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林秀成先生、总经理林科闯先生及财务总监黄智俊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8,393,188,338.75 | 6,018,648,040.95 | 39.4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5,314,016,406.53 | 4,859,929,577.96 | 9.3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68 | 3.37 | 9.20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36,184,569.19 | 14.83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44 | 15.79 | |
| 报告期(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6,347,059.55 | 585,360,808.17 | 68.6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41 | 52.3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8 | 0.19 | 35.4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41 | 52.31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38 | 11.02 | 0.7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17 | 5.12 | 0.63 |
由于公司实施了2010年度以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12股派2元现金的方案,对上年同期相应数据按照转增后的股本进行了调整。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的逐步达产及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逐步投产,故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和财务指标比上年度期末发生较大变化。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2,308.8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97,903,947.0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9,142.67 |
| 所得税影响额 | 149,139,856.1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5,167,488.86 |
| 合计 | 313,435,150.5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6,047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 505,759,725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9,999,923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国银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375,269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13,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黄雅环 | 13,0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877,027 | 人民币普通股 | |
| 深圳市龙一号投资有限公司 | 8,183,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雷斯霞 | 7,260,191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吴永红 | 6,4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安雅陆 | 5,921,410 | 人民币普通股 |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公司实施了2010年度以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12股派2元现金的方案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的逐步达产及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逐步投产,故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和财务指标比上年度期末发生较大变化。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国内光电行业的产业布局,经公司2011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11年5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投资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芜湖光电产业化(二期)项目和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应用产品产业化项目,两项目合计总投资约为91.25亿元(该事项已于2011年4月13日、2011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刊登)。根据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2011年9月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本次原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亿元调整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3亿元,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做调整(该事项已于2011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刊登)。目前,该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尚在审批之中。
2、经公司2010年10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0年11月16日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徽商银行芜湖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60,000万元(该事项已于2010年10月30日、2010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刊登)。截止报告期末,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申请短期借款214,814,100.00元、长期借款942,188,000.00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已执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2011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1-05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1月7日(星期一) 上午9:30
●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2日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1日上午10点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11年10月16日电话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林秀成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由于个人原因,贺睿女士申请辞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林志强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如下:
1、将第一百零六条原文“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修改为“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2、将第一百一十三条原文“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修改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副董事长或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人事变动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第二、三、四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1年11月7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1月7日(星期一)上午9:30
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2日
(二)审议事项:
1、审议贺睿女士辞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2、审议选举林志强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3、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4、审议尤剑辉先生辞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
5、审议选举贺睿女士担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2、截止2011年11月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1年11月6日前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有关人员联系办理登记手续,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592)5937117
2、联系人:李雪炭
3、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个人简历:林志强,男,大专学历,经济师,先后担任过福建省安溪县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厦门市思明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曾任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市国光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国光工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1-055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1日上午11点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11年10月16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柯永瑞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和《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编制的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未发现参与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工作人员和审计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的结果:3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因工作变动,尤剑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的结果:3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经公司监事会提名,贺睿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的结果:3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上述第二、三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