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1-02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11年9月22日上午9时
召开地点:宁波万达索菲特大饭店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陆华裕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6人,所持(代表)股份1,757,238,04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0.9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会议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
(本议案同意股数1,757,238,04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会议同意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次级债券,期限不短于5年,筹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附属资本,提升资本充足率,增强营运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支持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会议同意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确定及办理发行次级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本议案同意股数1,757,238,04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权限的议案。会议同意将董事会对外捐赠审批权限设定为单笔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会议同意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审批对外捐赠项目。
(本议案同意股数1,757,238,04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朱和鸽、许丽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