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度
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1-047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度
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9月2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11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照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相关条件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具备发行公司债券资格。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可以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并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确定。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由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还本付息安排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比例。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拟上市场所
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具体的债券发行方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全部事宜的议案》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及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授权事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和规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网上网下发行比例、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7、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发行工作;
9、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偿债保障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技改扩产项目投资的议案》
鉴于工业建筑市场发展迅速,重型化厂房所需的大、重型吨位钢构件加工量大幅度增加,为了更好的满足市场的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原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对原生产车间进行技术改造,使年生产大、重型吨位钢构件的能力提高1.8万吨。
项目预算总投资1,683万元人民币,由公司自筹资金完成。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所控股企业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48)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49)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23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1-048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控股企业湖北精工钢结构
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人民币42,416.22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应公司所控股企业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要求,公司拟对其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出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 序号 | 拟担保企业名称 | 贷款银行 | 担保额度 | 备注 |
1 | 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4,000万元人民币 | 流动资金贷款,敞口银行承兑汇票,续保,连带责任担保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将提请最近一期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注册地:武汉市黄陂区盘龙经济开发区,法人代表:钱卫军,注册资本500 万美元,主要从事建筑机械制造,建筑钢结构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等。截止2010 年12 月31 日,总资产31,266.33万元、净资产1,487.45万元(上述数据均经审计)。
截至2011年8月31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42,416.22万元人民币,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将提请最近一期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中,担保所对应主债权合同有效期不超过1年。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债权,本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有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为上述控股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拟担保的企业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所对应的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葛定昆、郑金都、孙勇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其的担保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1年8月31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42,416.22万元人民币,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十次临时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23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1-049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0月10日(周一)上午9:30,会议签到时间为9:00-9:30
3、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159号莲花大厦16F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全部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为所控股企业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为公司部分所控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详见2011年6月8日、2011年7月26日、2011年8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32、2011-043、2011-046)。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9月28日(周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集中登记时间:2011年10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237161
联系人:张姗姗、高翔
联系电话: 0564-3631386、021-54452492-8073
传真:0564-3631386、021-54452496
2、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自理。
六、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2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0月10日召开的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 序号 | 表决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
| (1) | 发行规模 | |||
| (2) |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3) | 债券利率 | |||
| (4) | 债券品种及期限 | |||
| (5) | 担保方式 | |||
| (6) | 还本付息安排 | |||
| (7) | 募集资金用途 | |||
| (8) | 发行方式 | |||
| (9) | 拟上市场所 | |||
| (10) | 决议的有效期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全部事宜的议案 | |||
| 4 | 关于为所控股企业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
| 5 | 关于为公司部分所控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 “√”,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帐户卡:
授权日期:2011年 月 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1-050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通知,控股股东名称由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取得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控股股东名称变动后,其公司性质、所有权属、与本公司股权控制比例、控制关系均未发生任何变化。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