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6 证券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18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9月19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于田街新水大酒店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已于2011年9月9日分别以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成员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人数7名,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建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同意公司将位于萨依巴格辖区巴音东路育花巷小康城商业城地下餐饮街,建筑面积为14605.68平方米的商业房地产,以评估值93,257,267元为基准,拟以总价9500万元出售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后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开展公司主营业务。
因该资产的交易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建文先生、程红艳女士、李昌明先生、季伟先生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06 证券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19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9月19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于田街新水大酒店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通知及文件于2011年9月9日分别以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监事会成员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蕙荣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同意公司将位于萨依巴格辖区巴音东路育花巷小康城商业城地下餐饮街,建筑面积为14605.68平方米的商业房地产,以评估值93,257,267元为基准,拟以总价9500万元出售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后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开展公司主营业务。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06 证券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20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公司决定出售位于萨依巴格辖区巴音东路育花巷小康商业城地下餐饮街的商业房地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标的: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小康商业城地下餐饮街。
2、关联交易对方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9月12日;公司类型:国有独资;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解放北路339号酒花大厦14楼;法定代表人:万征;注册资金:三亿元。
3、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本次资产交易事项经公司2011年9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属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无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此资产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的受让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
司大股东新疆融盛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资产位于萨依巴格辖区巴音东路育花巷小康商业城地下餐饮街,建筑总面积为14605.6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227.79平方米。截止2011年6月30日,该资产累计亏损3,757,539.95元,累计折旧为13,813,322.10元,账面价值为73,820,757.90元,净资产为73,483,292.26元。
2、标的资产物理状况
标的资产于2003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现用途为经营用房,有机动车车道,停车场,商业门面等,主要经营各种小吃、快餐、特色饮食。室内机动车车道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为10×10彩色地砖,门面房大部分外墙为涂料粉刷、文化石墙裙;室内地面铺50×50地砖,墙面涂料粉刷,石棉板吊顶,铝塑板包柱;部分房屋做了特殊装修。该资产上、下水、电、通讯、天然气、喷淋消防设施齐全,供暖设施为集中供热。
3、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评估机构新疆驰远天合中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已出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6月30日,评估值为人民币93,257,267元。
三、处置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以评估值93,257,267元为基准,拟以总价9500万元处置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该资产非公司主营业务资产,公司出售该资产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对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保障投资者利益具有积极意义,出售该资产取得的收益将主要用于加强公司主营业务。
五、审批程序
该资产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该资产出售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包括签署《资产出售合同》、办理资产出售等与该资产相关事项,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参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处理上述事宜。
截止目前,资产出售合同尚未签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视交易事项进展情况披露进展公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于该项资产的出售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对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具有积极意义,该资产的出售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客观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出售该部分资产。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