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大地 公告编号:2011-068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事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9月4日,公司收到嵊州市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2011)绍嵊商初字第651号]及《传票》,嵊州市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周永华诉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将有关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各方当事人
原告:周永华
被告: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案件起因
原告系嵊州市雍怀花木场的业主,称公司尚欠其苗木款5,327,210元人民币未归还,据此其已向嵊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请:“一、依法判令被告再支付绿化苗木款5,327,21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自2011年1月16日起至判决确定支付之日止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至起诉日止约为180,000元)。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同时,原告还采取了冻结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昆明市官渡区支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的诉讼保全措施。
三、案件进展
1、根据嵊州市人民法院《传票》,上述案件应于2011年10月10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目前公司已向嵊州市人民法院提交了管辖异议申请,案件暂不开庭审理,具体开庭时间待定。
2、2011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昆明市官渡区支行《关于解决账户冻结事宜函》,要求公司尽快联系冻结提请人及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妥善解决已于2011年8月24日被冻结的基本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解冻事宜。
3、经公司财务核实,公司对周永华的实际欠款金额为37.688万元人民币。同时公司对周永华向嵊州市人民法院提供的起诉依据提请权威机构进行印章鉴定,鉴定结果为:周永华提供的起诉依据上的印章盖印和公司提交鉴定文本上的经公安机关备案的印章盖印不是同一枚印章所盖印。公司对此进行了报案处理。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因无法确定最终诉讼结果,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目前尚不确定。对于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应诉通知书》;
2、《传票》;
3、《民事诉状》。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