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
有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1-019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
有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9月13日,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潍柴动力”)接到第一大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潍柴集团”,持有本公司28,039.7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6.83%)的函件,称在潍柴集团下属企业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收购江苏亚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11,220万股国有股份项目审核过程中,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重工”,隶属山东省国资委,系潍柴集团的股东)已向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说明》。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支持潍柴动力做强做大主业,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潍柴集团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道依茨有限公司(下称“德国道依茨”)各出资50%成立的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下称“潍柴道依茨”)与本公司之间今后可能产生的业务竞争,山东重工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根据山东重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布局,山东重工确定潍柴动力作为山东重工今后汽车及工程机械用发动机业务运作及整合的唯一平台。
二、山东重工将敦促潍柴集团成立专门工作组,积极与德国道依茨、潍柴动力协调沟通,商讨进一步避免潍柴道依茨与潍柴动力之间今后可能产生业务竞争的相关重组整合方案,并在未来36个月内,按照子公司法人治理的法律程序及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符合各方股东利益的方式,根据潍柴道依茨资产及业务的经营状况和资本市场认可程度实施完成。
三、在完成上述重组整合期间,山东重工保证不利用对潍柴动力控制关系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避免山东重工及潍柴道依茨与潍柴动力主业之间发生竞争及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活动。若有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主业发生竞争及利益冲突的商业机会,则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优先选择。
以上承诺在山东重工直接或间接地与潍柴动力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持续有效。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