程预算、工程监理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工程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工程总开支;
(3)根据当地汽车市场环境的分析和品牌认知度考虑,公司调整了部分经营网点经营品牌的建设。
3、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降低财务成本,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505,897,932.74元(包括利息收入及节余募集资金中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亿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已将募投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中的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故该笔款项同时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募投项目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部分网点经营品牌进行调整议案的意见
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调整募投项目中部分网点经营品牌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人同意根据本议案对募投项目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部分网点经营品牌进行调整。
2、关于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的意见
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在募投项目已经全部建设完成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及节余募集资金中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亿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最大程度上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人同意将募投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及节余募集资金中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亿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同意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5亿元募集资金转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再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四、监事会意见
1、关于公司对募投项目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部分网点经营品牌进行调整议案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中部分网点经营品牌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募投项目已经全部建设完成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及节余募集资金中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亿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最大程度上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部分网点经营品牌进行调整及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201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确认,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募投项目中部分网点经营品牌进行调整及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同意公司募投项目中部分网点经营品牌进行调整及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尚待通过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募投项目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部分网点经营品牌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两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中部分网点经营品牌进行调整及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5、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58 证券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1-025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9月14日上午9:00
●股权登记日:2011年9月8日(星期四)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冀斯巴鲁大厦C座四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本次会议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1年9月8日(星期四)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召开时间: 2011年9月14日上午9:00(星期二)
5、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冀斯巴鲁大厦C座四楼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包括以下10项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5、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6、 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
7、 审议《公司与乌海市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签订汽车改装服务合同的议案》;
8、 审议《公司与安徽冀东华夏专用车有限公司签订汽车改装服务合同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对募投项目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部分网点经营品牌进行调整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以上第1项、第2项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8项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由于前述第7-8项议案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本公司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1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关联交易公告和《公司关于募投项目中部分网点经营品牌进行调整及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股权登记日,即2011年9月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的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本公司股东均有权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士。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够表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2) 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3)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4)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 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a、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b、由委托人签署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c、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授权委托书;d、第三人的身份证件。
(6) 前述出席会议人员须在登记时间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6号中冀斯巴鲁大厦C座303
邮政编码: 100176
联系电话: 010-59767095
传 真: 010-59767091
联 系 人: 刘世博
2、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6日
附: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方法:在“赞成”、“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其他栏打“х”。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议案1 | ||||
议案2 |
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
委托单位:(盖章)
沈阳冀东广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拟转让房屋建筑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国友大正评报字(2011)第247A号
重要提示
本摘要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沈阳冀东广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拟转让的房屋建筑物进行了评估。
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为沈阳冀东广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拟转让的房屋建筑物(不包括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范围房屋建筑物共计10项(8项房屋和2项构筑物),8项房屋建筑面积为8,422.28平方米,有房屋所有权证6项,建筑面积8,318.28平方米,无房屋所有权证2项,建筑面积104平方米,2项构筑物为围墙和地坪;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7月31日。
评估师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等为前提,采用成本法进行了评定估算。
至评估基准日,沈阳冀东广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位于新民市胡台镇振兴街10项房屋建筑物的评估结果为:人民币1,647.28万元。
沈阳冀东广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房屋和构筑物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A | B | C = B- A | D=C/B×100% | ||
房屋建筑物类合计 | 1,409.03 | 1,647.28 | 238.25 | 16.91 |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 1 | 1,409.03 | 1,401.20 | -7.83 | -0.56 |
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 2 | - | 246.08 | 246.08 | - |
评估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2项房屋无房屋所有权证在评估报告中作了特别事项说明,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
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从资产评估基准日2011年7月31日起至2012年7月30日止。
本评估报告日为2011年8月24日。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8586 8816 传真:010-8586 8385 邮编:1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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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报告
第一部分 摘要
一、估价项目名称
新民市胡台唐轩英郡地块土地使用权资产核实地价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单位名称:沈阳唐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估价目的
委托单位沈阳唐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确定位于新民市胡台镇前胡台村唐轩英郡地块土地使用权价格,特委托沈阳筑波不动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其确定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提供量化参考依据。
四、估价基准日
2011年8月5日
五、估价日期
2011年8月5日至2011年8月11日
六、地价定义
待估宗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估价期日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外“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土地平整。
本次估价宗地开发程度设定为宗地外“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土地平整。
地价内涵为:
1.本次评估地价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
2.地价估价期日
设定基准日为2011年8月5日。
3.土地开发程度
土地开发程度设定为:宗地外达 “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土地平整。
4.土地用途
土地用途设定商业。
5.土地使用权年限
此次地价设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剩余年限:商业36.5年。
七、估价结果
单位面积价格:404元/平方米
土地面积:44362平方米
地价总值:17922248元。
大写金额:壹仟柒佰玖拾贰万贰仟贰佰肆拾捌元整(人民币)
详见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八、土地估价师签字
本项目由下列人员估价:
姓名 签字 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号
杜文喜 2002210103
安国旺 2007210002
九、土地估价机构
沈阳筑波不动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估价机构
负责人签字:
201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