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持有股份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
控股股东持有股份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
2011-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股票代码:002023 公告编号:2011-031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持有股份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8月29日,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本公司控股股东李再春先生通知,其于2010年7月9日质押给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本公司6,6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于2011年8月25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解除登记手续。
同时,李再春先生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股票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600,000股股票质押给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并于2011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李再春先生共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81,945,0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6%,本次质押66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05%,累计质押5,76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0.29%,占公司总股本的19.51%,剩余24,345,012股没有质押。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