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纪向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翠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茅宜群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5,048,186,612.36 | 13,888,615,636.11 | 8.3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017,063,963.96 | 2,863,057,621.43 | 5.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8520 | 3.2477 | -12.1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88,684,001.58 | -187.4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22 | -138.86 | |
报告期(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8,160,661.99 | 164,585,158.53 | 20.6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50 | 0.1556 | 0.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19 | 0.1520 | 1.7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50 | 0.1556 | 0.5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5 | 5.60 | 增加0.5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3 | 5.47 | 增加0.5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62,692.3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296,974.31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02,881.03 |
所得税影响额 | -1,571,761.5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94,763.92 |
合计 | 3,764,875.5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13,12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 429,135,017 | 人民币普通股 |
苏州新区创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3,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苏州市苏州新区乐星工商实业公司 | 5,403,888 | 人民币普通股 |
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5,255,686 | 人民币普通股 |
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4,3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志平 | 3,635,797 | 人民币普通股 |
黄学明 | 2,138,154 | 人民币普通股 |
黄婉如 | 1,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谢仁国 | 1,691,44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1,569,033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余额(元) | 期初余额(元) | 变动比例(%) |
预付款项 | 153,393,320.71 | 37,674,939.56 | 307.15 |
其他应收款 | 519,796,895.04 | 286,553,224.84 | 81.40 |
在建工程 | 308,643,082.90 | 223,684,698.16 | 37.98 |
应付利息 | 97,729,740.12 | 17,075,485.15 | 472.34 |
其他应付款 | 336,213,569.18 | 1,772,690,686.10 | -81.03 |
长、短期借款 | 5,770,500,000.00 | 4,143,330,137.00 | 39.27 |
长期应付款 | 1,376,968,312.22 | 198,123,814.44 | 595.00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
销售费用 | 114,198,598.35 | 92,946,876.95 | 22.86 |
管理费用 | 110,851,486.14 | 80,918,882.40 | 36.99 |
财务费用 | 119,613,821.57 | 86,834,797.10 | 37.75 |
营业利润 | 312,011,992.55 | 209,496,676.61 | 48.93 |
所得税费用 | 883,45,300.66 | 58,381,389.56 | 51.32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8,684,001.58 | -448,341,806.19 | -187.4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6,185,097.36 | -676,931,118.01 | 261.93 |
1. 报告期内,因预付徐州项目土地款,使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07.15%。
2. 报告期内,因支付徐州项目拍地保证金,使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81.40%。
3. 报告期内,苏州乐园和污水公司工程改造项目新增投入,使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7.98%。
4. 由于“2009公司债”以及各项信托融资项目预提的利息尚未到支付期,使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72.34%。
5. 报告期内,因归还股东借款,使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81.03%。
6. 报告期内,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扩大融资规模, 银行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39.27%;同时进一步加强融资创新,通过发行信托产品使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595%。
7.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加22.86%,主要因⑴ 苏州乐园在市场营销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1%,营销费用同比增加37%;⑵ 商旅公司下属清山酒店本期发生营业费用同比新增;
8.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增加36.99%,主要因⑴清山酒店和徐州投资公司发生费用同比新增;⑵金粉公司技改项目发生费用同比新增;⑶其他因人员经费、咨询顾问费、缴纳合同印花税等原因增加费用;
9.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增加37.75%,是因融资规模扩大、融资成本上升,以及房地产企业土地储备占用资金所引起的。
10.由于商品房结算毛利率同比增长,本报告期营业利润同比增长48.93%,所得税费用也相应增长。
1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回笼同比下降所引起的。
12.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是由于扩大融资规模,增加银行借款和信托融资所引起的。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7-9月)未实施现金分红。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纪向群
2011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1-022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章第十二条之规定,确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在保证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传真形式审议表决,公司现有9名董事,参与此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与会董事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9票,同意占100%)
2、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苏州乐园发展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9票,同意占100%)
苏州乐园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400万美元,公司持股75%。苏州乐园通过资源整合,积极谋求转型发展,在原有欢乐世界、水上世界的基础上,向“儿童世界”、“湿地世界”、“温泉世界”延伸,实现五大世界的整体发展。继去年儿童世界、湿地世界开业,今年“四季悦”树山温泉世界9月23日正式营业。为便于项目的运营核算管理,苏州乐园成立全资子公司苏州乐园树山温泉世界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全部以现金出资,专门负责树山温泉世界的经营管理。
3、审议通过《关于苏州乐园树山温泉世界有限公司向新灏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租赁经营树山温泉世界的议案》,(同意6票,同意占三分之二)
因树山温泉世界基础设施和土建均由新灏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新灏公司”)投资建设,苏州乐园树山温泉有限公司拟与新灝公司签订基础设施和土建的租赁合同,租约为16年,第一年为免租期,自第二年开始支付租金,第二年至第四年年固定租金为600万元,自2011年9月23日起租。第五年度往后的租金另行商定。
该租赁行为属于关联交易,纪向群、孔丽、高剑平三名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详细情况见《苏州高新关于苏州乐园树山温泉世界有限公司向新灏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租赁经营树山温泉世界的关联交易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1-023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乐园树山温泉世界有限公司向
新灏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租赁经营树山温泉世界的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简要内容
苏州乐园树山温泉世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泉公司”)拟与新灝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灏公司”)签订“四季悦”树山温泉世界(以下简称“温泉世界”)基础设施和土建的租赁合同。
由于苏州乐园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温泉公司为苏州乐园全资子公司,新灏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苏高新集团”)之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温泉世界基础设施和土建的租赁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作出了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
3、交易的审批情况
2011年10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纪向群、高剑平、孔丽三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新灝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纪向群
成立日期:2006年7月11日
注册资本:87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主营:基础设施、景观建设,绿化工程施工;工艺品,百货销售;餐饮及酒店企业管理;旅游景点项目策划开发及信息咨询;茶叶、果树种植、销售;生态农业、休闲农业的开发建设和经营;酒店经营限分支机构经营。
股权结构:苏州高新区经济集团发展总公司持有50%股份,苏州市通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35%股份,苏州高新区树山生态村发展有限公司持有15%股份。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四季悦”树山温泉世界基础设施和土建,主要为约8000平方米蛋型玻璃光棚的温泉建筑以及外围环境、供电、供热、供水、排水、配套附房、配套设备等设施。
温泉世界位于苏州高新区通安镇树山生态村,占地面积约15000平方米,温泉世界借助苏州乐园的品牌效应和经营特色,将水上娱乐项目与休闲舒适的温泉巧妙融合,开创了“乐园式温泉”娱乐新模式。
温泉世界基础设施和土建由树山生态村的开发主体新灏公司负责投建,预算投资约8000多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温泉公司拟与新灝公司签订基础设施和土建的租赁合同,租约为16年,自2011年9月23日起租。第一年为免租期,自第二年开始支付租金,第二年至第四年年固定租金为600万元,第五年度往后的租金另行商定。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以苏州乐园为代表的旅游业是公司未来实现产业协同发展的重要产业,公司近几年不断整合旅游资源,收购了上海文广集团持有的股权,实现旅游资源的集中,同时加快转型升级,积极研究和输出苏州乐园的品牌效应。在原有的欢乐世界、水上世界的基础上进行产业相关多元化发展,向“儿童世界”、“湿地世界”、“温泉世界”延伸,实现五大世界的整体联动,组合发力,形成从单一的主题公园逐渐发展成为集旅游、度假、休闲于一体的综合体。
此次温泉世界实现租赁经营后,苏州乐园在相关化产业延伸发展上完成了欢乐、水上、儿童、湿地、温泉五大世界的延伸,苏州乐园通过区域内做足做深旅游业以及区域外品牌输出实现公司旅游产业做强做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依据本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基于独立立场,认为:
一、程序性。公司于2011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乐园树山温泉世界有限公司向新灏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租赁经营树山温泉世界》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平性。我们认为,本次提交审议的《关于苏州乐园树山温泉世界有限公司向新灏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租赁经营树山温泉世界》的议案,依据了关联交易公允性原则,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4日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