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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刘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983,472,771.65933,469,788.645.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898,756,855.08872,005,005.623.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7.8613.73-42.7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1,566,259.58-111.3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54-55.88%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76,542,358.8776.36%203,276,989.9561.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043,606.16-32.93%41,925,650.318.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50.00%0.37-17.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50.00%0.37-17.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2%-5.52%4.72%-13.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4%-4.43%4.65%-12.3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00,000.0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120,385.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9,018.03 
    所得税影响额-120,114.04 
    合计681,252.93-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82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鸿道3期2,842,346人民币普通股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鸿道1期集合资金信托1,990,355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592,4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动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00,080人民币普通股
    "卓玉华480,490人民币普通股
    "朱昭雄467,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华安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55,214人民币普通股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鸿道2期集合资金信托374,100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51,899人民币普通股
    "李海怀320,260人民币普通股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刘祥38,070,0000038,070,000首发承诺2013年10月18日
    江汉12,690,0000012,690,000首发承诺2013年10月18日
    刘亚12,690,0000012,690,000首发承诺2013年10月18日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880,000002,880,000首发承诺2011年10月19日
    王巍1,800,000001,800,000首发承诺2011年10月19日
    张燕民1,440,000001,440,000首发承诺2011年10月19日
    徐兴春1,080,000001,080,000首发承诺2011年10月19日
    栾承岚1,080,000001,080,000首发承诺2011年10月19日
    李俊1,080,000001,080,000首发承诺2011年10月19日
    谢建龙900,00000900,000首发承诺2011年10月19日
    里维宁900,00000900,000首发承诺2011年10月19日
    李林杰900,00000900,000首发承诺2011年10月19日
    陈希芬900,00000900,000首发承诺2011年10月19日
    陈新华900,00000900,000首发承诺2011年10月19日
    王凌海900,00000900,000首发承诺2011年10月19日
    蔡衍军900,00000900,000首发承诺2011年10月19日
    赵辉720,00000720,000首发承诺2011年10月19日
    韦余红720,00000720,000首发承诺2011年10月19日
    汪洋720,00000720,000首发承诺2011年10月19日
    徐金芳720,00000720,000首发承诺2011年10月19日
    深圳市福田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720,00000720,000首发承诺2011年10月19日
    聂淼630,00000630,000首发承诺2011年10月19日
    许芹540,00000540,000首发承诺2011年10月19日
    欧阳伟强360,00000360,000首发承诺2011年10月19日
    黄健生360,00000360,000首发承诺2011年10月19日
    李妍360,00000360,000首发承诺2011年10月19日
    湖南瑞驰丰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60,00000360,000首发承诺2011年10月19日
    钟可颐180,00000180,000首发承诺2011年10月19日
    合计85,500,0000085,500,000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2011年前三季度,超30%)

    1、前三季度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年初增长94.42%,主要因为:公司业务增长较快,报告期内公司未到结算期应收账款增加。

    2、前三季度末应收利息余额较年初增长316.80%,主要因为:公司报告期内计提了定期存款的利息。

    3、前三季度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199.93%,主要因为:员工业务经营暂借款增加及子公司苏州新国都购置土地保证金400万元。

    4、前三季度末存货较年初增长48.55%,主要因为:为了应对增长的业务需要备料和备货,增加库存。

    5、前三季度末短期借款余额较年初增长100.00%,主要因为:公司补充短期经营流动资金向银行借款.

    6、前三季度末应付票据余额较年初增长66.78%,主要因为:公司以应付票据方式支付应付账款,至期末应付票据未到付款结算期。

    7、前三季度末应交税费余额较年初减少118.79%,主要因为:公司今年以来业务规模迅速扩大,相应原材料采购增加,未抵扣增值税进项发票增多,造成应交税费比年初少。

    8、前三季度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因为:退回合作伙伴押金。

    9、前三季度末其他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38.96%,主要因为:收到政府扶持资金。

    10、前三季度末股本较年初增加80%,但资本公积减少7.33%,主要因为:年初分红配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增加股本,减少资本公积。

    11、前三季度少数股东权益余额较年初增加100%,主要因为:2011年8月,本公司与苏州君宝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苏州新国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各占其股本比例分别为90%和10%,前期实际共注资3000万元.其中299.94万元属苏州君宝投资有限公司权益.

    12、本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1.23%,主要因为: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产品销售增加。

    13、本年前三季度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61.16%,主要因为: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产品销售数量增加等因素,相关成本开支较上年同期增加。

    14、本年前三季度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250.72%,主要因为:公司收入增加,流转税缴纳多及深圳市城建税税率提高。

    15、本年前三季度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86.90%,主要因为:公司市场投入力度加大,在收入增加的同时费用也增加。

    16、本年前三季度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7.76%,主要因为:公司加大了新产品研发投入。

    17、本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499.42%,主要因为:公司利息收入增加。

    18、本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50.11%,主要因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营业收入增加,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按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方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也增加,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19、本年前三季度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53.07%,主要因为:公司2011年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提高。

    20、本年前三季度收到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0.32%,主要因为:收入增长,收回的货款也增加。

    21、本年前三季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0.97%,主要因为:收到政府专项资助资金、利息收入、及收回员工业务借款。

    22、本年前三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9.93%,主要因为:报告期业务快速增长,相应的采购支出增加,应付款到期支付货款。

    23、本年前三季度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53.75%,主要因为:公司本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及相关附加税率提高,缴纳的各项税费相应增加。

    24、本年前三季度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7.80%,主要因为: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费用支出增加。

    25、本年前三季度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70.71%,主要因为:公司购买了扩大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

    26、本年前三季度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因为:本公司与苏州君宝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苏州新国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各占其股本比例分别为90%和10%,前期实际共注资3000万元.其中苏州君宝投资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元.

    27、本年前三季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因为:公司补充短期经营流动资金向银行借款.

    28、本年前三季度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因为:公司分配2010年红利。

    29、报告期内其他主要的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的变动幅度属于合理范围的正常波动。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2011年第三季度,公司继续坚持以“创新”为核心追求的企业发展理念,秉承“专注、专业”的企业精神,继续在金融POS机领域深化和巩固自己的行业地位,以“人性、安全、便捷、速度”为标准,以商户需求和使用体验为导向,积极开发新产品,改进现有产品品质,进一步增强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在销售规模迅速扩张的同时,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本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研发项目的实施均按照2011年度的经营计划正常运行。在产品开发和业务开展方面,密切跟踪以银行卡为核心的国内电子支付行业发展趋势,紧密围绕客户、商户和持卡人的支付需求进行深度开发和创新,持续加强技术储备,以应对电子支付行业的新市场、新客户和新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和市场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276,989.9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23%;实现营业利润40,385,224.51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26.45%;实现利润总额47,999,409.4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925,650.3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8%。

    2、公司三季度及今后的业务展望:

    继续对中国银联等传统市场进行精耕细作,加大行业客户和商业银行的市场工作力度,扩大在各大商业银行的采购份额,积极跟进三大运营商的手机支付技术和业务模式的发展。在第四季度,公司将认真做好各大采购商的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在巩固国内市场的基础上,继续加强海外市场工作力度。2011年三季度及今后,公司将继续关注国际收单受理市场的动态,跟踪国际电子支付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发展动态,研究PCI支付安全认证标准等国际性通用技术标准的最新发展,做好海外市场战略布局。同时,公司将随着市场需求主体的变化,加强产品规划与管理,积极推动新产品的开发与推广,满足客户新需求,以技术服务提高客户与公司的业务粘性。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刘亚、江汉共同做出了以下承诺:

    1、刘祥、刘亚及江汉共同保证,不以自营或以合资、合作等方式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现从事的业务有竞争的业务,刘祥、刘亚及江汉现有的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受刘祥、刘亚及江汉控制的企业亦不会经营与发行人现从事的业务有竞争的业务。

    2、如违反上述承诺,刘祥、刘亚及江汉同意承担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3、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刘祥、刘亚及江汉作为发行人股东或关联方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二、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

    1、刘祥、刘亚、江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新国都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然人股东李俊、栾承岚、陈希芬、汪洋、韦余红、李林杰、赵辉、徐金芳、聂淼、张燕民、蔡衍军、陈新华、李妍、许芹、王巍、里维宁、王凌海、徐兴春、钟可颐、谢建龙、黄健生、欧阳伟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法人股东深创投、福田资本、瑞驰丰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祥、江汉、汪洋、韦余红、李林杰、栾承岚、赵辉承诺在其本人及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4、2010年11月,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祥、江汉、汪洋、韦余红、李林杰、栾承岚、赵辉承诺: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含第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人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含第十二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遵守前款承诺。

    截止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均遵守了上述承诺。截至2011年10月19日,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祥、刘亚、江汉的股份锁定承诺继续执行外,自然人股东李俊、栾承岚、陈希芬、汪洋、韦余红、李林杰、赵辉、徐金芳、聂淼、张燕民、蔡衍军、陈新华、李妍、许芹、王巍、里维宁、王凌海、徐兴春、钟可颐、谢建龙、黄健生、欧阳伟强,法人股东深创投、福田资本、瑞驰丰和所持股份均已达到解除限制期限。上述股东所持股份自2011年10月19日起可以自由上市流通,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及其关联方在公司任职期间的有关股份锁定承诺继续有效。

    三、其他承诺

    1、关于税务风险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刘亚和江汉共同承诺:“如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因任何违反税收征管的法律、法规而遭受税务主管机关追讨欠税并处罚的情况,本人同意全额承担相关的责任。”

    2、关于住房公积金风险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刘亚、江汉出具承诺函:“如今后贵司因上市前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事宜被要求补缴住房公积金、缴纳罚款或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时,我们将及时、无条件、全额补偿贵司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3、关于生产场地被迫搬迁的补偿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祥及股东刘亚和江汉共同承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且发行人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后,若因公司租赁厂房的产权瑕疵导致发行人被迫搬迁生产场地,承诺人将以连带责任方式全额承担补偿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搬迁费用和因生产停滞所造成的损失。”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和人员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4,633.40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32.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226.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季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季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运营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2,690.002,690.00750.00750.0027.88%2013年12月31日0.00不适用
    2.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5,621.005,621.000.000.000.00%2013年12月31日0.00不适用
    3.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15,306.0015,306.00182.001,476.009.64%2014年12月31日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3,617.0023,617.00932.002,226.00--0.00--
    超募资金投向 
    增资易联技术公司开展电子支付服务项目10,000.0010,000.000.0010,000.00100.00%2013年12月31日0.00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0,000.0010,000.000.0010,000.00--0.00--
    合计-33,617.0033,617.00932.0012,226.0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本公司于2011年8月24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电子支付技术苏州研发基地”的议案》,同意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超募资金)中支出1.35亿元人民币,以货币资金形式对苏州新国都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1,293万元,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立信大华核字[2010]2404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自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经本公司2011年3月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1293万元,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办理了银行资金置换手续.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刘祥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1-032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