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编号 临2011-39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8月27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向全体股东发出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1-34)。 本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9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00点在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会议出席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63,464,698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6.59 |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贾浚先生委托董事罗韶颖女士主持会议,公司3名董事、2名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及重庆志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以现场计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绿泰园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泰园林”)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国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展地产”)及控股子公司重庆同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原地产”)提供所属开发项目中公共区域及部分室内的装修、装饰服务。绿泰园林与国展地产协议约定的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绿泰园林与同原地产协议约定的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有效期自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一年内有效。双方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协议定价执行。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回避票数 | 是否通过 |
4,333,060 | 100% | 0 | 0 | 0 | 0 | 259,131,638 | 是 |
重庆志平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勇、张巍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