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周立武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牛勇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彭毅 |
公司负责人周立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47,136,916.63 | 489,370,614.44 | 11.8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67,690,043.93 | 152,181,521.79 | 10.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5667 | 1.4218 | 10.19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5,317,397.17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9840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61,273.83 | 18,769,527.14 | -88.5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80 | 0.1754 | -88.6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76 | 0.1055 | -89.2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80 | 0.1754 | -88.6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1 | 11.72 | 减少4.5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9 | 7.05 | 减少4.5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10.1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8,000.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4,395.7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413,761.94 | 主要为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汇德丰债权”分成收入740.80万元。本公司应承担的“汇德丰债权”律师费185.20万元另在管理费用中列支(详细情况见公司《临2011-008号公告》) |
所得税影响额 | -20,573.2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561.16 | |
合计 | 7,477,755.7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3,03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43,543,42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8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石磊 | 1,442,076 | 人民币普通股 |
乔晓辉 | 1,2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金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707,668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欣 | 4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嘉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乔晓尉 | 3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马宗慧 | 322,529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志田 | 300,097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以下基于合并会计报表项目(如无特别说明,以下“同比”均指本年1-9月与上年1-9月之比较):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10%,主要是由于公司子公司广州市德裕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德裕”)本年收售房款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100%,系公司本年赎回全部理财产品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1%,主要是由于公司子公司上海同达创业贸易有限公司本年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4)预付款项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92%,主要是由于公司本年结转“乐凯大厦”第20层、21层房产购置成本至“投资性房地产”及“固定资产”所致。
(5)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16%,主要是由于公司本年计提应收北京东方协和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款项的坏账准备所致。
(6)存货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13%,主要是由于广州德裕本年结转房地产销售成本所致。
(7)投资性房地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53%,主要是由于公司本年将“乐凯大厦”第20层房产购置成本自“预付款项”结转至“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8)固定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580%,主要是由于公司本年将“乐凯大厦”第21层房产购置成本自“预付款项”结转至“固定资产”所致。
(9)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47%,主要是由于公司本年支付“乐凯大厦”停车位使用费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5%,主要是由于本年公司本部计提坏账准备及广州德裕计提土地增值税准备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
(11)应付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53%,主要是由于广州德裕本年支付工程款所致。
(12)预收款项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82%,主要是由于广州德裕本年预收房款增加所致。
(1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9%,主要是由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年计提绩效工资所致。
(14)应交税费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221%,主要是由于广州德裕缴纳房地产销售相关税费所致。
(15)应付股利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2015%,主要是由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实施利润分配所致。
(16)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9%,主要是由于广州德裕本年预提土地增值税所致。
(17)营业收入同比减少36%、营业成本同比减少36%、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51%,主要是由于公司子公司海南万立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万立达”)及广州德裕本年房地产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减少所致。
(18)销售费用同比减少15%、管理费用同比减少9%,主要是由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年计提的绩效工资同比减少所致。
(19)财务费用同比减少46%,主要是由于公司本部及广州德裕有息借款本金同比大幅减少所致。
(20)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46%,主要是由于公司本部计提的坏账准备同比增加所致。
(21)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4603%,主要是由于公司本年确认“汇德丰债权”分成收入所致。
(2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减少6%,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减少38%,主要是由于广州德裕及海南万立达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同比大幅减少所致,同时由于公司本部确认“汇德丰债权”分成收入而导致前者的下降幅度远低于后者。
(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136%,主要是由于广州德裕本年收到的售房款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2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4972%,主要是由于公司本年支付“乐凯大厦”房产购置款所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系赎回建设银行理财产品4103万元,“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包括购买建设银行理财产品3703万元。
(2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89%,主要是由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年偿还的债务本息金额同比大幅减少以及广州德裕上年同期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另外,本年“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以及“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全部为广州德裕与非关联方上海同达创业置地有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
(26)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每股收益等利润相关指标同比大幅下降,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实现的房地产业务利润同比大幅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竞拍取得联合广场B栋B14、B15两处房产(详见本公司《临2004-026号公告》)。
2009年6月4日,本公司接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09)深福法民三初字第1866 号]: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局)诉本公司及第三人深圳市国泰联合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请求: ①本公司支付联合广场B栋B14、B15两处房产所欠地价款本金人民币3,400,544.00元、利息4,322,127.69元、滞纳金5,952,647.60元(暂记至2009年4月30日),共计人民币13,675,319.29元;②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详见本公司《临2009-012号公告》)。
2011年7月30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深圳联合广场B14、15 层房产的诉讼和解,和解费用为按照与原告协商后签署的和解协议约定的利息及滞纳金总额的15%加本金及法院收取的诉讼费(详见本公司《临2011-010号公告》)。
截至本公司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案诉讼和解工作尚未完成。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本报告期,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
(周立武)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47 股票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1-012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在上海浦东金新路58号2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董事长周立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六名,实际出席董事六名(含授权委托:董事沈加沐因事委托董事夏树新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议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公司购买首泰金信股权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议案;
鉴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房地产项目销售接近尾声,公司主业探索仍处于实践摸索阶段,目前进展缓慢,为保障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购买首泰金信股权投资基金。
关联董事周立武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临时公告:临2011-013)
三、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乐凯大厦20层房产作为抵押,为同达贸易向南京银行上海分行浦东支行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金额14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年利率不超过8%。(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临时公告:临2011-014)
四、授权公司管理层利用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银行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委托理财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
五、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1年11月份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购买首泰金信股权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事项。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和会议地点,公司董事会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647 股票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1-013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首泰金信股权
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投资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购买首泰金信股权投资基金。
●关联人回避情况:关联董事周立武回避了表决。
●交易影响:保障公司在主业转型和探索阶段的持续盈利,对公司的资产状况无重大影响。
●该事项需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房地产项目销售接近尾声,公司主业探索仍处于实践摸索阶段,目前进展缓慢,为保障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购买首泰金信股权投资基金(简称“首泰金信”)。首泰金信以房地产投资为主,多种财务投资为辅,有丰富的项目资源,专业的管理能力和灵活的退出机制,首期募集金额5亿元人民币,预期年化收益率15%。
首泰金信(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首泰金信的基金管理公司,共有四名股东:北京首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5%,雅世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海南建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广州市宝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
本公司董事长周立武是基金管理公司股东之一海南建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派至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购买首泰金信股权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周立武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须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首泰金信(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丙2号23层27B03
法定代表人:将会成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长周立武是基金管理公司股东之一海南建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派至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购买首泰金信股权投资基金,预期年化收益率15%。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公司探索主业过程中,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杨进军、刘平同意上述关联交易,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在公司探索主业过程中,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647 股票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1-014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同达创业贸易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人民币1400万元,公司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人民币14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人民币1400万元(含本次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同达创业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同达贸易”)因流动资金需求,拟向南京银行上海分行浦东支行贷款14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年利率不超过8%,公司拟以乐凯大厦20层房产作为抵押,为同达贸易向南京银行上海分行浦东支行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1年10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同达创业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洛川中路1150号6幢413室
法定代表人:胡俊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含酒)批发非实物方式,家用电器、建筑材料、五金、日用百货、厨房设备、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化工产品(除有毒及危险品)的销售。(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本公司持有同达贸易100%股权。
截至2011年9月30日,同达贸易总资产2279.52万元,净资产1853.96万元,资产负债率18.67%。2011年1-9月,共计实现营业收入4673.76万元,实现净利润372.81万元。
三、担保内容
同达贸易拟向南京银行上海分行浦东支行贷款14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年利率不超过8%,公司拟以乐凯大厦20层房产作为抵押,为同达贸易向南京银行上海分行浦东支行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贷款有利于满足同达贸易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经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达贸易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此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1400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