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董事会会议。
1.3本公司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董事长陈启祥先生、财务主管王继超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慧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 | 16,549,475,092.70 | 16,797,844,693.27 | -1.4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6,174,868,855.50 | 5,976,058,144.42 | 3.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6.70 | 6.48 | 3.40 |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6,639,577.83 | 0.8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 | 0.82 | |
报告期(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7-9月)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1,175,349.04 | 249,273,532.74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55 | 0.270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 0.054 | 0.267 | -- |
稀释每股收益 | 0.055 | 0.270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6 | 4.10 | 增加4.7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3 | 4.06 | 增加4.82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2,155,710.59 | ||
各种形式的政府补贴 | 19,749,1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047,547.2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数 | -902,541.87 | ||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金额 | 4,865.16 | ||
合计 | 2,648,165.49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 55,881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 10,689,94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 5,024,589 | 人民币普通股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182,91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思言 | 3,406,67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增强36号 | 2,195,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翟君 | 2,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33,184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立言 | 1,803,162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单一类资金信托R2007ZX075 | 1,792,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兴业全球基金公司-兴业-白新亮特定资产管理 | 1,36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财务状况分析
项目 | 金额(元) | 增(+)减(-)比率(%) | |
2011年9月30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货币资金 | 524,945,337.88 | 1,432,385,380.70 | -63.35 |
应收票据 | 2,320,671,035.01 | 438,083,293.17 | 429.73 |
应收账款 | 145,535,189.12 | 105,179,939.27 | 38.37 |
预付款项 | 234,724,412.71 | 583,625,823.46 | -59.78 |
其他应收款 | 6,018,379.59 | 10,654,916.63 | -43.52 |
长期股权投资 | 185,000,000.00 | 15,000,000.00 | 1,133.33 |
无形资产 | 141,895,867.42 | 25,806,578.60 | 449.84 |
短期借款 | 293,838,200.00 | 896,029,150.00 | -67.21 |
应付票据 | 184,490,370.06 | 567,263,954.39 | -67.48 |
应付账款 | 4,080,188,917.23 | 2,598,548,941.10 | 57.02 |
应交税费 | 18,986,604.76 | 175,621,534.79 | -89.19 |
其他应付款 | 32,881,248.33 | 239,300,046.83 | -86.2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98,092,958.53 | 861,188,481.27 | -30.55 |
专项储备 | 11,395,552.97 | 6,521,989.11 | 74.73 |
重大变化分析:
1)货币资金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偿还银行借款资金支出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应收票据支出减少所致;
3)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销售增加、结算滞后所致;
4)预付账款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材料款减少所致;
5)其他应收款减少主要系公司预付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款减少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增加系报告期对山东钢铁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所致;
7)无形资产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取得土地使用权所致;
8)短期借款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9)应付票据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偿还到期票据所致;
10)应付账款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应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11)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报告期交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金所致。
12)其他应付款减少主要系偿还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所致。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14)专项储备增加主要系计提安全使用费所致。
3.1.2经营成果分析
项目 | 金额(元) | 增(+)减(-)比率(%) | |
2011年1-9月 | 2010年1-9月 | ||
资产减值损失 | 862,863.24 | 14,133,985.93 | -93.90 |
营业外收入 | 21,649,651.64 | 49,863,566.60 | -56.58 |
营业外支出 | 18,103,809.44 | 10,338,384.93 | 75.11 |
所得税费用 | 8,939,694.87 | -3,496,883.09 | -- |
少数股东损益 | 234,439.24 | 404,593.71 | -42.06 |
重大变化分析:
1)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主要系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2)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系报告期收到财政补贴减少所致;
3)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处置报废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4)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利润增加所致;
6)少数股东损益减少主要系纳入合并范围的营销子公司利润下降所致。
3.1.3现金流量分析
项目 | 金额(元) | 增(+)减(-)比率(%) | |
2011年1-9月 | 2010年1-9月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6,639,577.83 | 704,413,790.50 | 81.2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 | -1,658,371,337.18 | -383,438,851.87 | 332.50 |
重大变化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公司压缩库存,减少支出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公司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济南钢铁实施换股吸收合并莱钢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4月13日披露了相关公告。相关公告刊登在2011年4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
2011年5月18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通过了《关于济南钢铁实施换股吸收合并莱钢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济南钢铁签订有关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关于“08莱钢债”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具体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公告刊登在2011年5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
目前,本次吸收合并方案已报中国证监会,正在审批中。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别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股东名称 | 特殊承诺 | 承诺履行情况 |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1、自股改方案实施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起12个月内,莱钢集团公司持有的全部原非流通股依有关规定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或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的4年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任何一方若违反上述承诺转让股份的,转让股份所得的资金划入莱钢股份归全体股东所有。 | 正在履行中 |
2、2006年-2010年,在不与中国法律相抵触的前提下,莱钢集团公司同意莱钢股份每正常年度派发的股息不得少于公司该年度可分配利润55%。莱钢集团公司承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依据前述承诺和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提出分红议案,保证在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 履行完毕 | |
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 2006年-2010年,在不与中国法律相抵触的前提下,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同意莱钢股份每正常年度派发的股息不得少于公司该年度可分配利润55%。 | 履行完毕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董事长:陈启祥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