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ST天龙 编号:临2011-039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0月15日上午9:00在公司十七楼会议室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员4人,所持表决权股份47,411,53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42%,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山西锋卫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大会由董事长王英杰先生主持,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融资的议案》
同意47,411,5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47,411,5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同意47,411,5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山西锋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出具了法津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召开会议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