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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IPO风险浮现 保障方案亟须完善
    2011-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黄蕾

      将企业做大做强后,实现在资本市场上的“龙门一跃”,是多数企业主追求的重要目标。近年来,中国企业前赴后继争相IPO,无论是在境内还是境外市场,主板还是中小板,中国企业均身影频现,在资本市场的活跃程度可见一斑。

      然而,活跃的背后却难掩现实中遭遇的潜在风险。2011年以来,在美国上市遭遇集体诉讼的中国企业已经超过了30家,中国概念股在海外频遭沽空,部分中国企业不得不推迟乃至取消IPO计划。

      IPO风险浮出水面,相关保险保障亟须完善。记者为此采访了保险界的风险管理专家,为拟上市企业解读IPO风险如何防范,以及怎样通过完善保险方案来转嫁风险。

      ⊙记者 黄蕾

      

      拟上市企业提防四大风险

      “IPO本质上是一项非常特殊的交易,潜藏着长尾责任风险。”全球领先的保险经纪和风险管理专家,达信中国高级副总裁兼财务及专业责任险负责人魏钢分析说,IPO交易可能在一年之内完成,但索赔却有可能在几年以后发生。因此,企业在IPO的前后各个时期都面临着众多风险,这些风险需要公司股东、管理层和高管予以慎重考虑。

      达信近日发布《亚洲IPO风险管理》报告指出,监管风险、股东相关风险、交易服务商风险和员工风险这四大困扰成为中国企业进行IPO的核心风险,并提醒企业重点关注IPO招股说明书所潜藏的问题。

      具体来说,监管风险包括证券交易所对IPO的要求逐渐提高、更多的公司治理责任、更加严格的监管审查、更苛刻的财务报告规定以及IPO后的内幕交易监管等。这就使得公司董事和高管需要担负起更多职责,面临更高的个人风险。

      而股东相关风险则来自于涉嫌对招股说明书进行误报、漏报或虚假陈述招致的法律诉讼。同时,IPO后股东数量增加以及新司法管辖区内的股东增加提高了法律诉讼发生的可能性。而股价波动和盈利不佳也会招致股东不满从而引发索赔。

      其次,交易服务商风险主要指遭遇诉讼后可能要赔偿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与投资银行的协议,如果遭遇诉讼指控,通常需要赔偿IPO的承销商和或保荐人,该公司可能还要赔偿其交易服务商;最后,员工风险则是IPO后,养老金计划或员工期权的改变可能会导致员工向董事和高管提起索赔。

      值得注意的是,IPO风险与上市地点的法律环境紧密相关,在诉讼高发的国家特别是美国寻求上市的企业,必须密切关注该国的法律法规带来的相关风险。

      

      “上保险”转移风险

      随着IPO热潮的持续,中国企业也开始日益关注相关的风险状况,并积极采用各种手段进行规避和转移。其中,作为重要风险管理手段的董事及高管责任险(以下简称“董责险”)就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面对海外资本市场的风险状态,中国企业在赴海外上市时,可以通过董责险这一有效工具来转移风险,解除企业高管的后顾之忧。而一份设计合理的董责险方案可以为赴海外上市企业的董事及高级职员在诉讼频发的市场面临索赔和集体诉讼时提供保障,有利于董事和高管人员安心于工作,阻却恶意股东的攻击性诉讼,减轻应诉压力;特别是法律和公司章程不允许公司代偿其第三者赔偿责任和法律费用时,董责险对其意义就更加明显了,它可以有效稀释一部分监管风险。

      但需要提醒企业主的是,董责险并不承保IPO交易相关的索赔,因此计划上市的企业有两个选择方案:扩展现有董责险范围以承保IPO交易相关的索赔或者投保单独的公开发行证券责任保险。

      “尽管企业IPO面临的风险状况非常复杂,筹集资金仍然是公司和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拥有恰当的风险管理策略并利用公开发行证券责任保险等解决方案,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管就能满怀信心地面对上市,促进企业发展。”魏钢建议,中国企业赴海外上市之前,应该完善和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全面评估自身的风险状况,充分了解海外市场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制定合理的保险计划,从而最大限度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