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松德股份 编号: 2011-044
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在2011年8月15日向指定媒体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星期三)上午10:00。
一、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郭景松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郭景松、张晓玲、贺志磐、张幸彬、李克天;监事郭晓春、刘国琴、余小兰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永承、黄艳玲、胡炳明以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公司股份数58,476,6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比例为67.14%。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议案的表决情况
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或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8,4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8,4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8,4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70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关联股东郭景松、张晓玲、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平平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8,4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8,4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8,4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8,4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