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1-045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1年9月14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2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1-046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增资概况
1、增资事项
海普瑞(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普瑞(香港)”)系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港币。根据海外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9,500万港币增加对海普瑞(香港)的投资,其中增加注册资本500万港币,本次增资完成后,海普瑞(香港)的投资总额将增加至10,000万港币,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000万港币,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公司于2011年9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3、增资事项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增资尚需经过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普瑞(香港)有限公司
Hepalink(Hong Kong)Limited
2、地 址:香港中环夏悫道10号和记大厦8楼801及802室
3、注册日期:2010年11月23日
4、业务性质:贸易及进出口
5、公司注册证书号码:1531390
6、商业登记证号码:53327829-000-11-10-3
海普瑞(香港)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11年1-8月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营业利润 | -27,260.85 | 0.00 |
净利润 | -27,260.85 | 0.00 |
项目 | 2011年8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4,069,747.50 | 0.00 |
负债总额 | 0.00 | 0.00 |
净资产 | 4,069,747.50 | 0.00 |
三、增资资金的来源和用途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海普瑞(香港)进行增资。本次增资的资金将主要用于海普瑞(香港)的海外业务发展和技术引进,及根据需要设立新的境外业务运作公司。
四、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的目的和影响
(1)海普瑞(香港)作为公司设立的对外交流的窗口,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增加海普瑞(香港)的投资总额,将其转变为公司未来海外业务发展和技术引进的平台,负责业务拓展、技术团队的引进及发掘潜在业务机会,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并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增长的要求。
(2)增资完成后,海普瑞(香港)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正常经营没有影响。
2、存在的风险
(1)香港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内地存在较大区别,公司本次对海普瑞(香港)进行增资,并进行海外业务拓展和技术引进等工作,需要进一步熟悉并适应香港的商业和文化环境,这可能会对香港子公司的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2)本次对海普瑞(香港)的增资,尚需经过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因此,本次对外投资存在未能批准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海普瑞(香港)进行增资,将其转变为公司未来海外业务发展和技术引进的平台,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股东的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9,500万港币对海普瑞(香港)进行增资。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通过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9,500万港币对海普瑞(香港)进行增资,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股东的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9,500万港币对海普瑞(香港)进行增资。
七、其他
公司董事会全权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申请文件和协议,推进本次对海普瑞(香港)增资事宜的完成。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1-047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9月14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2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欣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过全体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9,500万港币对海普瑞(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普瑞(香港)”)进行增资,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股东的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9,500万港币对海普瑞(香港)进行增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