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吉炭 公告编号:2011-036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吉炭或公司)发现在2011年9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上刊登了一则名为《“梦幻”碳纤维助中钢、博云涨停》的报道。
传闻1:公司参股的中钢集团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一期500吨/年的生产线建设将于今年8月投产;
传闻2: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二期1500吨/年的生产线建设将于2012年年底投产。
二、澄清说明
经公司与中钢集团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核实,上述中钢集团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生产线投产时间与事实不符,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江城碳纤维一期500吨/年的生产线目前正处于设备调试并逐步进行试生产,预计正式生产将于2011年11月启动。
2:江城碳纤维二期1500吨/年的生产线,预计将于一期工程投产后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一年半左右,并将于2013年4至5月投产。
三、其他说明
1.导致江城碳纤维一期生产线投产时间延后的主要原因为:相关碳纤维生产设备的进口程序以及设备调试进程均比公司之前预测时间长所致。
2. 公司已在2011年中期报告中进行过相关公告,并将随着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进一步公告。
3. 中钢集团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系新成立公司,其投产之后的产品销量、销售价格、盈利能力等尚不能确定。中钢吉炭持有其30%的股权,在其投产后为公司所带来的效益尚无法估计。望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必要的提示
1.《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2.公司2011年三季度业绩目前尚不能预计,相关公告将另行发布。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