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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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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17版:信息披露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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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厦门证券为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丁仁涛先生承诺函的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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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丁仁涛先生承诺函的公告
    2011-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新嘉联 公告编号:2011-45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丁仁涛先生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8月31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丁仁涛先生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并出具了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财驻浙监告(2010)31号)。

      为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本人兹承诺所有由上述行政处罚事项引发的股东个人或集体(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若造成公司实际损失的,实际损失的界定包括(公司实际支付的)相关赔偿(若有),相关律师费及相关诉讼费,均由本人向公司全额补偿。上述补偿将在公司2012年年报披露之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一次现金付清。”

      截止到2011年8月31日,公司已收到《民事起诉书》的纳入到此承诺项下的诉讼共有三起,累计标的金额43,159.66元加案件诉讼费。

      公司正积极应诉,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截止2012年年报披露日仍存在由上述行政处罚事项引发的股东个人或集体(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未决诉讼情形的,公司将与丁仁涛先生另行协商补偿方案。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电话:0573-84252627,传真:0573-84252318,我们也欢迎投资者登陆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cninfo.com.cn/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对公司提问。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新嘉联 公告编号:2011-46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起诉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8月30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应诉通知书》共三份。

      该院已受理三位个人投资者分别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累计标的金额43,159.66元加案件诉讼费用。

      公司正积极应诉,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电话:0573-84252627,传真:0573-84252318,我们也欢迎投资者登陆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cninfo.com.cn/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对公司提问。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