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简称:新钢股份
股票代码:600782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购人名称: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城路8号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城路8号
联系电话:0791-5216084
签署日期: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在新钢股份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已取得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收购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为此收购人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五、本次收购行为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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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城路8号
法定代表人: 周应华
注册资本:175,946,461.43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6000011000418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及国有股权的管理和运营;资本运营;企业改制重组顾问、投资咨询和财务顾问;资产托管和代理;省国资委授权的其他业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经营期限: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360000763363555
股东名称: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城路8号
联系电话:0791-5216084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
江西省国资委持有收购人江西国资经营公司100%的股权,为江西国资经营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三、收购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收购人江西国资经营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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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购人所从事的业务及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前身为江西省外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组建于2005年1月,2009年2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转型为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是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江西国资经营公司直接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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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资经营公司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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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0年度、2009年度为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五、收购人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江西国资经营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任何处罚。
六、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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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
七、收购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江西国资经营公司通过其控股子公司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28)40.45%的股权。
除此之外,江西国资经营公司没有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八、收购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江西国资经营公司不存在持有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股份。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及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本次收购的目的是根据江西省国有经济战略发展规划,实现对优质国有资产的有效整合,进一步深化江西省国有企业改革,做优做强国有控股企业,全面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带动力和影响力,更好地实现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
本次收购有利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能够更好地改善、拓展上市公司运营环境,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符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原则和发展趋势。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江西国资经营公司目前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直接或间接增持新钢股份的股份的计划,也无对新钢集团所持新钢股份的股份进行处置的计划和安排。
二、收购人做出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1年4月16日,新钢集团临时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一致同意股东江西冶金集团将所持有的新钢集团72.91%股权无偿划转予江西国资经营公司。
2、2011年4月25日,江西国资经营公司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受让江西冶金集团所持有的新钢集团72.91%股权的事宜。
3、2011年5月10日,江西国资经营公司与江西冶金集团签署了《国有股权划转协议》,就江西国资经营公司受让江西冶金集团所持有的新钢集团72.91%股权达成协议。
4、2011年5月16日,江西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将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省属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国控公司的批复》(赣国资产权字[2011]196号),同意将江西冶金集团持有的新钢集团省属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予江西国资经营公司。
第四节 收购方式
江西国资经营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受让新钢集团72.91%的股权,而间接控制新钢股份77.02%的国有法人股(共计1,073,188,818股),成为新钢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一、本次收购前后新钢股份的控制关系
1、本次收购前,新钢股份的控制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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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收购后,新钢股份的控制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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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有股权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1、国有股权划出方:江西冶金集团
2、国有股权划入方:江西国资经营公司
3、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标的及价格:江西冶金集团将其持有的新钢集团72.91%的股权无偿划转给江西国资经营公司
4、划出方承诺:(1)新钢集团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2)划出方已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决议同意划出本协议项下的股权;(3)划出方合法持有的股权目前不存在质押、抵押、司法冻结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主张的权利。
5、划入方承诺:(1)划入方已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决议同意接受本协议项的股权;(2)如果划入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违反了对划入方有约束力的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其法律责任全部由划入方承担;(3)对划出方提供的任何有关划出方或新钢集团的有关商业秘密、财务资料等承担保密义务;(4)按照公平原则,积极配合划出方办理相关交接工作,并依照划出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文件;(5)在股权划转完成后,新钢集团将继续承担原有的债权债务;(6)由划出方为新钢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责任由其承接。
6、协议的生效、终止:本协议经江西省国资委批准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对要约收购的豁免批准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江西冶金集团持有新钢集团的股权以及新钢集团持有新钢股份的股权,均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采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不涉及资金支付。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后续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江西国资经营公司尚未有在未来12个月改变新钢股份主营业务的计划,亦无对新钢股份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后续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江西国资经营公司尚未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新钢股份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亦无对新钢股份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后续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江西国资经营公司暂无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包括更改董事会中董事的人数和任期、改选董事的计划或建议、更换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或建议。江西国资经营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没有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四、上市公司章程修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江西国资经营公司暂无对新钢股份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对被收购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江西国资经营公司暂无对新钢股份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西国资经营公司暂无对新钢股份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七、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西国资经营公司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江西国资经营公司将继续保证新钢股份的独立性。本次收购行为对新钢股份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新钢股份继续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
二、关于同业竞争
1、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江西国资经营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对国有资产及国有股权的经营管理,其自身不从事具体经营业务,与新钢股份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江西国资经营公司的下属企业主要从事化工、酒店经营及物业出租、畜产品出口等业务,与新钢股份之间亦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江西国资经营公司向新钢股份出具了《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关于避免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国资经营公司”)成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并未造成新钢股份市场环境的任何变化,江西国资经营公司与新钢股份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收购完成后,为避免将来与新钢股份产生同业竞争,江西国资经营公司特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及控制的成员企业,不与新钢股份进行同业竞争,保证新钢股份的利益不受到侵害;
二、在以后的业务发展中,本公司及控制的成员企业,也不与新钢股份从事具有同业竞争性质的业务,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新钢股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有此业务机会,本公司及控制的成员企业将采取向新钢股份转让与新钢股份相竞争的业务等措施来消除与新钢股份的同业竞争。”
三、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一)本次收购后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收购完成后,江西国资经营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可能与新钢股份发生采购、销售等少量关联交易。
(二)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了规范江西国资经营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新钢股份的关联交易,收购人特做承诺如下: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国资经营公司”)成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江西国资经营公司就规范与新钢股份关联交易问题,郑重承诺如下:
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尽量避免与你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与你公司将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你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未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累计交易总额高于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值5%以上的重大交易事项。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曾与新钢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过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目前收购人未有对新钢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更换的计划,亦不存在相应的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外,收购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明,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2010年11月17日至2011年5月17日),江西国资经营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新钢股份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江西国资经营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买卖新钢股份股票的行为;
二、江西国资经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买卖新钢股份股票的行为。
此外,江西国资经营公司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次收购决定,也未知悉有关收购信息。
第十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一、收购人最近三年简明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江西国资经营公司最近三年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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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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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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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购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意见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江西国资经营公司2010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审国际审字[2011]第10010152号”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为: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无偿划转为江西国资经营公司的子公司,该公司以前年度未处理挂帐损失93,762,507.53元,固定资产盘盈2,182,081.30元。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认为:除了前段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江西国资经营公司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江西国资经营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收购人年度财务报表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
以下内容为收购人201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收购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财务报表。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收购人编制的2010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收购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包括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两种类型。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支付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时,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日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
业务合并按相同的方法处理。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收购人及收购人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收购人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收购人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收购人合并范围。因此收购人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将被合并子公司的经营成果自收购人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起纳入收购人合并利润表中,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年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收购人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及经营成果纳入收购人合并财务报表中,并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年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收购人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收购人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及往来余额均已抵销。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当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入帐。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借款费用的原则处理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以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中项目下单独列示。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九)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几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它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
金融资产的确认是指将符合金融资产定义和金融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记入资产负债表的过程。金融负债的确认是指将符合金融负债定义和金融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记入资产负债表的过程。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
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除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其他金融负债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发生减值、摊销或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资产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当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金融资产已经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5、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
(2)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3)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4)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使用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没有表明利率的短期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现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很小的,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量。
6、金融资产的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以外的的金融资产的帐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其发生了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持有至到期投资
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根据期末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则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十)应收款项
收购人的坏账确认标准为:对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或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清偿责任,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时经公司批准确认为坏账。
收购人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坏帐准备按综合法计提(按账龄分析与个别认定相结合的方法计提坏帐准备),年末除对确信可以完全收回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帐准备,对有证据表明已难以收回的应收款项加大计提比例直至全额计提坏帐外,均应按应收款项各级账龄的余额和下列比例计提坏帐准备(另对关联方往来不予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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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按加权平均法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按单个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资产负债表日取得最可靠的证据估计的售价为基础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存货售价发生波动的,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作为调整事项进行处理;否则,作为非调整事项。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收购人存货采用永续盘存法。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领用时五五转销。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长期股权投资分为: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对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其他股权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的帐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投资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以非货币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收购人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照权益法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长期股权投资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后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5、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共有的控制。在合营企业设立时,合营各方在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在所设立合营企业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必须由合营各方均同意才能通过。
(2)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一般情况下收购人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6、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若对子公司、对合营企业、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其他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按类似的金融资产的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确定的现值与投资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以后期间均不予转回。
(十三)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
投资性房地产分为: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其中建筑物的折旧方法和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与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一致,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方法和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与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一致。
(十四)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固定资产的分类
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子及其它设备。
3、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
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按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旦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5、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收购人将其认定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固定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固定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固定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固定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固定资产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未确认的融资费用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
对租赁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应折旧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取得租赁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取得租赁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的处理原则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十五)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并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停建并计划在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等预计发生减值的在建工程,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旦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六)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账面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资本化的条件
在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时,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予以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3、暂停资本化
若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且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则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不暂停资本化。
4、停止资本化
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费用。
(十七)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计价
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一定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2、无形资产摊销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一致的方法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4、研究与开发费用的核算方法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从技术上来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应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十八)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能确定受益期限的,按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不能确定受益期限的按不超过十年的期限平均摊销。(下转B101版)
上市公司/新钢股份 | 指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省国资委 | 指 |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收购人/江西国资经营公司 | 指 | 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新钢集团 | 指 |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钢股份77.02%的股份,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
出让方/江西冶金集团 | 指 | 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 |
本次收购/本次股权划转/本次划转 | 指 | 江西冶金集团拟将其持有的72.91%的新钢集团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予江西国资经营公司,本次划转完成后,江西国资经营公司持有新钢集团72.91%的股权,从而间接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 |
《国有股权划转协议》 | 指 | 收购人与出让方2011年5月10日签署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本报告书 | 指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序号 | 核心企业 | 核心业务 | 持股比例 (%) | 注册资本 (万元) |
1 | 江西省畜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自营和代理畜产品、服装、地毯、食品、轻工 | 66.60 | 1,587.60 |
2 | 江西省长青国贸实业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生猪出口业务 | 100.00 | 2,500.00 |
3 | 深圳市春江庐山大酒店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于酒店经营、物业出租 | 54.90 | 9,682.64 |
4 | 深圳市春江宏丰经贸实业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物业出租及管理 | 59.34 | 1,510.00 |
5 | 江西集成置业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物业出租及管理 | 99.73 | 3,633.00 |
6 | 江西省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主营房地产开发 | 60.00 | 2,000.00 |
7 | 江西省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主营资产收购、资产处置等 | 100.00 | 29,056.72 |
8 | 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主营向企业投资及利用外资、资产经营、化工产品 | 63.04 | 31,677.00 |
9 | 江西省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主营金属批发等 | 77.22 | 400 |
10 | 江西省燃料有限公司 | 主营燃料油销售等 | 58.11 | 1,432.29 |
项 目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资产总计(元) | 2,428,521,426.15 | 1,066,741,969.23 | 506,159,091.26 |
负债合计(元) | 1,768,441,645.26 | 633,910,574.83 | 284,577,360.18 |
所有者权益合计(元) | 660,079,780.89 | 432,831,394.40 | 221,581,731.08 |
资产负债率 | 72.82% | 59.42% | 56.22% |
项 目 | 2010年 | 2009年 | 2008年 |
主营业务收入(元) | 1,083,747,026.90 | 329,550,482.69 | 346,093,047.37 |
净利润(元) | -183,017,468.48 | 9,756,318.78 | 6,688,296.37 |
净资产收益率 | -27.73% | 2.25% | 3.02%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1 | 周应华 | 360103196201280779 | 董事长 | 中国 | 南昌 | 否 |
2 | 李天红 | 360102195311284331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南昌 | 否 |
3 | 饶立新 | 360102196010144313 | 董事、财务总监 | 中国 | 南昌 | 否 |
4 | 钟仁宏 | 36010219600520385X | 董事 | 中国 | 南昌 | 否 |
5 | 房克宁 | 360103195606121712 | 职工董事 | 中国 | 南昌 | 否 |
6 | 龚建平 | 36010219611024635X | 监事会主席 | 中国 | 南昌 | 否 |
7 | 闵圣謓 | 360122197409122730 | 监事 | 中国 | 南昌 | 否 |
8 | 方文桂 | 360203195711253536 | 监事 | 中国 | 南昌 | 否 |
9 | 邱智 | 362101196403140650 | 监事 | 中国 | 南昌 | 否 |
10 | 刘琬 | 36010219730719632X | 职工监事 | 中国 | 南昌 | 否 |
11 | 王艳霞 | 360425196307210028 | 职工监事 | 中国 | 南昌 | 否 |
12 | 饶昌平 | 360102196207034433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南昌 | 否 |
13 | 钟洪 | 360103196405030755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南昌 | 否 |
14 | 李松 | 360103196405101752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南昌 | 否 |
15 | 姚伟彪 | 36232319720110695X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南昌 | 否 |
16 | 宋建平 | 36010319570206229X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南昌 | 否 |
17 | 袁祥渝 | 330106196412080412 | 法务总监 | 中国 | 南昌 | 否 |
18 | 王明招 | 360103196201090748 | 总经理助理 | 中国 | 南昌 | 否 |
19 | 任雁飞 | 360102197507020011 | 总经理助理 | 中国 | 南昌 | 否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31,786,356.54 | 82,636,588.57 | 41,228,030.0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80,128.50 | 5,957,123.90 | 3,075,431.00 |
应收票据 | 35,244,562.80 | 3,500,000.00 | |
应收账款 | 100,877,306.14 | 24,389,023.20 | 29,996,412.52 |
预付账款 | 171,972,788.16 | 73,209,408.26 | 55,805,617.55 |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 398,783,652.14 | 370,572,540.59 | 77,410,825.95 |
存货 | 192,791,526.34 | 61,547,167.11 | 42,294,021.4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4,740,228.26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71,095.95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59,547,644.83 | 621,811,851.63 | 249,810,338.50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200,000.00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48,540,480.63 | 44,135,499.01 | 14,588,602.31 |
投资性房地产 | 64,578,210.15 | 64,341,751.41 | 66,919,732.67 |
固定资产 | 647,855,396.40 | 145,297,687.88 | 154,556,399.35 |
在建工程 | 19,612,341.38 | 1,902,731.40 | |
工程物资 | 1,324,055.52 | ||
固定资产清理 | 17,852,560.3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6,116,915.57 | 7,910,749.22 | 7,526,971.10 |
无形资产 | 235,654,985.49 | 175,354,881.98 | 3,383,587.75 |
商誉 | 7,812,546.48 | ||
长期待摊费用 | 17,087,511.78 | 5,238,230.57 | 4,273,996.1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38,777.55 | 2,651,317.53 | 3,196,732.0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68,973,781.32 | 444,930,117.60 | 256,348,752.76 |
资产总计 | 2,428,521,426.15 | 1,066,741,969.23 | 506,159,091.2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7,320,000.00 | 178,070,000.00 | 65,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37,447,627.00 | 9,780,000.00 | |
应付账款 | 156,391,305.94 | 15,131,619.96 | 20,883,485.87 |
预收账款 | 72,328,365.61 | 24,837,085.49 | 29,388,334.58 |
应付职工薪酬 | 15,756,313.46 | 5,798,137.38 | 3,147,567.18 |
应交税费 | -698,437.53 | 5,841,010.88 | 4,826,159.24 |
应付利息 | 1,906,974.53 | 83,000.00 | 165,356.57 |
应付股利 | 6,155,408.09 | 6,155,408.09 | 6,155,408.09 |
其他应付款 | 886,075,519.45 | 385,719,385.59 | 116,894,589.6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741,969.17 | 1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5,669,261.8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06,094,307.52 | 631,415,647.39 | 256,460,901.2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9,333,403.53 | 26,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 ||
长期应付款 | 2,576,823.76 | 2,116,458.96 | 2,116,458.96 |
专项应付款 | 7,431,123.07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130.38 | 378,468.4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2,997,857.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2,347,337.74 | 2,494,927.44 | 28,116,458.96 |
负债合计 | 1,768,441,645.26 | 633,910,574.83 | 284,577,360.18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资本 | 175,946,461.43 | 175,946,461.43 | 150,000,000.00 |
资本公积 | 349,865,091.87 | 223,109,794.18 | 4,891,974.35 |
减:库存股 | -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 4,261,156.83 | 4,261,156.83 | 1,421,858.89 |
未分配利润 | -67,543,926.31 | 16,023,949.48 | 31,905,809.42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合计 | 462,528,783.82 | 419,341,361.92 | 188,219,642.66 |
少数股东权益 | 197,550,997.07 | 13,490,032.48 | 33,362,088.4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60,079,780.89 | 432,831,394.40 | 221,581,731.08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 2,428,521,426.15 | 1,066,741,969.23 | 506,159,091.26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1,083,747,026.90 | 329,550,482.69 | 346,093,047.37 |
减:营业成本 | 1,007,688,188.67 | 280,511,204.30 | 289,235,382.46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4,809,023.14 | 2,183,531.37 | 2,006,747.54 |
销售费用 | 32,458,088.78 | 25,056,763.21 | 23,803,130.87 |
管理费用 | 100,408,312.05 | 37,830,673.81 | 33,323,951.74 |
财务费用 | 26,178,014.00 | 6,395,838.88 | 4,658,009.79 |
资产减值损失 | 16,403,810.29 | 77,745.96 | 9,776.92 |
加: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 -1,938,857.05 | 2,864,809.90 | |
投资收益 | 2,391,160.25 | 3,407,651.45 | -287,057.2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474,010.62 | 53,455.44 | 80,952.27 |
二、营业利润 | -103,746,106.83 | -16,232,813.79 | -7,231,009.17 |
加:营业外收入 | 13,217,570.12 | 31,666,940.06 | 20,125,404.08 |
减:营业外支出 | 57,542,236.67 | 1,190,265.10 | 1,001,242.86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8,955,606.78 | ||
三、利润总额 | -148,070,773.38 | 14,243,861.17 | 11,893,152.05 |
减:所得税费用 | 34,946,695.10 | 4,487,542.39 | 5,204,855.68 |
四、净利润 | -183,017,468.48 | 9,756,318.78 | 6,688,296.3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1,488,335.38 | 9,299,370.12 | 5,441,350.54 |
少数股东损益 | -101,529,133.10 | 456,948.66 | 1,246,945.83 |
五、其他综合收益 | 1,035,989.50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81,981,478.98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0,452,345.88 |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1,529,133.10 | - | -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59,715,738.11 | 308,210,408.21 | 401,125,045.3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1,130,614.06 | 14,033,824.81 | 13,592,779.4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9,194,957.67 | 640,626,197.82 | 182,367,620.53 |
现金流入小计 | 1,700,041,309.84 | 962,870,430.84 | 597,085,445.2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98,879,733.01 | 297,828,263.51 | 376,953,086.7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0,179,480.57 | 30,792,338.24 | 26,228,938.9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9,792,508.62 | 13,213,699.35 | 14,898,242.0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1,623,865.60 | 638,214,007.88 | 105,168,105.99 |
现金流出小计 | 1,290,475,587.80 | 980,048,308.98 | 523,248,373.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9,565,722.04 | -17,177,878.14 | 73,837,071.5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4,327,045.00 | 27,078,839.42 | 14,778,338.25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3,344,250.20 | 15,365,941.68 | 1,732,929.5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2,223,118.80 | 1,010,286.00 | 12,940,436.40 |
出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0,577.91 | - |
现金流入小计 | 9,894,414.00 | 43,475,645.01 | 29,451,704.1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11,174,804.70 | 3,685,841.53 | 7,403,695.06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8,405,235.86 | 77,771,012.64 | 25,797,174.51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1,171,875.91 |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24,637,922.33 |
现金流出小计 | 19,580,040.56 | 82,628,730.08 | 57,838,791.9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85,626.56 | -39,153,085.07 | -28,387,087.7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40,000,000.00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11,140,000.00 | 659,000,000.00 | 85,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 | 24,207,110.78 | 6,789,708.76 |
现金流入小计 | 612,140,000.00 | 723,207,110.78 | 91,789,708.76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739,070,000.00 | 581,930,000.00 | 153,548,200.00 |
分配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1,116,379.71 | 19,845,291.90 | 15,785,870.9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6,303.00 | 57,474,770.46 | 39,349,844.38 |
现金流出小计 | 770,922,682.71 | 659,250,062.36 | 208,683,915.3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782,682.71 | 63,957,048.42 | -116,894,206.5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00,038.33 | -3,671.70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 241,397,451.10 | 7,622,413.51 | -71,444,222.79 |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5,005,872.59 | 41,228,030.03 | 112,672,252.82 |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6,403,323.69 | 48,850,443.54 | 41,228,030.03 |
账 龄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0 |
1 - 2年 | 10 |
2 - 3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固定资产类别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使用年限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26层及以上) | 5% | 50 | 1.90% |
房屋及建筑物(26层以下) | 5% | 35 | 2.71% |
机器设备 | 5% | 10 | 9.50 |
交通运输设备 | 5% | 10 | 9.50 |
电子及其它设备 | 5% | 5 | 1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