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信雅达 证券代码:600571 编号:2011-016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2011年10月14日在公司六楼大会议室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法定人数的规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因耿俊岭董事为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受益人,故耿俊岭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其余8 名董事参与表决。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就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独立董事意见认为:该激励计划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实施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实施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因此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为进一步完善该计划,公司董事会对其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其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因耿俊岭董事为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受益人,故耿俊岭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其余8 名董事参与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为进一步完善该计划,公司董事会对其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因耿俊岭董事为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受益人,故耿俊岭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其余8 名董事参与表决。
为了有效地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获授资格和获授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
9、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过程中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的临时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1-018号)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14日
附件:
关于对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修订说明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相关文件已于2011年6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并将有关激励计划的申请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部的要求对《激励计划(草案)》及《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进行相应修订。《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一、《激励计划(草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特别提示4
修订前: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的四年。公司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修订后: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的四年。公司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2、特别提示9解锁条件及正文第八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和解锁安排”第(一)款第3点“公司达到业绩条件”第(2)项
修订前:
以2010年为基准年。首次解锁条件为公司授予日所在T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5%;第二次解锁条件为公司T+1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0%;第三次解锁条件为公司T+2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5%。
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其中,净资产收益率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且净利润增长率与净资产收益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实施本计划发生的激励成本属于公司的经常性费用支出,不能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在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中扣除。
修订后:
本计划授予日所在年度为T,以T-1年为基准年。首次解锁条件为公司T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5%;第二次解锁条件为公司T+1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0%;第三次解锁条件为公司T+2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5%。
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其中,净资产收益率指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且净利润增长率与净资产收益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实施本计划发生的激励成本计入公司相关成本或费用,在公司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若公司发生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对应的净利润增加额不计入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
3、正文第十二条“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第(一)款
修订前:
(一)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合并或分立
当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合并或分立时,本计划继续实施。
修订后:
(一)公司发生合并、分立等事项时导致公司解散的,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在公司解散前由公司回购注销,本计划终止
公司发生合并、分立等事项而公司未解散的,本计划继续执行。但股东大会批准的合并、分立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正文第四条“附则”第1点
修订前:1、具体考核指标根据公司实际和工作变化可进一步细化和调整。
修订后:1、具体考核指标和业绩指标根据公司实际和工作变化可进一步细化和调整,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说明。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14日
股票简称:信雅达 证券代码:600571 编号:2011-017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2011年10月14日在公司六楼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激励计划确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0月14日
股票简称:信雅达 证券代码:600571 编号:2011-018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10 月31 日下午14:30
● 股权登记日:2011 年10月25 日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788号龙禧大酒店会议厅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拟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10月31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公司将在2011年10月25日发布《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征集投票具体事宜详见“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788号龙禧大酒店会议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1年10月25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10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
(4)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议案一 |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
1.1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1.2 | 限制性股票的种类、来源、数量 |
1.3 |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额和确定依据 |
1.4 |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和解锁期 |
1.5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
1.6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程序 |
1.7 |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和程序 |
1.8 |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
1.9 | 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
1.10 | 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
议案二 |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修订稿) |
议案三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议案内容详见披露于2011年10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11年10月15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议案内容。
股东大会就以上议案作出决议,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监事会将在本次会议上作《关于核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意见》报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1年10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88号信雅达科技大厦6楼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4、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四、现场会议参会方法
1、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
2、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会。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738571;投票简称:“信雅投票”。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说明 |
738571 | 信雅投票 | 12 | A股 |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 738571;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一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元) |
总议案 | 99.00 | |
议案一 |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 1.00 |
1.1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1.01 |
1.2 | 限制性股票的种类、来源、数量 | 1.02 |
1.3 |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额和确定依据 | 1.03 |
1.4 |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和解锁期 | 1.04 |
1.5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 1.05 |
1.6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程序 | 1.06 |
1.7 |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和程序 | 1.07 |
1.8 |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 1.08 |
1.9 | 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 1.09 |
1.10 | 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 1.10 |
议案二 |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修订稿) | 2.00 |
议案三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3.00 |
如果股东先对议案 1 投票表决,然后对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子议案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5)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6)投票注意事项:
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的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处理。
(7)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六、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王光明先生受其他两位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如公司股东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写《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七、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本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88号信雅达科技大厦6楼
联系人:杨凤杰
联系电话:0571-56686695
传真:0571-56686311
邮编:310053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10 月14 日
附件1: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议案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一:《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 |||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1.2 限制性股票的种类、来源、数量 | |||
1.3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额和确定依据 | |||
1.4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和解锁期 | |||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 |||
1.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程序 | |||
1.7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和程序 | |||
1.8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 |||
1.9 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 |||
1.10 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 |||
议案二:《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修订稿)》 | |||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光明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1年10月31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王光明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UNYARD SYSTEM ENGINEERING CO.,LTD
公司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司证券代码:600571
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华强
公司董事会秘书:叶晖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杨肖蓉
公司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88号信雅达科技大厦6楼
公司邮政编码:310053
公司联系电话:0571-56686627
公司联系传真:0571-56686777
电子信箱:mail@sunyard.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光明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光明:1945年9月10日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职于浙江工商大学(原杭州商学院),担任校党委书记,现为浙江工商大学发展委员会主任、浙江工商大学信息工程和电子商务研究所所长、浙江省计算机学会副理事长。2007 年2 月1日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2011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且对《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1年10月25日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11年10月26日至2011年10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① 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④ 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① 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 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杨凤杰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88号信雅达科技大厦6楼
公司邮编:310053
公司联系电话:0571-56686695
公司传真:0571-5668631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王光明
2011年10月14日
附件3: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光明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议案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一:《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 |||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1.2 限制性股票的种类、来源、数量 | |||
1.3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额和确定依据 | |||
1.4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和解锁期 | |||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 |||
1.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程序 | |||
1.7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和程序 | |||
1.8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 |||
1.9 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 |||
1.10 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 |||
议案二:《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修订稿)》 | |||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