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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合同公告
    2011-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5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合同主要内容

    本公司于2011年9月9日接到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经过招投标,本公司被选定为该公司乘用车基地总装、车身设计施工总包项目的供应商,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1860万元。为不影响整个项目的实施,双方已签订意向书,双方在期后将签订相关技术协议及正式采购合同。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于2002年11月18日由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柳州五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三方合资组建的新的大型中外合资汽车公司。公司主要生产排量在1.3L 以下微型客车、微型货车和微型轿车,现为国内最大的微型车生产厂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6.6808亿元。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一会计年度(2010年度)与本公司发生的类似业务交易金额为0。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形成了微型商用车和微型乘用车两大产品系列的生产格局。随着公司对股东三方优秀资源的集成与不断优化,产品产销量每年均以较大幅度提升。该公司实力强信誉好,交易履约风险较小。

    三、项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本项目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0年)营业总收入的11.05%。本项目计划于2012年年底前交付,对公司2011年、2012年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因项目合同执行周期较长,项目采购成本会受市场影响发生一定程度的波动,从而影响项目利润,故存在一定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6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9月13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白开军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9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同意按股东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四川天奇永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25万元的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同意于2011年10月8日上午10:00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9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次会议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股权登记日:2011年9月29日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7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基本情况介绍

    四川天奇永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需解决500万元的流动资金周转。鉴于申请的银行贷款需履行一定的银行内部审批程序,短期内无法及时到位。为不影响该公司的正常生产,公司股东经协商,同意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总计500万元的财务资助。为此,股东永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拟借款额200万元;股东无锡永新特种金属有限公司持股35%,拟借款额175万元;本公司持股25%,拟借款额125万元。

    2、资金主在用途及使用方式:

    本公司提供给四川天奇永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资金资助用途主要用于支付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款项。

    3、资金使用费的收取:

    本公司按不低于同类业务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

    4、财务资助行为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本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批。

    二、接受财务资助公司的基本情况

    四川天奇永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本公司持股25%,永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无锡永新特种金属有限公司持股35%,该公司主要定位于风电铸件加工及机械加工。

    截止2011年8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694.68万元,总负债255.97万元,净资产2383.22万元。公司目前处于产品开发期,尚未有主营业务收入。

    三、接受财务资助公司其他股东的义务

    序号其他股东名称股权比例与上市公司关系
    1永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40%无关联关系
    2无锡永新特种金属有限公司35%无关联关系

    上述股东均按出资比例同比例对四川天奇永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四、担保情况:

    接受财务资助的参股公司提供了担保,由其自身为上述资金额度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该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董事会认为:被资助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子公司,其生产经营目前处于发展阶段,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扶持,有利于其进一步发展,且风险处于可控状态。

    六、独立董事意见

    四川天奇永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现因生产经营需要,需解决500万元的流动资金周转。为支持该公司的正常生产,公司全体股东经协商,同意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总计5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的财务资助使用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且各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体现了公平性。接受财务资助的控股子公司经营及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状态。本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

    截止2011年9月13日,本公司经审批的对外财务资助总金额为9120万元,占201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2.59%。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8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11年10月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288号天奇股份办公大楼一楼)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0月8日上午10:00

    3、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天奇股份办公大楼一楼)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该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9月29日。截至2011年9月29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并参加表决;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

    (一)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11年9月30日上午10:00-11:00,下午13:00-15:00

    2、登记地点:无锡市滨湖区环湖路287号双虹园内天奇股份董秘办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参加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下同)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

    五、其他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 电话:0510-82720289

    2、 传真:0510-82720289

    3、 联系人:费小姐

    4、 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环湖路287号双虹园内天奇股份董秘办

    5、 邮政编码:214081

    6、 电子信箱:feixy@21cn.com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二)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14日

    附件一:(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至2011年9月29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天奇股份"(002009)股票 股,拟参加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回执及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