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居 亮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海 乐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孙海红 |
公司负责人居 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海 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海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518,471,329.04 | 1,501,316,245.46 | 1.1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612,044,608.06 | 611,145,305.68 | 0.1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9910 | 1.9881 | 0.15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92,873,074.86 | 240.28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6274 | 240.26 |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649,193.96 | 16,207,971.90 | 284.6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86 | 0.0527 | 284.6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24 | 0.0047 | 110.2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86 | 0.0527 | 284.6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414 | 2.6540 | 增加1.96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202 | 0.2355 | 增加2.5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547,081.82 | 主要为长发集团常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74,181.39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02,515.27 | |
| 所得税影响额 | -825,802.32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28,031.35 | |
| 合计 | 14,769,944.8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6,414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8,697,391 | 人民币普通股 | |
| 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长江联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5,1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83,406 | 人民币普通股 | |
| 邹明 | 7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曲翎 | 525,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上海凌瑞建筑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483,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付忠根 | 4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杨小平 | 460,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449,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报表项目 | 期末余额(或本期金额) | 年初余额(或上年金额) | 变动比率% | 变动原因 |
| 预付款项 | 52,851,459.49 | 28,878,395.17 | 83.01 | 预付办公用房款所致 |
| 其他应收款 | 35,000,923.27 | 50,298,237.15 | -30.41 | 收回应收款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0 | 168,786,400.00 | -100.00 | 收到BT项目回购款所致 |
| 投资性房地产 | 41,910,259.67 | 60,346,477.03 | -30.55 | 股权转让减少合并报表范围 |
| 其他应付款 | 250,432,002.72 | 69,870,297.54 | 258.42 | 收到股权转让款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132,960.00 | 142,132,960.00 | -85.84 | 归还到期的项目借款所致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2,584,971.29 | 9,254,410.36 | 35.99 | 增加工程服务营业税金及附加所致 |
| 财务费用 | -15,388,996.19 | 9,169,539.33 | -267.83 | 确认未实现的融资收益所致 |
| 投资收益 | 11,721,463.59 | -381,225.58 | 3,174.68 | 处置长发集团常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收益 |
| 营业外收入 | 7,111,843.54 | 22,294,967.24 | -68.10 | 上年同期为国嘉实业诉讼案债务重组利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207,971.90 | 4,213,229.77 | 284.69 | 扣除非经常性收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 192,873,074.86 | -137,486,914.10 | 240.28 | 收回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 139,925,628.68 | -25,521,559.89 | 648.26 | 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取得的现金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 -167,191,740.56 | 157,972,867.57 | -205.84 | 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9月21日,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6,099万元价格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摘牌受让本公司拥有的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0%的股权。公司已与受让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报告期内,相关产权变更手续正在进行中。该项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占陆交中心78.71%股份,同盛集团占陆交中心20%股份,西北物流公司占1.29%股份(经五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股权拟转让给本公司)。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政策为:最近三年以现金或以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报告期内,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7,400,000 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分配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370,000元(含税),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日期为: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2011 年6月13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6月17日。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居 亮
2011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2011-024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0月18日(星期二)上午9:30在上海闵行区光华路888号长江投资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居亮董事长主持。
本次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1人,代表股份173,950,8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87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召开的比例。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1、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关于为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开办整板销售运输业务,主要销售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上海至阿姆斯特丹的货运航班集装板运输国际货物,由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为长发国际货运公司开立260万元预付款保函为该项业务提供担保,由本公司为长发国际货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73,950,883股,意见如下:
同意:173,888 ,758股 占99.9643%
反对: 0 股 占0%
弃权:62,125 股 占0.0357%
2、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关于对上海长发物流有限公司给予补偿的议案》。本公司根据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层级收缩的要求,于2010年初对上海长发物流有限公司实施了层级收缩,同时将其主要业务资源整合至陆交中心。现因陆交中心股权交易时体现了该整合资源价值,按照谁得益谁承担的原则,同意根据股东方约定按股比对长发物流进行补偿,补偿价格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东洲资咨报字第DZ110525121号关于《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城市公共物流配送中心相关资源价值咨询报告》的评估价值7,537万为依据,按照其评估价值的90%即6,783万元为补偿金额,按本公司所持陆交中心98.71%股权的比例,承担6,695.60万元,陆交中心另一股东上海西北物流园区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按股比承担相应的补偿金额。本项补偿款将在公司转让陆交中心20%股权的溢价中列支。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73,950,883股,意见如下:
同意:173,863,458股 占99.9497%
反对: 0 股 占0%
弃权:87,425 股 占0.0503%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由方达律师事务所楼乂来律师作公证并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意见》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律师见证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19日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