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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调减公司2011年度、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 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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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股东、前董事短线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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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收到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价格的确认函》的公告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关于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的公告
  •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股份锁定及追加股份限售期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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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版:信息披露
    关于调减公司2011年度、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前董事短线交易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价格的确认函》的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关于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的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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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股份锁定及追加股份限售期登记的公告
    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2011年“国庆节”假期前暂停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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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前董事短线交易公告
    2011-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博元 公告编号:临2011-64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前董事短线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7月19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前董事王明华先生于2011年7月18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200万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通知及律师意见,该次减持已被认定为违规短线交易,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1、王明华先生于2010年7月28日当选为本公司董事,并于2011年3月28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获得公司股票10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3%)用以抵偿3800万元借款,同时支付案件受理费231850元。2011年6月支付股改业绩承诺款7569.97万元后,王明华持有的公司股票获得上市流通。根据上述计算王明华先生此次减持的200万股的取得成本为20,904,872元。

      2、2011年7月18日,王明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持有的本公司股票200万股,构成短线交易违规。减持价格为12.88元/股,减持价款为25,760,000元,扣除取得成本、交易佣金、印花税、过户费及应缴纳所得税后,实际收益为2,900,488元。

      二、对本次违规短线交易情况的处理

      根据《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王明华先生于2011年7月18日减持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已构成了短线交易,所得收益2,900,488元应由本公司收回。

      本公司已经向王明华先生发出通知催缴短线交易收益,截止本公告刊登之日止王明华先生已将应收缴收益2,900,488元按要求上缴公司。

      王明华已于2011年9月9日向董事会递交辞职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向公司董事会表示今后将加强其帐户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并向广大公司投资者致歉,公司董事会已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杜绝在交易操作中发生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