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2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刘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李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苗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1.9.30 | 2010.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元) | 1,273,631,668.53 | 564,693,163.79 | 125.5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816,124,438.97 | 282,866,260.00 | 188.52% | |||
股本(股) | 160,000,000.00 | 120,000,000.00 | 33.3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1008 | 2.3572 | 116.39% | |||
2011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1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82,173,870.05 | 59.60% | 191,395,810.92 | 23.0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849,457.28 | 35.05% | 37,393,693.31 | 8.0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56,883,348.70 | -30.7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3555 | -48.0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71 | 35.06% | 0.3116 | 8.0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71 | 35.06% | 0.3116 | 8.0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9% | 11.75% | 12.40% | -11.4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8% | 11.48% | 11.89% | -14.4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21,869.39 | |
所得税影响额 | -273,280.41 | |
合计 | 1,548,588.98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2,17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建设银行-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07,62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文淼 | 377,777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琦 | 266,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涂红旭 | 187,501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1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秀红 | 168,989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承友 | 16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成钢 | 163,748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昭珠 | 15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田稼 | 15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货币资金较上年年末增加2622%,主要系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2、报告期内应收款项净额较上年年末增加58%,主要系增长的销售收入未到收款账期所致。
3、报告期内预付账款较上年年末增加48%,主要系子公司广东丹邦预付募投项目设备款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项净额较上年年末增加163%,主要系子公司广东丹邦支付进口设备海关保证金所致。
5、报告期内存货净额较上年年末增加54%,主要系增加生产用原材料储备及子公司广东丹邦增加“国家科技重大专项(02专项)”研发用物料储备所致。
6、报告期内在建工程净值增加(上年年末为零),主要系新增生产线及子公司广东丹邦在建厂房及办公楼工程所致。
7、报告期内工程物资较上年年末减少99%,主要系子公司广东丹邦设备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8、报告期内无形资产净额较上年年末增加93%,主要系子公司广东丹邦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9、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年末增加56%,主要系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10、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增加(上年年末为零),主要系提前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而新增借款所致。
11、报告期内应付账款较上年年末增加112%,主要系暂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及原材料储备增加而未到账期的应付货款所致。
12、报告期内预收账款较上年年末减少64%,主要系当期尚未结转的预收国内销售货款减少所致。
13、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年末增加76%,主要系应付生产员工工资增加所致。
14、报告期内应交税费较上年年末减少142%,主要系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15、报告期内股本较上年年末增加33%,主要系募集资金所致。
16、报告期内资本公积较上年年末增加719%,主要系募集资金所致。
17、报告期内未分配利润较上年年末增加42%,主要系本年利润增加所致。
18、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7.40%,主要系销售人员工资及运输费用增加所致。
19、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8.75%,主要系子公司广东丹邦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02专项)”研发费用投入和上市过程中发生而未在发行费用中列支的其他费用增加所致。
20、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329.32%,主要系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21、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96.60%,主要系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22、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23、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7%,主要系所得税税率变更为15%所致。
24、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1%,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5、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5%,主要系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26、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537%,主要系募集资金及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1、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萍及公司股东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2、公司股东益关寿、深圳市信瑞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浩投资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百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刘萍、邹盛和、王李懿及刘文魁 | 1、实际控制人刘萍、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公司股东益关寿、深圳市信瑞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浩投资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百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3、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刘萍、邹盛和、王李懿及刘文魁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 严格遵守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 | |||
2011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为: | -5.00% | ~~ | 25.00% |
2010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2,680,483.01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经营业绩保持增长。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接待了普通投资者的电话咨询,在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客观、真实地介绍了公司经营情况。无接待调研、书面问询、采访等活动的情况。
董事长: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