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1-15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集和出席情况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0月13日上午9:00在厦门市前埔路168号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公司已于2011年9月28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邹剑寒先生委托副董事长李五令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名,持有公司股份共计7,878.60万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6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878.6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878.6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878.6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878.6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已于2011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