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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份划转至社保基金的公告
  •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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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核准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 中欧基金管理公司
    关于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份额配对转换办理机构的公告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 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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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尼爪哇-巴厘岛超高压输电大跨越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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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份划转至社保基金的公告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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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国证监会核准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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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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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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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2011-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5 股票简称:豫园商城 编号:临2011—016

      债券代码:122014 债券简称:09豫园债

      债券代码:122058 债券简称:10豫园债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讯方式)于2011年9月14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合作开发沈阳北中街商业广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合作开发沈阳北中街商业广场的公告》(编号:临2011-017)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55 股票简称:豫园商城 编号:临2011—017

      债券代码:122014 债券简称:09豫园债

      债券代码:122058 债券简称:10豫园债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合作开发

      沈阳北中街商业广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豫园商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参与合作开发沈阳北中街商业广场项目。该项目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落实黄浦区十二五规划和公司新五年战略规划的要求,提升豫园商城在国内的整体竞争能力,公司在新五年战略规划中,将豫园特色的商旅文产业作为重点产业进行发展。此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豫园商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参与合作开发沈阳北中街商业广场项目,意在为公司发展商旅文产业走出上海打下一块基石。

      一、投资概述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豫园商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参与合作开发沈阳北中街商业广场项目。

      沈阳北中街商业广场的项目地块系沈阳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2011年8月11日推出的宗地编号2010-037号地块。项目地块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北中街,土地面积32,264.8平方米,地块性质为商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自出让方实际交付建设用地使用权给受让方使用之日起算,挂牌起始价格22,800元/平方米,即总地价款为人民币73,564万元(柒亿叁仟伍佰陸拾肆万元整)。2011年9月15日,上海豫园商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上述价格获得由沈阳市土地交易中心签发的《北中街地块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沈土交字【2011】31号)。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合作开发北中街商业广场的项目已报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项目用地交易各方介绍

      (一)项目用地出让方:沈阳市土地交易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六楼

      (二)合作开发方:上海豫园商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法定代表人: 梅红健

      主要经营范围: 承接各类大中型公共工程项目及有关房屋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城市和县城的土地开发及商品房,建筑材料,建筑五金,厨房设备,房地产咨询服务,附设分支机构(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地址: 上海市旧校场路125号四楼

      三、 合作开发项目情况

      (一)合作开发项目基本情况

      北中街商业广场位于沈阳市主要城区沈河区的商业中心——中街商圈,拥有绝佳的地理位置及便利的交通。往南与沈阳的主要商业步行街“中街”隔街相望;步行200米可达沈阳故宫;南面隔北中街紧邻总建筑面积达13万平方米的香港恒隆广场;西面隔正阳街为即将开发建设的崇光百货;东邻我司开发的沈阳1世界商厦,北面隔九门路规划中将建设为城市绿化带九门遗址公园。同时根据沈阳市地铁规划,地铁一、三、四号线经过中街商圈,将在中街商圈设置三个站点,届时地铁将带来并聚集巨大的人流量,使得区域商业氛围更浓,可获得更多商机。

      北中街商业广场东至规划道路,南至北中街路,西至正阳街,北至规划道路。项目地块呈长方形,目前土地已经平整,用地面积32264.8㎡(48.4亩);地上可建面积83888.48平方米,地下计容建面为12905.92平方米。建筑容积率:地上容积率≤2.6,地下容积率≤0.4;建筑密度:≤65%;绿地率:≥10%。

      (二)项目地块价格情况

      根据沈土挂【2011】61号挂牌交易公告,挂牌起始价格:22,800元/平方米,即总地价款为人民币73,564万元,竞买保证金:15000万元人民币。2011年9月15日,上海豫园商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上述价格获得由沈阳市土地交易中心签发的《北中街地块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沈土交字【2011】31号)。

      (三)合作开发项目的规划定位及效益分析

      沈阳北中街地块经可行性分析,按照22,800元/平方米价格取得土地计算,土地总价为73,564万元。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项目建设占用资金峰值为12亿元。规划定位为商业广场,拟持有经营和部分出售。预计建设周期2-3年。

      该商业广场项目的实施,将推动豫园商旅文产业及黄金珠宝、餐饮、旅游商品等业务的对外拓展,可获取可观的经济效益。

      (四)合作开发项目所在地背景资料

      沈阳市概况:沈阳是辽宁省的省会,是中国东北最大的中心城市,东北地区的经济、文化、交通和商贸中心,全国的工业重镇和历史文化名城。

      沈河区概况:面积19.6平方公里,人口61万,是一个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古老城区,沈阳故宫就坐落在此,还有中国最早的步行街—中街。沈河区是沈阳市的政治中心、商贸中心、金融中心、文化中心,旅游胜地和开放门户,是全国城区中第一个国家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

      中街商圈概况:是沈阳市历史最悠久的商业区。目前,沈阳市政府正着力将其打造成“东北第一街”,政府将其定位为“4A 级商贸文化旅游区”,规划建设正阳街和朝阳街地下通道,结合故宫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标志性建筑装修改造和中心庙广场、名人景观大道、步道式精品街的建设工程,建设休闲广场,努力将中街商圈建成东北中心影响东北亚经济圈的国际商贸旅游交易平台。

      四、合作开发模式

      上海豫园商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拟与外商Pramerica China Opportunity Company Limited组建合资公司合作建设本商业广场项目。

      (一)合资情况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亿元。上海豫园商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695亿元,持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67%的权益;Pramerica China Opportunity Company Limited出资人民币2.805亿元,持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3%的权益。在合资公司成立前,上海豫园商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为合资公司垫付本项目地块67%的出让价款。剩余33%出让价款自合资公司成立,取得外汇登记证并开立银行账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二)合作方情况介绍

      合作方名称: Pramerica China Opportunity Company Limited

      地址: 1201 Dominion Centre, 43-59 Queen's Road East, Hong Kong(香港皇后大道东43-59号东美中心1201室)

      注册资本: 10,000港元

      法人代表:Mr. Chi Shing Bartholomew Ng

      成立时间:2011年7月20日

      Pramerica China Opportunity Company Limited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合作基础

      组建合资公司合作开发本商业项目的前提是外资方需办理国家主管部门、辽宁省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手续,若外资方无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导致外资无法进入,我司则放弃与外资方的合作,单独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开发本地块,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8.5亿元。公司将根据实际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五、合作开发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看好中国零售业和旅游业的发展前景,积极寻找扩大商业经营规模和旅游产业的投资机会,积极尝试向国内其他地区拓展公司的经营业务。本项目的合作开发,将助于公司实施“商旅文”拓展战略,充分发挥“商旅文”产业的经营优势,扩大可复制商业经营模式的项目储备,增加未来可预期收益,提高公司市场影响力,推进公司今后在商旅文产业的更好发展。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