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价值
  • 11:信息披露
  • 12:特别报道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资金·期货
  • A6:市场·观察
  • A7:信息披露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
  •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1年9月9日   按日期查找
    B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8版:信息披露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
    2011-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编号:临2011-023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中投*蓝信投资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投资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3、计划期限:2年,本计划自成立日起至终止日的期间

      4、信托计划发行价格:1元/信托单位

      5、预计收益率:本次投资预期年收益率12.6%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09年9月9日,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等投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在不超过当期净资产15%的总额、单项投资不超过净资产10%的范围内,进行相关委托理财等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011年9月8日,公司与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信托”)签署了中投*蓝信投资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公司将以2000万元资金认购中投*蓝信投资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00万份信托单位,用于浙江蓝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商业置业项目开发建设。合同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生效。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受托人、管理人: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

      法定代表人:郭云钊

      注册地址:杭州市教工路 18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A座)18-19层C、D区

      经营范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主要为各类信托业务。

      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专业信托金融机构,是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创建于1979年,前身为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国内最早经营信托投资业务的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

      中投信托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信托理念,将“诚信为本、合规经营”作为企业的核心理念,立足于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在产业投资信托领域形成专业特色和核心竞争优势,成为资本充实、内控严密、管理规范、具有较强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的金融信托机构。

      2、保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芙蓉支行

      负责人: 金强

      地址:杭州市采荷路12号

      三、信托合同主要内容

      1、信托计划金额:

      中投信托发行的中投*蓝信投资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为3.6亿份信托单位,信托计划发行时每份信托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元。本公司认购资金信托计划2000万份信托单位,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2、信托资金用途:

      本信托计划将用于用于浙江蓝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商业置业项目开发建设。

      3、信托期限:

      本信托计划期限2年,自信托计划首轮成立之日起计算。

      4、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中投信托按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和运用。

      5、信托资金预期收益率:

      本信托计划发行预期收益率12.6%。

      6、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

      本信托合同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信托资金的目的、风险揭示及风险承担、对公司的影响

      1、信托资金的目的: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公司自有资金获得较高的收益。

      2、风险揭示及风险承担:

      信托计划存在经济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抵押担保及信用担保的履约风险等,从而对信托资金和收益产生影响。中投信托在发行该资金信托计划时已制定了确保蓝信投资债权实现的增信措施,以保障投资者投资及收益的安全。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将自有资金进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同时获取相应的投资收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与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中投*蓝信投资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

      2、公司六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