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1-33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会议的通知和表决票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于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提交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截至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共计收到十一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现根据董事表决意见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该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11年9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四川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该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11年9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新疆隆平高科红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该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11年9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沙市天心区支行申请公开授信的议案》。
为了确保本公司种子收购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沙市天心区支行申请综合公开授信3.65亿元,其中:直接信用授信2.05亿元,公司大股东的控股股东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5亿元,抵押0.1亿元。公开授信期限为一年,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上下浮10%,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伍跃时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1-34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6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证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种子收购的资金需求,促进业务发展,公司将以借款的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隆平”)、四川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隆平”)以及新疆隆平高科红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红安”)提供财务资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关于为四川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关于为新疆隆平高科红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公司银行贷款为安徽隆平提供借款3000万元,为四川隆平提供借款4800万元,为新疆红安提供借款2000万元。
公司对安徽隆平的借款期限为自资金借出之日起半年,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加上分摊公司从银行获取流动资金贷款产生的费用,按季结息。安徽隆平保证所借款项用于玉米、水稻、小麦种子收购,如将借款挪作他用,公司有权要求安徽隆平随时还款。安徽隆平的少数股东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内部管理要求,按其各自出资比例同比例提供了借款支持。
公司对四川隆平的借款期限为自资金借出之日起半年,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加上分摊公司从银行获取流动资金贷款产生的费用,到期还款时,利随本清。四川隆平保证所借款项用于水稻种子收购,四川隆平的少数股东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内部管理要求,按其各自出资比例同比例提供了借款支持。
公司对新疆红安借款期限为自资金借出之日起半年,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加上分摊公司从银行获取流动资金贷款产生的费用。新疆红安少数股东因客观因素,无法提供相应比例的财务资助,为此,新疆红安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全部新疆红安股权(持股比例为36.31%)作为本次财务资助的还款抵押保证。
该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全体11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安徽隆平成立于2002年5月13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股权比例为65.50%),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点为合肥高新区望江西路533 号,法定代表人彭光剑。公司经营范围为:农作物种子的经营;种苗的培育、繁殖、推广;农用激素、化肥的销售; 农产品加工及相关技术服务;农作物种子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的除外)。截至2010年12月31日,安徽隆平总资产21654.63万元,总负债12167.59万元,净资产9487.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19%。2010年1-12月,安徽隆平实现营业收入28577.38万元,净利润4052.81万元。截至2011年6月30日,安徽隆平总资产23041.70万元,总负债11464.37万元,净资产11577.3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75%。2011年1-6月,安徽隆平实现营业收入10733.20万元,净利润2084.90万元。2011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川隆平成立于2003年6月2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80%),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注册地点为四川省广汉市湘潭路66号,主营业务范围:杂交水稻、杂交玉米、油菜、小麦;农作物种子批发、零售、进出口;提供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及成果转让、农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取得相关批准文件、许可后方可经营)。截止2010年12月31日,四川隆平总资产11215.93万元,总负债3931.77万元,净资产7284.1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5.06%。2010年1-12月,四川隆平实现营业收入12563.85万元,净利润3029.43万元。截止2011年6月30日,四川隆平总资产11257.94万元,总负债2829.86万元,净资产8428.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5.14%。2011年1-6月,四川隆平实现营业收入4005.96万元,净利润1143.90万元;2011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新疆红安成立于2005年5月,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该公司股权比例为63.69%),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2011年7月各股东等比例增资2000万元,截止公告日该公司资本注册为10000万元),注册地点为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5-3号,法定代表人袁丰年。公司许可经营项目:各类农作物种子的销售及棉花、大麦、大豆、瓜菜、辣椒种子的生产与销售。公司一般经营项目:农膜、农业机械,皮棉,针纺织品、普通机械、电器机械的销售;植物色素的加工与销售及提供管理、咨询与服务;进出口贸易业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农副产品(除专供)的加工与销售。截至2010年12月31日,新疆隆平总资产41828.67万元,总负债29045.40万元,净资产12783.2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44%。2010年1-12月,新疆隆平实现营业收入24896.16万元,净利润1200.37万元。截至2011年6月30日,新疆隆平总资产38484.28万元,总负债25301.42万元,净资产13182.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74%。2011年1-6月,新疆隆平实现营业收入20900.15万元,净利润263.78万元;2011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信用等级状况为A级。
2、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少数股东与本公司关系
四川隆平与新疆红安及其股东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安徽隆平的自然人股东张秀宽先生(持有安徽隆平股权比例为占注册资本12.8%)目前担任公司产业总监,系本公司高管。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种子收购的资金需求,促进业务发展。同时上述三笔财务资助均为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安徽隆平、四川隆平的少数股东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内部管理要求,按其各自出资比例同比例提供了借款支持,新疆红安的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全部新疆红安股权(持股比例为36.31%)作为本次财务资助的还款抵押保证,上述三笔财务资助不存在不可控的风险,公司同意以上借款。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邹定民、屈茂辉、毛长青、郭平认为: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公司银行贷款为安徽隆平、四川隆平及新疆红安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种子收购的资金需求,促进业务发展。公司财务资助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财务资助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安徽隆平、四川隆平的少数股东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内部管理要求,按其各自出资比例同比例提供了借款支持,新疆红安的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全部新疆红安股权(持股比例为36.31%)作为本次财务资助的还款抵押保证,上述三笔财务资助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为安徽隆平、四川隆平以及新疆红安提供财务资助。
五、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均为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累计余额为13310万元人民币(其中,向控股子公司安徽隆平提供财务资助1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四川隆平提供财务资助22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新疆红安提供财务资助8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湖南隆平高科蔬菜产业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55%)提供财务资助2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隆平米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60%)提供财务资助1910万元,以上财务资助均尚未到期。上述财务资助累积余额未包含本次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向安徽隆平提供财务资助3000万元;向四川隆平提供财务资助4800万元以及向新疆红安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元。
六、公司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逾期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