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股票代码:601717 股票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11—013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4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405元
★股权登记日:2011年10月18日
★除息日:2011年10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10月24日
一、通过201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1年9月28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刊登在9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分红派息方案
1、201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11年中期,公司以总股本7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4.50元(含税),共派发股利315,000,000元。
2、对于无限售条件的个人股东、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405元;对无限售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本公司不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45元(含税)。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1年10月18日
2、除息日:2011年10月19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10月24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1年10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个人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股东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机构:公司资本运营部
联系电话:0371-67891023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