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吴明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霞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86,066,626.37 | 1,006,822,362.48 | 7.8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938,577,923.57 | 895,811,135.45 | 4.7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1928 | 10.6391 | -41.79%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931,507.45 | 1,417.4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193 | 842.31% | ||||
报告期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153,415,805.28 | 81.26% | 421,164,901.39 | 40.8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807,503.34 | 146.23% | 52,870,788.12 | 46.2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09 | 146.44% | 0.3488 | 46.2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09 | 146.44% | 0.3488 | 46.2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1% | -1.59% | 5.77% | -13.5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0% | -1.31% | 5.47% | -12.0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59,207.4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4,626.55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7,084.41 | |
所得税影响额 | -520,714.09 | |
合计 | 2,766,035.47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66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兴和证券投资基金 | 767,26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稳健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16,46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93,546 | 人民币普通股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99,90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万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29,020 | 人民币普通股 |
石铁南 | 396,54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红龄 | 352,552 | 人民币普通股 |
胡沛源 | 30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30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富3号ZJXT-YCTF3-005 | 241,305 | 人民币普通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吴明厅 | 30,000,000 | 0 | 24,000,000 | 54,000,000 | 首发承诺 | 2013-10-13 |
应媛琳 | 12,000,000 | 0 | 9,600,000 | 21,600,000 | 首发承诺 | 2013-10-13 |
上海瑞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964,480 | 0 | 9,571,584 | 21,536,064 | 首发承诺 | 2013-10-13 |
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150,000 | 0 | 2,520,000 | 5,670,000 | 首发承诺 | 2013-10-13 |
吴钊 | 2,700,000 | 0 | 2,160,000 | 4,860,000 | 首发承诺 | 2011-10-13 |
胡祖超 | 2,400,000 | 0 | 1,920,000 | 4,320,000 | 首发承诺 | 2011-10-13 |
俞文贤 | 935,520 | 0 | 748,416 | 1,683,936 | 首发承诺 | 2011-10-13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 | 4,210,000 | 4,210,000 | 0 | 0 | 定向发行限售解禁 | 2011-1-13 |
合计 | 67,360,000 | 4,210,000 | 50,520,000 | 113,670,000 | - | -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净额比年初增加了189.53%,增加原因为:按公司销售政策每年末国内客户货款回清,故年初的应收帐款余额较少。另报告期销售收入有显著上升,而报告期内按正常的信用期执行,报告期客户应收帐款余额都在正常的信用期内。
2、报告期末预付账款比年初增加184.39%,主要因为子公司浙江锐奇工具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基建工程进展较快,基建预付款增加较大。
3、报告期末应收利息增加261.13%,原因为截止报告期末定期存款的存续期比上期末长。
4、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增加236.49%,原因为子公司上海劲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增加导致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加,另有子公司嘉兴汇能工具有限公司土地保证金增加。
5、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38.58%,主要为募投项目上海锐奇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部分工程完工投入使用结转到固定资产。
6、报告期末无形资产比年初余额增加33.95%,主要为子公司嘉兴汇能工具有限公司购买了土地。
7、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增加37.18%,主要是子公司嘉兴汇能工具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费用增加。
8、报告期末应付票据比年初余额增加99.72%,主要子公司嘉兴汇能工具有限公司部分供应商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9、报告期末应付账款增加47.08%,增加原因为产能扩张相应增加原材料备货。
10、报告期末预收账款减少81.57%,原因为公司预收款金额较小,公司加紧对客户的订单交付期的管理,对预收款客户及时供货。
11、报告期末应交税费减少270.09%,主要是因为:子公司上海劲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口退税增加。
12、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增加78.04%,主要原因为:子公司浙江锐奇工具有限公司基建承包商工程质保金增加。
13、报告期末股本增加80%,是因为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4、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增加46.36%,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盈利状况良好。
15、2011年1-9月营业收入同比增加40.81%,7-9月份营业收入与比去年同期增长81.26%,主要原因为公司国内外市场进一步拓展,销售势头增长良好,另公司扩大了生产规模部分缓解产能不足问题。
16、2011年1-9月营业成本增加43.26%,主要原因为:本期营业收入增加,对应的成本增加。
17、2011年1-9月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105.35%,主要原因为:本期上海市开征地方教育附加、本期缴纳的增值税增加,相应的附加税增加。
18、2011年1-9月销售费用增加52.89%,主要原因为:本期职工薪酬、广告促销费用、物流费增加。
19、2011年1-9月财务费用减少560.06%,主要原因为: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对部分超募资金实行短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0、2011年1-9月资产减值损失减少97.71%,主要原因为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及公司对物料管理的加强,按政策规定应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减少。
21、2011年1-9月营业外支出增加152.09%,主要原因为:本期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增加。
22、2011年1-9月所得税费用增加63.10%,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实现利润增加,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加。
23、2011年1-9月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49.81%,主要原因为:公司扩大生产规模,生产工人相应增加,公司本期提高了员工工资,外来人员社保改革,这也相应增加了现金支出。
24、2011年1-9月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71.87%,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的增值税和附加税费增加,支付的企业所得税增加。
25、2011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417.4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842.31%;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加强了信用管理,从而改善了经营活动的现金流。
26、2011年1-9月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增加323.60%,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处理的固定资产增加,相应的增加了现金收入。
27、2011年1-9月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133.95%,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嘉兴汇能工具有限公司购买土地支付土地款增加及子公司浙江锐奇工具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开展基建投入增加。
28、2011年1-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33.77%,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嘉兴汇能工具有限公司购买土地支付土地款增加及子公司浙江锐奇工具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开展基建投入增加。。
29、2011年1-9月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100%,原因为公司报告期没有吸收投资,上期公司进行了新股发行。
30、2011年1-9月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100%,原因为公司上期偿还借款后,本期公司未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31、2011年1-9月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1210.48%,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执行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配股利,增加了相应的现金流出。
32、2011年1-9月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100%,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未向外部筹资。
33、2011年1-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01.29%,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未向外部筹资,未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本期公司实施了现金分配股利增加了相应的现金流出。
34、2011年1-9月汇率变动减少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比去年同期增加269.5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增加较大,汇率波动较大造成汇兑损失增加。
35、2011年1-9月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减少41.79%,主要是因为本期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6、2011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期比增加46.29%,7-9月份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期比增加146.23%,是因为报告期销售收增长较快,盈利状况良好。
37、2011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增加46.25%,是因为本期公司净利润大幅增加,相应的每股收益也增加。
38、2011年1-9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期比下降了13.53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了12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公司上年三季度末公开发行股票增加了净资产,从而增加了本期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1、报告期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2011年前三季度,公司主营业务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主要经营指标较去年同期稳步递增。公司克服原材料价格上涨及劳动力成本不断提高的不利因素,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不断深化内部管理,继续保持业绩持续稳健快速增长。
2011 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116.4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0.81%;利润总额为6,202.4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8.55%;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287.0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6.29%;营业利润5,873.78万元,同比去年增长了55.69%。报告期内,在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面临考验的大背景下,抓住国家十二五规划鼓励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历史机遇,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不断替代进口同类产品,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2、报告期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1)市场拓展计划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在内销方面,公司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开发新兴地区市场,不断完善营销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国各地经销商渠道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利用展会等平台、以及投放高速路牌广告等举措不断提高公司及品牌的影响力。在外销方面,除自主品牌的出口外,公司继续加强与国际著名品牌ODM客户合作,相关新产品已经开始量产。
(2)募投项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产业化项目”基础土建工程全面推进中,目前项目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报告期内“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基础土建工程已经完成,目前正处于装修阶段,其他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报告期内“专业电动工具研发中心项目 ”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
(3)技术研发进展情况
公司研发中心相关新产品的研发正在有序推进,相关专利的申请也正在办理之中。
(4)人力资源开发、储备情况
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为适应未来几年公司的经营规模、人员规模扩张的需要,公司正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开发、招聘、培训和储备工作,加强公司各部门的高端人才配置,以团队合作的方式高效开展各项工作,以期使公司在资本、研发、生产、销售、采购等各方面齐头并进。
(5)在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积极开展相关培训辅导工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3、未来的发展规划
(1)整体发展战略
根据装备制造业整体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和电动工具行业现状,结合公司的自身发展优势,公司正在不断完善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将持续以电动工具为主业,坚持品牌战略,加强有针对性的项目投资,积极整合产业,扩充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提升以质量、技术为基础要素、以资本、品牌、渠道、人才、规模为核心要素的综合竞争实力,使锐奇在国内成为替代进口工具的首选品牌,实现在高效能专业电动工具领域,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国际市场领先的知名品牌的目标。
(2)主要发展目标
公司将以上市为先发优势,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同时,精心运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新产品研制开发、引进培养人才,继续保持公司产品的领先优势,不断提升公司价值,为股东创造稳健的回报。基于对专业电动工具市场发展趋势的认识,以及公司的研发能力持续增强和经营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将继续在高效能专业电动工具领域拓展,在合适的时机开展收购兼并运作,将锐奇发展成为专业级电动工具领域替代进口产品的首选品牌,力争未来成为中国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的专业品牌。在保持专业电动工具内资领导品牌地位的同时,重点发展自主品牌的出口业务,努力成为全球领先的高效能专业级电动工具知名品牌。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_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明厅、应媛琳夫妇以及法人股东上海瑞浦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自然人股东吴钊、胡祖超、俞文贤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吴明厅、应媛琳、俞文贤承诺: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转让。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法人股东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二)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明厅、应媛琳夫妇承诺如下:
本人目前未从事或参与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将来也不从事或参与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为避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新的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拥有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它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核心人员。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三) 关于不占用公司资源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明厅、应媛琳夫妇及法人股东上海瑞浦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源。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四) 关于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承诺
公司前身上海锐奇工具有限公司2006年度、2007年度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法律依据是上海市地方规范性文件,但该规范性文件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存在按国家法定税率补缴2006年度、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风险。对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明厅、应媛琳夫妇已作出《关于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承诺》,承诺若出现公司被税务主管部门认为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而被要求按国家法定税率补缴2006年度、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情况,则需补缴的税款以及可能产生的滞纳金及罚金全部由吴明厅、应媛琳夫妇承担。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五) 关于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明厅、应媛琳夫妇就避免关联交易问题,向公司承诺如下:
1、本人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附属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人及附属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平、合理、通常的商业准则进行。
3、本人承诺不利用公司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六) 关于住房公积金问题的承诺
2007年以来,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城镇户口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明厅、应媛琳夫妇出具了《关于住房公积金问题的承诺函》,承诺:若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公司应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因此招致处罚的、或公司受到任何权益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的有关住房公积金的主张的,则其本人将在无需公司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无条件地全额承担需补缴的住房公积金款项、需向相关权益方支付的补偿或赔偿款项、以及可能据此产生的滞纳金及罚金等全部费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7,185.18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71.2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468.8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季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季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产业化项目 | 否 | 15,453.00 | 15,453.00 | 973.95 | 4,646.19 | 30.07% | 2012年05月30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6,506.50 | 6,506.50 | 483.84 | 5,205.72 | 80.01% | 2011年04月30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专业电动工具研发中心 | 否 | 3,847.00 | 3,847.00 | 0.00 | 0.00 | 0.00% | 2011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5,806.50 | 25,806.50 | 1,457.79 | 9,851.91 | - | - | 0.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收购豪迈资产业务 | 否 | 2,600.00 | 2,600.00 | 613.41 | 816.93 | 31.42% | 2011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2,800.00 | 2,800.00 | 0.00 | 2,800.00 | 100.00%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5,000.00 | 5,000.00 | 0.00 | 5,000.00 | 100.00%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0,400.00 | 10,400.00 | 613.41 | 8,616.93 | - | - | 0.00 | - | - |
合计 | - | 36,206.50 | 36,206.50 | 2,071.20 | 18,468.84 | - | - | 0.0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扩产技术改造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装修工程正在进行中,由于部分厂区仅涉及外部装修,为尽快满足生产需要,已于报告期末投入使用。收购豪迈资产项目资产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成,因被收购方专利发票未开具故未支付部分款项。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决议报告期内已履行完毕。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600万元用于收购永康市豪迈工具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业务,该业务正在履行中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经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沪众会字(2010)第4067号报告鉴证确认公司的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产业化项目先期投入3405.05万元,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扩产技术改造项目先期投入3474.65万元,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于2010年12月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6876.70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已定期储存了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到期后该部分资金将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问题及其他情况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1年04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1年04月29日。 |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2011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8
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