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盘江股份 股票代码:600395 编号:临2011-021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主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9月26日在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66号贵州饭店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张仕和先生因公出差,由公司副董事长周炳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有权表决股份数为846,439,413股,占公司总股本1,103,367,907股的76.7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与公司本年度审计工作相关的全体注册会计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已转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使公司审计工作保持其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本年度审计机构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
同意846,439,413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股;反对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贵州道援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范要求;出席会议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贵州道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