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44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于2011年9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1年9月10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2名,实际参会董事12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由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取得规划工业用地用于投资“年产15万辆乘用车项目”的议案》
同意以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为主体,在两江新区工业开发区约1100亩规划工业用地上,筹备并实施新增15辆乘用车产能项目,同时按照重庆两江新区工业开发区管委会的要求,于近期举办开工典礼。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以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为主体尽快申办项目建设所需的各类许可文件。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45
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呼和浩特市力帆汽车
部件有限公司增资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帆股份”)于2011年9月14日接到控股子公司呼和浩特市力帆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市力帆”)通知:呼市力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100万元增至人民币21,152.63万元,分别由股东内蒙古奈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东内蒙古天睿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已于2011年9月7日完成增资变更手续,取得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玉泉区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呼市力帆股东会决议,同意呼市力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100万元增至人民币21,152.63万元,股东内蒙古天睿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11,783.38万元,其中人民币8,337.96万元为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3,445.4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东内蒙古奈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10万元,其中人民币714.68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295.3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呼市力帆股金27万元一次性转让给内蒙古天睿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11年9月7日,公司已完成了本次增资及转让所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玉泉区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2,057万元,占呼市力帆57 %股权;内蒙古天睿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8,364.95万元,占呼市力帆39.55%股权;内蒙古奈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30.68万元,占呼市力帆3.45%股权。呼市力帆注册地址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裕隆工业园区办公大楼内,法定代表人为卢国瑞,经营范围为汽车设计、研究、开发;汽车零部件制造(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仍为呼市力帆控股股东。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备查文件:
1.呼和浩特市力帆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呼和浩特市力帆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