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潘霄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席国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蔚玲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514,810,191.33 | 3,155,860,692.31 | 11.3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114,382,760.60 | 1,098,472,386.19 | 1.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14 | 2.11 | 1.42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8,581,262.40 | -71.9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1 | -71.93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9,073,839.37 | 161,560,106.11 | -30.9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6 | 0.310 | -30.8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5 | 0.299 | -31.2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6 | 0.310 | -30.8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1 | 14.50 | 减少1.4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7 | 13.98 | 减少1.4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869,119.2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9,389.00 |
债务重组损益 | 290,472.41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1,274.31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7,707.89 |
所得税影响额 | -3,625,378.7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666,441.00 |
合计 | 5,758,178.6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8,57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 | 种类 |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225,1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5,150,000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214,01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214,01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101,214 | 人民币普通股 | 18,101,214 |
中国建设银行-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 17,479,394 | 人民币普通股 | 17,479,394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301,662 | 人民币普通股 | 13,301,662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200,705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00,705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 | 10,049,333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49,333 |
中国银行-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 | 9,871,937 | 人民币普通股 | 9,871,937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9,235,972 | 人民币普通股 | 9,235,972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501,385 | 人民币普通股 | 8,501,385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形势积极抓好精品百货营销,立足长远拓展连锁百货和家电,进一步加强对汽车、食品板块的整合和发展。报告期内,百货海门店顺利试营业,三凤桥大牌档开张,东方汽车新城进入收尾阶段,均将为公司后续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17.84亿元,比同期增长22%。1-9月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52.21亿元,比同期增长16%。
1、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表项目 | 报告期末(元) | 报告期初(元) | 增减幅度(%) |
货币资金 | 578,920,548.91 | 811,019,653.00 | -28.6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19,305.80 | 82,890.00 | 1250.35% |
应收账款 | 85,561,724.28 | 55,856,895.95 | 53.18% |
其他应收款 | 53,811,734.27 | 32,227,066.67 | 66.98% |
预付账款 | 362,537,365.85 | 209,347,874.45 | 73.17% |
存货 | 652,337,394.80 | 434,377,880.16 | 50.18% |
在建工程 | 210,500,842.30 | 40,760,429.71 | 416.43% |
长期待摊费用 | 43,674,175.31 | 33,677,464.91 | 29.68% |
短期借款 | 536,600,000.00 | 334,300,000.00 | 60.51% |
应付票据 | 397,119,148.80 | 288,607,200.00 | 37.60% |
应付职工薪酬 | 6,371,975.91 | 19,968,507.15 | -68.09% |
应付利息 | 963,253.68 | 500,628.78 | 92.41% |
应交税费 | 12,088,151.93 | 63,768,905.46 | -81.04% |
资本公积 | 52,898,508.92 | 146,377,059.32 | -63.86% |
未分配利润 | 422,757,847.62 | 313,368,922.81 | 34.91% |
少数股东权益 | 198,495,563.81 | 248,847,693.29 | -20.23% |
(1)货币资金比年初下降28.62%,主要是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和连锁门店及东方汽车建设新城项目增加了资金投入。
(2)交易性金融资产比年初增长1,250.35%,主要是子公司本期申购中签新股以及基金投资比期初增加。
(3)应收账款比年初增长53.18%,主要是信用卡回款遇国庆长假到账不及时所致。
(4)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长66.98%,主要是子公司东方汽车新增品牌建店保证金2,080万元。
(5)预付账款比年初增长73.17%,主要是汽车新增土地预付款4,024万元,汽车预付进货款7200万。
(6)存货比年初增长50.18%,主要是汽车库存增加1.97亿元和百货库存增加2,844万元。
(7)在建工程比年初增长416.43%,主要是汽车建设新城增加9,471万元,连锁门店项目增加5,998万元,公司卖场、地道接口改造等增加1,310万元。
(8)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增长29.68%,主要是新增连锁门店装修费用2,400万元。
(9)短期借款比年初增长60.51%,主要是本公司借款增加12,000万元 ,子公司东方汽车借款增加8,230万元。
(10)应付票据比年初增长37.60%,主要是子公司东方汽车增加4,430万元,子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增加6,884万元。
(11)应付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下降68.09%,主要是去年预提的年度考核奖金在本期发放。
(12)应付利息比年初增长92.41%,主要是短期借款增加及利率上调,相应计提的利息也增加。
(13)应交税费比年初下降81.04%,主要是去年末计提的税费在本报告期内上缴。
(14)资本公积比年初下降63.86%,是公司溢价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所致。
(15)未分配利润比年初增长34.91%,1-9月公司实现净利大于利润分配。
(16)少数股东权益比年初下降20.23%,是公司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所致。
2、 利润表项目
报表项目 | 报告期(元) | 上年同期(元) | 增减幅度(%)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5,086,480.30 | 8,690,123.09 | 73.60% |
销售费用 | 55,877,484.95 | 41,061,274.75 | 36.08% |
管理费用 | 83,259,624.04 | 55,540,900.48 | 49.91% |
财务费用 | 12,134,317.37 | 7,110,873.52 | 70.64% |
资产减值损失 | 5,671.98 | 40,510.07 | -86.00% |
投资收益 | 716,884.90 | 7,205,643.97 | -90.05% |
营业外收入 | 3,772,868.90 | 1,510,626.65 | 149.76% |
营业外支出 | 1,671,682.17 | 832,289.63 | 100.8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9,073,839.37 | 42,105,381.33 | -30.95% |
少数股东损益 | 6,282,094.22 | 14,083,499.81 | -55.39% |
(1)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73.60%,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相应税费增加。
(2)销售费用同比增长36.08%,主要是人员工资增长较快(增加门店)。
(3)管理费用同比增长49.91%,主要是租赁费、长期待摊费用、折旧费、水电蒸汽费、工资附加费等增长较快。
(4)财务费用同比增长70.64%,主要是银行借款增加、利率上调导致利息支出增加458万元。
(5)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86%,主要是子公司东方汽车计提的坏帐准备冲回。
(7)投资收益同比减少90.05%,主要是同期收到参股公司江苏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公司的分红579万元。
(8)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149.76%,主要是子公司百业超市转让乡镇门店导致收入增加。
(9)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100.85%,主要是子公司支付赔偿款增加。
(1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0.95%、少数股东损益同比下降55.39%,主要是本期公司在加快业务拓展中费用投入同比增幅较大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表项目 | 报告期(元) | 上年同期(元) | 增减幅度(%)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0,747.24 | 865,427.90 | -81.4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5,658,217.23 | 38,363,918.24 | 45.08%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955.44 | 3,353,003.09 | -99.49%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5,790,600.00 | -1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6,402,297.13 | 39,194,893.55 | 171.4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7,148,000.00 | 9,615,505.00 | 182.34%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0,100,000.00 | 81,500,000.00 | 59.6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9,500,000.00 | 154,000,000.00 | -48.38% |
(1)收到的税费返还的现金同比下降81.43%,主要是去年同期孙公司三凤桥食品收到政府补助62.6万元。
(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45.08%,主要是汽车子公司工资费用及劳务费支出同比增加。
(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99.49%,主要是今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东方电器减少了新股投资。
(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100%,主要是去年同期收到参股公司江苏广电网络公司的红利。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71.47%,主要是本期新增百货门店的装修支出4,378万元、东方汽车各项工程支出2,462万元。
(6)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182.34%,主要是本期本公司支付收购三凤桥肉庄少数股东股权余款。
(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59.63%,主要是本期本公司增加借款2,000万元、汽车公司增加借款2,860万元。
(8)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48.38%,主要是本期汽车公司归还银行借款比去年同期减少6950万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霄燕
2011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15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5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1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章程》原“第十三条”中“经营范围”增加“电子游戏、游艺娱乐服务”等项目后修改如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后经营);金饰品的修理改制;家用电器的安装、维修;服装、眼镜的加工服务;商品包装;综合货运站(场)(仓储)普通货运;自有场地出租;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利用本厦自身媒介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网络技术咨询、转让;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美容;停车场服务;黄金、珠宝销售;验光、配镜服务;摄影;钟表修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电子游戏、游艺娱乐服务。(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涉及专项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本议案尚需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名潘霄燕、席国良、张胜铭、高兵华、蒋海龙、张志华六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叶永福、李志强、马元兴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4、《关于召开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2011年11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8楼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11月22日。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4日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霄燕女士,1951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无锡商业大厦百货商场经理,无锡商业大厦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历任本公司第一、二、三、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席国良先生,1963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无锡市贸易局财务科副科长,无锡交电站副总经理,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本公司第一、二、三、四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总经理职务。
张胜铭先生,1957年11月出生,学士学位,助理经济师。曾任无锡商业大厦家交电商场副经理,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历任本公司第一、二、三、四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张志华先生,1975年5月出生,学士学位,助理会计师。曾任均瑶集团审计部审计经理,均瑶集团航空服务公司部长助理,上海均瑶(集团)财务高级经理,现任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秘。历任本公司第三、四届董事会董事。
高兵华先生,1971年8月出生,学士学位。曾任中国北方航空公司生产计划助理,均瑶集团云南公司总经理、航空投资部总经理。现任均瑶集团投资部总监,历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蒋海龙先生,1964年1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松阳商业局财务科长、鸿豪集团财务部经理等职,并曾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现任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历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永福先生,1947年3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国营湖光仪器厂副厂长、无锡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无锡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无锡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兼无锡市政府副秘书长,现已退休。自2008年10月27日起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志强先生,1967年11月出生,法学硕士,高级律师。任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国际律师协会理事,环太平洋律师协会法律执业委员会副主席,上海市证券业协会法律顾问团成员,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7年5月11日起历任本公司第三、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马元兴先生,1958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副教授。曾任无锡商业学校财会教研室主任、教务处处长、无锡商业学校教学副校长等职。现任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同时担任无锡商业会计研究会副会长、无锡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江苏商业会计学会副会长、江苏商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等职。2007年5月11日起历任本公司第三、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16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5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1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七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七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均豪、裴学龙、赵佳曾、印倩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同时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的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名单(张贤、高杰、陆平3人)。
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五”。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1月25日
附件五: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均豪先生,1972年10月出生,MBA学历。曾任温州均瑶航空饮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温州均瑶宾馆有限公司总经理,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均瑶集团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均瑶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均瑶集团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及第三、四届监事会主席。
裴学龙先生,1970年2月出生,学士学位,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1992.8——2001.10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副主任。现任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中心法务副总经理。历任本公司第二、三、四届监事会监事。
赵佳曾女士,1954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无锡市商业局财务审计科副科长、副局长,兼无锡市国贸控股董事、副总经理、大厦股份董事。现任均瑶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社会职务包括:无锡市政协九届、十届委员、常委,江苏省商业会计学会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无锡市特约审计员、国税局特约行风监督员。历任本公司第三、四届监事会监事。
印倩女士,1973 年5 月6 日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上海市“三八”红旗手。曾任上海文教体育用品总公司元昌分公司上海订书机厂会计,上海成浦实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上海均瑶航空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高级经理等职,现任均瑶集团财务副总监。历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贤先生,1961年6月出生,学士学位,助理政工师。曾任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助理,本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等职,现任本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历任本公司第一、二、三、四届监事会监事。
高杰先生,1970年12月出生,学士学位,工程师。历任本公司财务部科员、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部副部长、信息中心部长等职。现任本公司商品信息管理中心部长。
陆平先生,1975年2月出生,学士学位,会计师。历任本公司财务部科员、财务中心部长助理、财务中心副部长等职。现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新纪元汽车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编号:临2011-017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1月25日上午10:00。
●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22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八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当场投票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提议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于2011年11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当场投票方式举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否 |
2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否 |
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 是 |
以上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11月22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会方法
1、参会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及参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六”)及前述相关对应证件进行登记及参会。
2、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确认登记,登记时间为2011年11月24日9:30—16:00,登记地点为无锡市中山路343号公司8楼董秘办公室。(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利于公司进行会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陈辉
电话:(0510)82702093 ;传真:(0510)82700159;邮编:214001。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料。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5日
附件六: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 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委托人参加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会议期间代表本委托人行使股东权利。
本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公告议案中的第 __项议案投同意票,对第 ___项议案投反对票,对第 ___项议案投弃权票。
(注:委托人如不作具体指示,将视其代理人的具体表决为其意愿。)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法人股东)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