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2011-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0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 基金简称 | 华泰柏瑞上证红利ETF | |
| 基金主代码 | 510880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6年11月17日 |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告依据 | 《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1年9月30日 |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933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373,585,470.22 |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35 |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1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权益登记日 | 2011年10月21日 |
| 除息日 | 2011年10月24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1年10月28日 |
| 分红对象 | 2011年10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 |
注:一、收益发放办法
本公司于2011年10月26日将本基金收益分配的款项及代理发放收益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2011年10月27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金额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2011年10月28日领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确认后即将其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可领取现金红利。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 huatai-pb.com)获取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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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