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圣莱达 公告编号:2011-022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1,280万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9月13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25号文批准,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 股2,000万股,并于2010年9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6,000万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8,000万股。根据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原有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不送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000万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6,000万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为12,000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雍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1年9月13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28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28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 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 | 其他 |
1 | 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800,000 | 4,800,000 | 4,800,000 | |
2 | 上海雍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8,000,000 | 8,000,000 | 8,000,000 | |
合计 | 1,280,000 | 1,280,000 | 1,280,000 |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出具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违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截止本保荐意见出具之日,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圣莱达本次解除部分股份限售并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