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
(控股)有限公司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控股)有限公司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2011-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82 股票简称:新钢股份 编号:临2011-24
转债代码:110003 转债简称:新钢转债
关于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
(控股)有限公司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接到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国资经营公司”)的通知,江西国资经营公司于2011年8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公告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317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江西国资经营公司公告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江西国资经营公司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导致合计控制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73,188,818股股份,约占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77.0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