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程子建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郭继荣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赵浩洁 |
公司负责人程子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继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浩洁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43,576,791,879.01 | 30,465,733,722.66 | 43.0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1,914,327,538.43 | 10,687,491,685.91 | 11.4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912 | 2.612 | 11.49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015,436,390.24 | 97.86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49 | 97.86 |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41,934,632.47 | 1,344,400,372.86 | 9.9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8 | 0.329 | 9.9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8 | 0.329 | 9.9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8 | 0.329 | 9.9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9 | 11.93 | 减少0.39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8 | 11.84 | 减少0.4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017,246.9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92,827.56 |
| 所得税影响额 | -3,602,518.6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5,714.38 |
| 合计 | 10,883,270.2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22,205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81,752,726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13,736,06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沪深300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 12,239,05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10,514,28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6,007,64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 | 5,272,728 | 人民币普通股 |
| 罗文星 | 5,100,25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443,114 | 人民币普通股 |
| 徐建兰 | 3,103,70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期末货币资金较年初相比增加84%,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良好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流增加及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2、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670%,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采用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3、期末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71%,主要原因是公司贸易预付款增加以及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4、期末存货较年初增加44%,主要原因是本期产能扩大,以及原燃料冬储备料增加所致;
5、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87%,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联营企业投资所致;
6、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78%,主要原因是本期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7、期末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80.07%,主要原因是公司建设项目、产能增加等导致贷款增加所致。
8、期末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173.39%,主要原因是本期采购采取票据结算方式增加所致;
9、期末应付款项较年初增加39.74%,主要原因是产能扩大以及原燃料冬储导致采购增加所致;
10、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66.53%,主要原因是受市场、产能扩大影响,公司销量、售价增加所致;
11、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36.45%,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销量增加以及运费上涨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97.86%,主要原因是本期市场销售良好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流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2010年12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2011 年1 月1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86 亿股A 股股票,发行底价为8.84元/股。其中:
(1)52.77 亿元将用于榆钢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项目。
(2)42.36 亿元将用于购买酒钢集团天风不锈钢有限公司 100%股权。
2011 年5 月13 日,本公司实施了每10 股派发现金1 元人民币(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及每10 股转增10 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除权、除息后,本次发行底价调整为4.37 元/股,发行股数调整为不超过21.72 亿股。截止报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酒钢集团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对于酒钢宏兴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中,本公司所取得的酒钢宏兴股票,本公司承诺自酒钢宏兴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2)2009 年10 月,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了控股股东酒钢集团拥有的镜铁山矿、镜铁山矿黑沟矿区及石灰石的采矿权。双方协议约定"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三年内,如果镜铁山矿、镜铁山矿黑沟矿区和石灰石矿区(以下称'三个矿区')每年的实际盈利数没有达到经核准的评估报告中所预计的当年净利润,则甲方将按照评估报告预计的净利润与实际盈利之间的差额向乙方承担全额补偿责任。2010 年度保证盈利金额为:镜铁山矿5,445.46 万元、黑沟矿4,906.86 万元、石灰石矿644.82 万元,实际实现盈利为:镜铁山矿5,567.47 万元、黑沟矿5,144.50 万元、石灰石矿920.02 万元,三个矿区实际实现净利润超出评估估算净利润,不存在需补偿的情形。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内容: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1 年5 月20 日实施完毕。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子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