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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11-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1-029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勇军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

      2、为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

      3、为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

      4、为西安航空科技产业园供排水有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

      5、为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情况:

      1、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 130300400001847

      住所: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环路58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朱勇军

      注册资本: 美元:409.0万元

      实收资本: 美元:409.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建设、经营并维护污水处理厂等环境保护工程;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19,092,544.84元,负债为52,824,507.95元,净资产为66,268,036.89元,资产负债率为44.36%。2010年净利润为8,960,870.77元。

      2、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 340500400000983

      住所: 马鞍山市王家山污水处理厂内

      法定代表人姓名:朱勇军

      注册资本: 52,655,215元

      实收资本: 52,655,215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建设、改造并经营、维护污水处理厂及相关环境保护工程,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94,344,560.61元,负债为35,037,142.80元,净资产为59,307,417.81元,资产负债率为37.14%。2010年净利润为5,092,493.89元。

      3、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注册号: 612300100001555

      住所: 汉中市汉台区友爱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朱勇军

      注册资本:6000万元

      实收资本:6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建设、经营并维护供水工程,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27,450,502.49元,负债为19,582,577.06元,净资产为107,867,925.43元,资产负债率为15.36%。2010年净利润为8,964,367.29元。

      4、西安航空科技产业园供排水有限公司

      注册号: 610100400001573

      住所: 西安市高新区航空科技产业园电信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姓名:孙正基

      注册资本:4000万元

      实收资本:4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供水、排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建设;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建设;市政工程的施工、建设、咨询。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27,832,283.60元,负债为108,620,656.30元,净资产为119,211,627.30元,资产负债率为47.68%。2010年净利润为19,453,447.56元。

      5、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号: 110302006309652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18号C座501室

      法定代表人姓名:赵越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环境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1、单池容积600立方米及以下禽、畜类便沼气工程;单池容积800立方米及以下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2、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燃烟气脱硫工程;40吨及以下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3、中型工业项目(含核工业)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4、二级甲等及以下等级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工程(废水)专项工程设计乙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生活污水甲级、工业废水甲级;环境设备开发;环境工程咨询、技术开发、环境评估。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7,665,871.21元,负债为25,727,984.16元,净资产为31,937,887.05元,资产负债率为44.61%。2010年净利润为2,809,787.66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尚未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核准金额额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可控的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作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贷款用途不涉及其他对外投资行为,且上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均良好,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周春生、黄鹰、范福珍均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此方案。

      (六)累积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44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

      表决结果:8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贷款2000万元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10%(最终以银行审批完成后为准),按月付息,到期后一次性还本。

      表决结果:8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10月12日上午10:00

      2.股权登记日:2011年9月28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33号国中商业大厦10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的表决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1年9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三)本次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总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33号国中商业大厦10层

      邮编:100005 电话:010-65226262—298

      传真:010-65595378

      联系人:易芳小姐

      3、登记时间:

      2011年10月10日-2011年10月11日,每日的9:30—11:30、13:30—17:00。

      (四)其他事项

      本次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表决结果:8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6日

      附件: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事项: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注: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