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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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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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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金丰投资 编号:临2011-022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8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 关于转让所持上海龙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调整公司经营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公司“投资+服务”的战略转型,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公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房公司”)拟将所持有的上海龙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珠公司”)合计99%股权转让给公司合营企业上海财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金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的评估基准时点为2010年12月31日。经上海荣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龙珠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帐面总资产值为60,861,155.31元,帐面净资产值为60,000,000.00元。经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龙珠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经评估后的总资产值为141,457,388.26元,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140,596,232.95元。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上述经审计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为139,190,270.62元,其中本公司45%股权转让价格为63,268,304.83元,公房公司54%股权转让价格为75,921,965.79元。

      鉴于财金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财金公司双方股东同意各自向财金公司提供股东借款6000万元用于完成本次交易,借款期限不超过15个月。

      因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滕国纬先生为合营企业财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滕国纬先生回避了表决(详见临2011-023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新增与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新增与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星集团”)的互保额度2亿元(含2亿元),互保期限为三年,自互保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决定具体互保事宜。

      目前公司与中星集团的互保额度为10亿元,其中6亿元互保额度生效日为2010年4月15日,4亿元互保额度生效日为2011年4月12日,互保期限均为三年。

      由于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文杰先生、刘琦先生、何启菊女士回避了表决(详见临2011-024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2011-025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金丰投资 编号:临2011-023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公房实业有限公司拟将所持有的上海龙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计99%股权转让给公司合营企业上海财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以经审计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为139,190,270.62元,评估基准时点为2010年12月31日。

      ●关联人回避事宜

      关联董事滕国纬先生回避了表决。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进一步调整公司经营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公司“投资+服务”的战略转型。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调整公司经营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公司“投资+服务”的战略转型,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公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房公司”)拟将所持有的上海龙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珠公司”)合计99%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转让给公司合营企业上海财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金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以经审计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为139,190,270.62元,评估基准时点为2010年12月31日。

      因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滕国纬先生为合营企业财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滕国纬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上海财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98号1202-3室

      法定代表人:滕国纬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实业投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物业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登记代理,房地产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以上咨询不得从事经纪),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 关联关系

      因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滕国纬先生为合营企业财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海龙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主要从事上海市卢湾区瞿溪路1052号商办地块(“世茗国际大厦”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世茗国际大厦”项目占地面积0.23万平方米,拟建造一幢15层高的办公楼,地上建筑面积为0.92万平方米,目前已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上海龙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700万元,持有45%的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公房实业有限公司出资3240万元,持有54%的股权;上海复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60万元,持有1%的股权。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的评估基准时点为2010年12月31日。经上海荣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龙珠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帐面总资产值为60,861,155.31元,帐面净资产值为60,000,000.00元。经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龙珠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经评估后的总资产值为141,457,388.26元,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140,596,232.95元。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上述经审计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为139,190,270.62元,其中本公司45%股权转让价格为63,268,304.83元,公房公司54%股权转让价格为75,921,965.79元。

      五、股权转让其他约定事项

      1. 股权转让各方同意,财金公司应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十个工作日内首付60%股权转让价款,其余40%股权转让价款在完成工商变更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2. 股权转让各方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

      3. 股权转让各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产权交割日止, 龙珠公司所实现的相应于目标股权之损益均由财金公司享有或承担。

      4. 鉴于财金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财金公司双方股东同意各自向财金公司提供股东借款6000万元用于完成本次交易,借款期限不超过15个月。

      六、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进一步调整公司经营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公司“投资+服务”的战略转型。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吕长江、杨忠孝、唐豪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1.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公司转让所持上海龙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书

      4. 上海荣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沪荣业会审字(2011)1110号审计报告

      5.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财瑞评报(2011)2-03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金丰投资 编号:临2011-024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与

      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互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互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融资效率,满足融资所要求的保证条件,公司拟新增与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星集团”)的互保额度2亿元(含2亿元),互保期限为三年,自互保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决定具体互保事宜。

      目前公司与中星集团的互保额度为10亿元,其中6亿元互保额度生效日为2010年4月15日,4亿元互保额度生效日为2011年4月12日,互保期限均为三年。

      由于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文杰先生、刘琦先生、何启菊女士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亿元,法定代表人胡克敏,公司住所为上海市曲阳路561号,经营范围:建设基地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房产咨询,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建筑装潢,建材加工,技术咨询,附设分支机构。

      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中星集团总资产为2,314,713.61万元,净资产为755,520.69万元,资产负债率67.36%。2010年度,中星集团实现营业收入440,025.03万元,实现净利润101,930.87万元。

      目前,中星集团对公司的担保金额为93,000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中星集团资产实力较强,经营业绩和偿债能力良好,因此上述互保行为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吕长江、杨忠孝、唐豪就上述增加互保额度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1.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新增与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的互保额度是为了满足融资所要求保证条件的合理需要,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65800万元,其中对中星集团的担保金额为60000万元,其余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书

      3.《互保协议书》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金丰投资 编号:临2011-025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定于2011年9月16日召开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9月16日(星期五)下午13:30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上海影城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转让所持上海龙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新增与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9月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相关人员。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2011年9月14日(星期三)上午9:30至下午16:30到公司会议室(上海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29楼)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股东须持以下有关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③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六、联系办法

      1、联系地址:上海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29楼

      2、邮政编码:200003

      3、联系电话:021-63592020

      4、联系传真:021-63586115

      5、联 系 人:李雪琳

      七、其他事宜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礼品,也不以任何方式给予出席人员额外利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9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