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28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编号:临2011-042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2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8月29日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董事李结祥先生、周勇先生、张发松先生、独立董事李心丹先生、冯巧根先生、李远扬先生参加了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结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参见同日公告的“临2011-044-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31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1-043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2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8月29日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出席会议的监事有濮学年先生、史剑先生、黄林涛先生、黄东彦先生及赵琨女士。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濮学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认真审议,到会监事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对公司2011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及运作发表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切实履行了各项决议,有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及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结构合理,资产状况良好,半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按《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审批手续,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对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31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1-044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8]494号核准,公司于2008年5月向8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4,732万股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10.99元,募集资金总额520,046,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445,818.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04,600,981.6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47,320,000元,新增资本公积457,280,981.64元。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6,767,500元。
2008年5月2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天衡验字(2008)38号”《验资报告》。
2008年6月2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24,676.75万股。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合作建造和出口船舶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0,460.10万元,“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0,000万元。
“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因金融危机影响,实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且于2010年2月经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行了变更:其中1亿元用于新设江苏弘业艺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艺华”)实施古玩城项目,另20,000万元暂未明确投向,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古玩城项目资金已按计划全部投入到位,但因政府原计划的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未按期完成,故项目未全面启动。
2009年,船舶项目资金全部投入到位。截止2011年6月末,船舶项目共实现收益5,356.04万元,与项目预计收益存在一定差异。其主要原因在于受金融危机影响,船舶制造业陷入低迷,船舶业务的利润空间受到压缩;另一方面,为控制风险,公司减少了新签合同数量。
2011年5月,经公司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定向增发中暂时闲置的2亿元募集资金、已实施多年的船舶项目中的部分资金1亿元变更用途;并以本公司所持弘业艺华全部股权作价1亿元,合计4亿元,与控股股东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集团”)同比例增资江苏爱涛艺术精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涛精品”),并以爱涛精品为主体整合公司现有文化企业,大力发展公司文化产业。
截至报告期末,以上增资已经完成,爱涛精品更名为“江苏爱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并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完毕。
2、募集资金余额
在公司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于报告期内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1,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还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利息为31.97万元,暂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于2007年7月2日制订、并于2009年12月17日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两个项目的需要于2008年7月22日分别与江苏银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2008年7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临2008-027-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该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实际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亿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046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04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79.27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含变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本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 | 增资江苏爱涛艺术精品有限公司 | 3 | 3- | 3 | 3 | 3 | 0 | 100 | - | 在建 | 否 |
合作建造和出口船舶项目 | 部分变更用于增资江苏爱涛艺术精品有限公司 | 0 | 1 | 1 | 1 | 1 | 0 | 100 | - | 在建 | 否 |
原项目规模缩减 | 2.046 | 1.046 | 1.046 | 0 | 1.046 | 0 | 100 | 0.022 | 否 | 否 | |
合计 | — | 5.046 | 5.046 | 5.046 | 4 | 5.046 | 0 | - | 0.022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经2011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六届十四次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1年5月27日,该笔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形成的利息共计1031.97万元。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在公司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于报告期内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1,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还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利息为31.97万元,暂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期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增资江苏爱涛艺术精品有限公司 | 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合作建造和出口船舶项目 | 4.0 | 4.0 | 4.0 | 4.0 | 100 | — | — | 在建 | — | |
合计 | — | 4.0 | 4.0 | 4.0 | 4.0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2011年5月,经公司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定向增发中暂时闲置的2亿元募集资金、已实施多年的船舶项目中的部分资金1亿元变更用途;并以本公司所持弘业艺华全部股权作价1亿元,合计4亿元,与控股股东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爱涛精品,并以爱涛精品为主体整合公司现有文化企业,大力发展公司文化产业。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