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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1-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1-023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强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25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12316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1年8月24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卢湾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强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出租”)与工商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满足该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可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9亿元额度的担保,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为下属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2316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4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上海强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安西路37号501室

      法定代表人:金德强

      经营范围:出租汽车、市内公共交通、跨省市客运、特约包车,汽车租赁,乘车证、卡销售,调度服务,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销售汽车零配件;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一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二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被担保人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1年6月30日,强生出租总资产154505万元,负债总额62253万元,净资产9225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保证人就被担保债权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主债权金额:2500万元。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主合同借款期限自2011年8月25日起至2012年2月24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强生出租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够保证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偿债能力较强,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止本公告日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2316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保证合同》

      2、《上海强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董事会决议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9 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