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332 股票简称:仙琚制药 公告编号:2011-032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2、召开时间:2011年10月13日上午9:00。
3、召开地点: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金敬德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0,579,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053,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关联股东金敬德先生回避表决,也没有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该事项由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余非关联股东进行审议和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梁瑾女士、卢胜强先生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关于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