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1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752号),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向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义煤集团”)发行706,182,96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下称“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考虑到公司2011年9月29日已经完成了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交割工作,并办理了相应的股份发行和登记工作,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披露了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煤炭业务资产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李 斌 | 独立董事 | 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 张铁岗 |
周旺生 | 独立董事 | 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 王立杰 |
武予鲁 | 董 事 | 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 田富军 |
李永久 | 董 事 | 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 翟源涛 |
宋建华 | 董 事 | 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 慕洪才 |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田富军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吴东升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张志良 |
公司负责人田富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东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志良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137,161,275.66 | 9,546,846,297.27 | 16.6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5,181,656,321.71 | 3,480,658,907.17 | 48.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2156 | 4.1752 | 48.8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307,847,936.41 | -40.2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5688 | -40.22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70,696,301.83 | 1,158,805,977.64 | 1.0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47 | 1.3900 | 1.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62 | 1.3939 | -5.8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247 | 1.3900 | 1.0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63 | 26.76 | -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65 | 26.83 | -2.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债务重组损益 | 471,157.26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902,216.76 |
所得税影响额 | 1,357,764.8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53,573.31 |
合计 | -3,219,721.3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57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上海富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5,925,586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南京贝豪科技有限公司 | 12,3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349,97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 6,313,89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14,95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83,41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92,907 | 人民币普通股 | |
马运山 | 2,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94,97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53,194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构成重大变化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1年9月30日 | 2010年12月31日 | 差额变动金额及幅度 | 注释 | |
金额 | % | ||||
应收票据 | 1,403,798,379.51 | 687,615,528.64 | 716,182,850.87 | 104.15 | (1) |
在建工程 | 1,379,429,455.48 | 933,369,056.25 | 446,060,399.23 | 47.79 | (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5,562,372.27 | 118,628,561.89 | 136,933,810.38 | 115.43 | (3) |
应付票据 | 69,300,000.00 | 115,900,000.00 | -46,600,000.00 | -40.21 | (4) |
应交税费 | 215,396,490.80 | 121,660,035.61 | 93,736,455.19 | 77.05 | (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47,000,000.00 | 210,000,000.00 | 237,000,000.00 | 112.86 | (6) |
(1)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716,182,850.87元,增幅104.15%,主要原因是票据结算量增加所致;
(2)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446,060,399.23元,增幅47.79%,主要原因是工程投入增多所致;
(3)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数增加136,933,810.38元,增幅115.43%,主要原因是专项储备所得税政策变动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6,600,000.00元,降幅40.21%,主要原因是票据到期解付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93,736,455.19元,增幅77.05%,主要原因是递延所得税增加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237,000,000.00元,增幅112.86%,主要原因是银行借款还款期将近所致。
3.1.2 利润表重大项目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1年1-9月 | 2010年1-9月 | 差额变动金额及幅度 | 注释 | |
金额 | % | ||||
资产减值损失 | 1,706,222.42 | 43,796,009.28 | -42,089,786.86 | -96.1 | (1) |
营业外收入 | 2,075,164.88 | 15,315,376.30 | -13,240,211.42 | -86.45 | (2) |
营业外支出 | 7,506,224.38 | 31,929,735.82 | -24,423,511.44 | -76.49 | (3) |
(1)资产减值损失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2,089,786.86元,降幅96.10%,主要原因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按年限划分账龄的变动导致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2)营业外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3,240,211.42元,降幅86.45%,主要原因是本期政府补助和奖励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3)营业外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4,423,511.44元,降幅76.49%,主要原因是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3.1.3 现金流量表重大项目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1年1-9月 | 2010年1-9月 | 差额变动金额及幅度 | 注释 | |
金额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7,847,936.41 | 2,187,621,526.74 | -879,773,590.33 | -40.22 | (1)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原因是:①回收货款结算中由于应收票据结算量增加,导致货币资金结算量减少;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1年7月7日、2011年8月6日、2011年9月7日公司分别刊登了三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相关公告详见2011年7月7日、2011年8月6日、2011年9月7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2011年9月28日,公司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资产除了部分瑕疵资产外已全部过户完毕,公司于2011年9月29日刊登了《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报告书》,并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发行和登记工作,于2011年10月10日刊登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相关公告详见2011年9月29日、2011年10月10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盈利预测的承诺
承诺要点:就公司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未来盈利情况,本公司与义煤集团签署了《利润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义煤集团所持公司购买资产2010年、2011年和2012年预测的净利润分别为95,026.27万元、103,600.11万元和106,168.58万元。
履行情况:根据中勤万信出具的《关于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入资产在201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鉴证报告》,拟购买资产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118,094.30万元,比《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中业绩承诺盈利预测数95,026.27万元高出23,068.03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承诺处于正常履行过程中,义煤集团未出现违背该等承诺的情形。
(2)关于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中瑕疵资产的承诺
承诺要点:若在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时,公司购买资产仍存在瑕疵,义煤集团将按各资产对应的评估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上市公司,在剩余使用年限内根据各资产对应的折旧进度将上述现金按年返还给义煤集团。若因该部分购买资产瑕疵问题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则相应资产对应的现金无需返还给义煤集团。
履行情况: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所购买资产涉及瑕疵资产评估值合计为13,452,160.13元,在重组实施时,义煤集团已以现金方式补足给上市公司。
(3)关于按照核定产能生产的承诺
承诺要点:若因购买资产包含的义煤集团本部各煤炭生产单位和子公司在交割日前实际产量超过核定产能问题对上市公司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构成障碍或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义煤集团将赔偿上市公司相应损失。
履行情况:交割日前公司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所购买资产中各煤矿均按照核定产能进行生产,实际产量未超过核定产能,也不存在因超产问题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情形。
(4)关于减少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要点:义煤集团将在未来两年内逐步分期分批将未纳入上市公司的煤炭资产装入上市公司,如果在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两年内义煤集团仍然不能完全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义煤集团承诺将剩余的未纳入上市公司的煤矿资产,全部出让给河南省的其他煤炭企业,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履行情况:截止本报告期末,该承诺正在履行之中,未出现义煤集团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
(5)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要点:为规范关联交易,义煤集团承诺如下:“(1)不利用实际控制和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实际控制和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4)就义煤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将督促公司履行合法决策程序,按照《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正常商业项目合作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报告期末,该承诺正在履行之中,未出现义煤集团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
(6)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
承诺要点: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义煤集团将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机构等五个方面的独立性。
履行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义煤集团未出现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
(7)关于义络公司股权代持的承诺
承诺要点:义煤集团承诺,在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18个月内,将促使上市公司本着平等、自愿原则收购李军(代表义络煤业后勤服务系统员工)代持的义络煤业23.67%股权、陈永让(代表义络煤业生产系统员工及管理层)代持的义络煤业26.33%的股权。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报告期末,该承诺正在履行之中,未出现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鉴于公司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实施完毕,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重组前业务相比将会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现金分红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实际利益。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报告期内现金分红实施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计划。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富军
201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11-031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1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1年10月20日在河南省义马市榕花建国宾馆二楼东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现场出席会议6 人,委托出席5人,其中:独立董事李斌先生、周旺生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分别委托独立董事张铁岗先生、王立杰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武予鲁先生、李永久先生、宋建华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分别委托董事田富军先生、翟源涛先生、慕洪才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田富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实施完毕,公司的经营业务已由通信业变更为煤炭采掘业,原会计政策已经无法适应公司目前的业务和经营,根据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结合煤炭行业特点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5月21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5年4月8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原有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主要修订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存货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等,主要增加了记账基础及计价原则、勘探开发成本核算方法、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条款等,修订后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共计三十六条。
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干先生(后附简历)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人事变动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同意宋录生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义煤大有商务大厦的议案》
同意投资27,488.22万元,在洛阳新区建设义煤大有商务大厦。
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协议受让供水供暖公司37.5%股权的议案》
义煤集团供水供暖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供水供暖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3日,注册资本8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留纪先生,本公司持有其62.5%股权。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2010年12月31日,供水供暖公司总资产3,847.17万元,净资产-1,126.60万元;2010年度实现销售收入3,348.59万元,净利润-788.47万元。
截止2011年9月30日,供水供暖公司总资产4,254.23万元,净资产-1,874.04万元;实现销售收入3,259.47万元,净利润-765.43万元。
为更好地理顺管控关系,使供水供暖公司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公司所属常村煤矿、跃进煤矿、千秋煤矿、耿村煤矿、杨村煤矿的安全生产,同意以零价格受让李留纪等七人共计持有的供水供暖公司37.5%股权。
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简历:
王干,男,汉族,1981年10月生,2008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部证券科科员,副科长,现任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证券科副科长。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11-032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1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1年10月20日在河南省义马市榕花建国宾馆二楼第三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6 名,监事张银通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监事张淑丽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学斌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68条、《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审核意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反映出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义煤大有商务大厦的议案》;
四、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协议受让供水供暖公司37.5%股权的议案》。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11-033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标的名称:义煤大有商务大厦
●投资金额和比例:27,488.22万元,100%
●投资期限:2011年10月-2015年5月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义煤大有商务大厦是为适应公司快速扩张的需要,加强公司集中化管理而计划在洛阳市投资建设的一个区域性的经营管理中心。该项目计划投资27,488.22万元,由公司全额投资建设。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0日上午在河南省义马市榕花建国宾馆二楼东会议室现场召开,11名董事中,现场出席会议6人,委托出席会议5人,其中:独立董事李斌先生、周旺生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分别委托独立董事张铁岗先生、王立杰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武予鲁先生、李永久先生、宋建华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分别委托董事田富军先生、翟源涛先生、慕洪才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田富军先生主持。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义煤大有商务大厦的议案》。
(三)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行为尚需取得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根据本公司《章程》第一百一一条,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标的为义煤大有商务大厦。
(一)项目位置:
项目位于洛阳新区
(二)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复情况:
洛阳市规划局地字第41030020080000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洛市国用(2011)第0500982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其它相关手续及批复正在办理之中。
(三)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
该项目经审批规划用地面积为16,650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为64,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
2、项目现状:场地平整。
3、该项目已于2008年12月16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其它相关手续及批复正在办理之中。预计于2015年上半年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目的
1、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增强企业影响力,提升企业品牌效应
该宗土地系公司控股股东义煤集团于2008年8月以挂牌方式取得,并于公司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时置入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有权。”的规定,该宗土地已征用两年以上,如果再不动工开发建设,洛阳市政府将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因此,开发该宗土地不仅可以规避政策风险,同时可以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建设义煤大有商务大厦作为公司的对外窗口,可充分利用洛阳的地理优势、交通优势、投资环境等综合性区位优势,扩大企业知名度,增强企业影响力,提升企业品牌效应,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2、有效提高办公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为解决目前公司在洛阳地区子公司采取租赁方式分散办公,管理成本偏高问题,公司投资建设义煤大有商务大厦后,可满足公司在洛阳人员集中办公的需要,便于大型会议和重要接待安排,有效提升办公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二)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鉴于目前该宗土地已经过了两年的限定开发期限,公司尚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存在一定的被无偿收回的风险。但考虑到公司企业性质、在洛阳地区的投资规模以及目前已经准备开工建设的现实性,该宗土地被收回的可能性很小。公司将加快进度,尽快办理相应手续,尽早取得相关批复。
2、投资控制风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工程建设物资和人工成本上涨导致投资总额增加的风险。该项目获准建设后,公司将严格按照项目投资建设管理程序进行开发建设,优化设计、规范招标、强化管理,签订经济责任制。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节约建安工程费、项目管理费等可控成本,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
3、多余楼层空置风险。该项目在满足公司自用后,尚有少量楼层对外出租或者进行其它项目的经营,可能存在空置风险。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资产规模不断扩张,公司自用的面积将逐步扩大;而且考虑到该项目所处的区位优势,类似写字楼资源还较为稀缺,因此多余楼层空置风险较小。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建设资金系公司自有资金。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其现有闲置土地资产实现稳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对于洛阳地区子公司的集中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