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财经新闻
  • 4:财经海外
  • 5:公司
  • 6:市场
  • 7:互动
  • 8:书评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证券2011年9月主要财务信息的
    公告
  •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增聘公告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公告
  •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并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公告
  • 浙报传媒澄清公告
  •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0一一年前三季度业绩预盈公告
  •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公告
  •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事诉讼公告
  •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  
    2011年10月15日   按日期查找
    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32版:信息披露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证券2011年9月主要财务信息的
    公告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增聘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并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公告
    浙报传媒澄清公告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0一一年前三季度业绩预盈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事诉讼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2011-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宁波港 证券代码:601018 编号:临2011-023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6月7日召开了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现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决定申请发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并就此事项按照相关程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