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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尤小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芬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德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214,219,585.53474,362,339.30155.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156,286,079.25356,051,196.83224.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7.323.02142.38%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7,677,307.38-153.8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8-141.34%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118,577,535.5815.74%359,654,143.6515.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7,144,408.062.08%50,597,682.42-20.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21.43%0.34-37.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21.43%0.34-37.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9%-3.60%5.25%-15.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1%-3.68%5.13%-13.7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144,5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000.00 
    所得税影响额-170,175.00 
    合计964,325.0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9,98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工商银行-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06,017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34,24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999,000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王远青710,858人民币普通股
    栾杨505,650人民币普通股
    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499,999人民币普通股
    刘磊435,891人民币普通股
    邹新民289,900人民币普通股
    阮凯洁280,900人民币普通股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23,500,0000023,5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4.2.24
    尤金焕15,650,0000015,65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4.2.24
    尤小华11,100,0000011,1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4.2.24
    陈林真6,500,000006,5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4.2.24
    尤小玲5,800,000005,8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4.2.24
    尤小燕5,800,000005,8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4.2.24
    叶芬弟5,800,000005,8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杨清文5,000,000005,0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杨从登5,000,000005,0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段伟东5,000,000005,0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林建一2,000,000002,0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4.2.24
    席青1,000,000001,0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陈恩之1,000,000001,0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4.2.24
    赵鸿凯1,000,000001,0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马育平1,000,000001,0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张松干1,000,000001,0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陈仕潘1,000,000001,0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胡永快1,000,000001,0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王道冲1,000,000001,0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王克亮1,000,000001,0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温作荣1,000,000001,0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钱炳贤1,000,000001,0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翁奕峰1,000,000001,0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潘基础1,000,000001,0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李德光950,0000095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周良金900,000009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史忆群700,000007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葛晟鹏600,000006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夏岩林600,000006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杨建华600,000006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尤金明600,000006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张玉钦600,000006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卓锐棉600,000006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张朝水600,000006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徐宁600,000006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袁水华500,000005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4.2.24
    曲向军500,000005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林朝强500,000005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4.2.24
    陈光莹500,000005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陈学通500,000005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4.2.24
    孙向浩500,000005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吉立军500,000005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林道友500,000005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4.2.24
    张存丰500,000005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项金尧500,000005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4.2.24
    唐志勇500,000005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4.2.24
    刘勇胜500,000005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2.2.22
    林孙林500,00000500,000首发承诺限售2014.2.24
    合计118,000,00000118,000,000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比2011年年初增加了63.05%,主要是因为目前票据贴现率较高,公司为减少财务成本未进行贴现。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比2011年年初增加了69.85%,主要是根据行业惯例,公司一般在临近年末时集中收款,造成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低。

    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余额比2011年年初增加了257.00%,在建工程余额比2011年年初增加了533.06%,主要是本年度公司扩产项目较多,预付设备款较多,且尚未结转固定资产。

    报告期末存货余额比2011年年初增加了39.45%,主要是本年度公司生产规模扩大,且原材料价格上涨,原材料存货价值上升所致。

    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比2011年年初减少100%,流动负债余额比2011年年初减少70.47%,是由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2011年1-9月财务费用比同期减少了149.29%,主要是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了大部分贷款,且收到了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所致。

    2011年1-9月公司营业外收入比同期减少了78.53%,主要是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减少。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本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118577535.58元,同比增长15.74%;营业利润19588638.74元,同比上升0.60%;由于收到了部分募集资金利息,公司本报告期净利润17144408.06元,同比上升2.08%,但公司1-9月份累计净利润50597682.42元,仍同比下降 20.14%。原材料同比大幅上涨、员工薪酬的上升仍是公司营业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虽然国际原油价格从高处回落,但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尼龙仍处于高位,产品综合毛利率同比仍有较大幅度的下滑。

    国家宏观调控和通货膨胀带来的融资成本和人工成本的提高,恶化了下游企业的盈利能力,进而引起超纤行业景气度的下降。面对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将加强市场跟踪力度,避免出现应收账款损失。

    公司第四季度将继续调整产品结构,降低贴面革在销售中的比例,增加绒面革产品的开发速度,加大超纤基布的推广力度,并积极拓展超细纤维产品的应用领域,寻找新的利润点,避免公司盈利能力的进一步下滑。

    360万超纤基布项目和300万超纤合成革技改项目的建成将大大缓解公司产能紧张的局面,第四季度公司将根据订单情况对长期超负荷运行的原有生产线陆续进行检修维护,以延长设备寿命,以便今后发挥更大的作用。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就与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经华峰氨纶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华峰氨纶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华峰氨纶承诺: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华峰超纤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人造革合成革(包括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的生产和销售。

    就与华峰氨纶避免同业竞争,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华峰氨纶出具了《承诺函》,公司承诺: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华峰氨纶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氨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华峰集团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玲、尤小燕、陈林真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于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及本公司(本人)参股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及本公司(本人)参股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及本公司(本人)参股企业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公司、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及本公司(本人)参股企业将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产品或业务,或者将相竞争的产品或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的生产或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产品或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4、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本人)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二)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峰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发行前,2010年3月受让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林建一、陈学通、陈恩之、袁水华、项金尧、林道友、唐志勇、林朝强及林孙林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发行前,叶芬弟等其他33名自然人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了出具上述承诺以外,均特别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该部分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本公司董事长尤小平、监事尤小玲以及其直系亲属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陈林真(以上六人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了出具上述承诺以外,均特别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尤小平、尤小玲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尤小平、尤小玲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尤小平、尤小玲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该部分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杨耀的直系亲属杨建华除了出具上述承诺以外,特别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杨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杨耀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杨耀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该部分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三)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

    就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经华峰氨纶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华峰氨纶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华峰氨纶承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不与华峰超纤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的关联交易,尽量避免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交易公允,不损害双方利益。

    就与华峰氨纶减少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华峰氨纶出具了《承诺函》,公司承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不与华峰氨纶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的关联交易,尽量避免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双方利益。

    第一大股东华峰集团以及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陈林真、尤小玲、尤小燕已经出具了《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做出如下承诺和保证:

    1、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陈林真、尤小玲、尤小燕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如果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交易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可比较或定价受到限制的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利润的标准予以确定交易价格,以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3、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陈林真、尤小玲、尤小燕承诺不通过与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益,不进行有损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上述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8,920.00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245.6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688.6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季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季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600万平方米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生产投资建设项目中的(一期)300万平方米/年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项目19,060.0019,060.003,682.715,969.7131.32%2012年07月31日0.00不适用
    企业技术中心技改项目3,000.003,000.000.000.000.00%2012年07月31日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2,060.0022,060.003,682.715,969.71--0.00--
    超募资金投向 
    年产600万平方米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生产投资建设项目中的(二期)300万平方米/年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项目15,960.0015,960.00786.46786.464.93%2012年07月31日0.00不适用
    360万平方米/年超纤基材扩建项目6,639.526,639.52960.384,242.3863.90%2011年09月30日0.00不适用
    300万平方米/年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技术改造项目8,068.008,068.002,816.143,890.1448.22%2011年12月31日0.00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7,800.007,800.000.007,800.00100.00%----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2,000.002,000.000.002,000.00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40,467.5240,467.524,562.9818,718.98--0.00--
    合计-62,527.5262,527.528,245.6924,688.69--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在新地块上建设,由于相关审批手续较长,一直未能按原计划进度开工建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根据华峰超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8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已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超募资金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华峰超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639.5181万元投向360万平方米/年超纤基材扩建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8068万元投资300万平方米/年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技术改造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15960万元投资年产600万平方米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生产投资建设项目中的(二期)300万平方米/年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项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计划已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正在分步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适用
    经公司2011年7月2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应调整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详见相关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经华峰超纤2011年3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土地使用权之自筹资金1,750万元,该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核验并出具专门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适用
      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6639.52万元实施360万平方米/年超纤基材扩建项目,本着节省投资的原则,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已基本建成并开始少量生产,累计投入4242.38万元,但由于部分在建工程尚未结转固定资产,且仍有1500万元配套流动资金还未划转。该项目预计将出现部分募集资金结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开立专户账号12151818094001,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石化支行开立专户账号1001794329300318941,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目前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涉及金额万元。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11-032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