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暨
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编号:临2011-034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暨
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1年8月26日在海南省保亭县海南君澜热带雨林温泉酒店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李伟董事主持会议。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亲自出席6名,委托出席3名,因工作原因,王大雄董事长、张荣标董事未出席会议,均委托李伟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吴昌正董事未出席会议,委托温建国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4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出售公司所持有的部分招商证券股票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11年年底前在证券市场适时出售公司所持有的部分招商证券股票,出售的招商证券股票数量不超过730万股,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具体出售事宜。
截止目前,公司共持有招商证券股票89,799,593股,已于2009年12月列入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已于2010年11月17日解除限售。公司对招商证券股票的初始投资总成本为81,926,400元,每股初始投资成本为0.91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采用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对于按信用风险特殊组合后风险一般的应收款项,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同意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应收帐款及其他应收帐款的坏帐准备计提标准变更如下:
计提标准变更前 | 计提标准变更后 | ||
账 龄 | 计提比例 | 账 龄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包括1年) | 5% | 1年以内(包括1年) | 3% |
2至3年(包括3年) | 30% | 2至3年(包括3年) | 25% |
新的坏账准备计提标准实施后,预计将使公司201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约150万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上半年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于2011年9月16日(为期半天)召开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海口公司总部会议室。
六、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9月16日上午9:00
3、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5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出售公司所持有的部分招商证券股票的议案。
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暨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2011年9月13日
1、截止2011年9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到会,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特别邀请人员。
(四)登记方法
1、参会手续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2)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参加会议。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2011年9月16日上午9:00前进入会场并提供相关证件,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会议主持人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2、股东或股东代表可以进行参会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参会登记办法如下: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11年9月14日-9月15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时间:半天
2、与会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6层公司证券部
邮编:570125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583985
传真:0898-68581486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序号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公司关于出售公司所持有的部分招商证券股票的议案。 |
如果股东本人(本单位)对有关审议事项的投票未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