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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正和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34号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9月1日以书面传真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以通讯方式审议表决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书面回复表决,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申请人民币壹亿柒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因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正和贸易有限公司向(以下简称“正和贸易”)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亿柒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壹年。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和贸易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向中信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7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壹年。公司同意以下列方式为正和贸易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天津天誉轩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2号院2号楼一层101号、二层201号及三层301号的商铺资产为正和贸易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中的人民币150,000,000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房产建筑面积共计563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X京房权证丰字第230901号、X京房权证丰字第230865号、X京房权证丰字第231085号;所属土地证为京丰国用(2009)第00370号。

      2、同时公司同意为正和贸易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中的人民币20,000,000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特此公告。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正和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35号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正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贸易”)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正和贸易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福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人民币170,000,000元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为正和贸易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50,000,000元 (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0,000,000元(不含本次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金额:零。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9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申请壹亿柒千万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和贸易向中信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7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一年。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天津天誉轩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2号院2号楼一层101号、二层201号及三层301号的商铺资产为正和贸易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中的人民币150,000,000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为正和贸易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中的人民币20,000,000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为正和贸易提供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含本次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30,000,000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累计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净资产的22.60%,占公司总资产的12.26%。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正和贸易有限公司

      正和贸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注册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政府经济大楼二层203室

      法定代表人:林端

      公司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学险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木制品的批发、代购代销。对房地产、工业、农业、旅游业的投资;财务管理及信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

      总资产:71,799,554.04元

      负债:38,572,954.25元

      净资产:33,226,599.79元

      资产负债率为:53.72%。(以上数据经审计,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三、 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以其全资子公司天津天誉轩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2号院2号楼一层101号、二层201号及三层301号的商铺资产为正和贸易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中的人民币150,000,000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房产建筑面积共计563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X京房权证丰字第230901号、X京房权证丰字第230865号、X京房权证丰字第231085号;所属土地证为京丰国用(2009)第00370号。

      2、同时公司为正和贸易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中的人民币20,000,000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010年11月,正和贸易向中信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1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根据本次正和贸易与中信福州分行所签署的(2011)信银榕古贷字第20110799号《综合授信合同》第3.7条的约定“正和贸易与中信福州分行在此次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开始日之前已经发生但尚未到期的融资业务项下正和贸易应偿还或偿付给中信福州分行的款项,根据本合同的特别约定,并入本合同,作为本合同项下的融资,其本金占用本合同项下的授信额度,其本息和费用作为本合同项下正和贸易对中信福州分行的债务的组成部分”。同时根据上述《综合授信合同》第九条的约定“正和贸易已使用但未偿还给中信福州分行的款项(包括未到偿还期限),并入本合同,占用本合同项下的授信额度。该等款项的本息均属本合同项下正和贸易对中信福州分行的债权,受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的担保,该等合同或金融票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了支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意本次担保。本次担保为对全资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及使用完全可控,不会对公司带来不可控的风险。

      五、 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为正和贸易提供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含本次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30,000,000元,逾期担保金额为零。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