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郭金刚 | 董事 | 因公 |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李晋平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洪强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李霞 |
公司负责人李晋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霞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3,941,374,477.32 | 29,363,691,332.53 | 15.5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4,464,418,405.34 | 11,894,200,931.51 | 21.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29 | 5.17 | 21.6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211,497,294.15 | -30.8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40 | -30.69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96,852,640.37 | 2,873,983,256.79 | 11.6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90 | 1.249 | 11.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93 | 1.256 | 12.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90 | 1.249 | 11.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49 | 20.19 | 增加0.9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54 | 20.29 | 增加0.7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51,018.6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163,187.75 |
所得税影响额 | 308,894.1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604,201.87 |
合计 | -15,109,514.0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5,61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72,505,962 | 人民币普通股1,472,505,962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64,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6,1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26,150,00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4,6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24,660,000 | |
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 | 23,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23,400,000 | |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 21,4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21,48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16,619,630 | 人民币普通股16,619,630 | |
交通银行-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6,020,877 | 人民币普通股16,020,877 | |
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7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13,730,000 | |
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11,810,296 | 人民币普通股11,810,296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1)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3,520,764,187.67元,主要是煤炭销售收入增加,以票据结算金额相应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873,870,142.95元,主要是购买设备、材料及资源整合预付款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675,583,622.93元,主要是煤炭销售收入增加,应收款项结算金额相应增加所致。
(4)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19,891,468.34元,主要是根据2011年国税第26号公告调整安全费用等所致。
(5)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163,374,187.47 元,主要是报告期内预收煤款增加所致。
(6)股本:期末较期初增加1,150,542,000.00元,为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致。
(7)资本公积:期末较期初减少460,216,800.00元,为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8)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30,856,368.28 元,主要原因是公司研发费、职工薪酬同比增加,以及报告期合并整合矿井相应费用增加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1,699,920.38 元,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430,022,347.29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的经营活动现金较同期增加所致。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134,647,583.92元,主要原因是煤炭资源整合所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减少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13,583,900.17元,主要原因是本期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以2010 年度末总股本1,150,54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现金红利1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1,150,542,000.00元,报告期内已全部支付完毕。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晋平
2011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编号:2011-018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七人,实到董事十六人,其中传真表决董事六人,公司董事郭金刚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李晋平先生主持,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二○一一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整合收购潞城市隆源焦化有限公司的议案》
依照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焦化产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煤焦化产业,进一步优化公司煤焦化产业链,进一步完善公司煤焦产品配置,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对潞城市隆源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源焦化”)60万吨/年焦化项目实施整合收购。具体情况如下:
隆源焦化60万吨/年焦化项目,焦炉炉型为4.3米捣固焦炉,炭化室孔数为2×56孔。焦炉配套的焦油回收、粗苯回收、蒸氨脱硫装置等基础设施和地面除尘、废水处理、挡风抑尘墙等环保设施完备,并建有一座3000KW煤气发电机组和两个煤气烧制玻璃水车间,同时铺设有至30万吨甲醇项目的煤气输送管道。项目的立项、环评、土地、城建规划、取水、排污许可、安全许可、焦炭经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齐全,于2010年7月通过环境竣工验收,已申报《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六批),目前该焦化厂处于生产运行状态。截止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54,596,075.92元、负债184,675,130.67元、利润总额59,309,218.92元。
2011年8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潞城市亚晋焦化有限公司进行了整合收购。隆源焦化位于潞城市北村北,毗邻公司控股子公司五阳弘峰焦化有限公司和潞城市亚晋焦化有限公司,且距离山西天脊潞安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甲醇项目仅800米,地理位置优越,供气设施完善。
待隆源焦化整合后,该区域内将形成五阳弘峰、亚晋焦化、隆源焦化总和216万吨焦炭/年生产规模,焦炉气总供气能力达4.2亿立方/年,可确保30万吨甲醇项目拥有可靠稳定的焦炉气供气来源。同时,潞城市亚晋焦化项目二期工程120万吨/年投产后,该区域焦炭生产规模将提升至240万吨焦炭/年生产规模,可最终形成6.6亿立方/年的总供气能力,基本满足甲醇项目满负荷生产用气。
因此隆源焦化项目的整合,将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五阳弘峰、亚晋焦化(整合项目)形成规模优势,并与30万吨甲醇项目形成区域联产,有利于提高上述各子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有利于公司焦化产业链条的延伸,有利于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符合省委省政府关于焦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符合公司煤焦化产业“十二五”整体发展战略布局。
公司拟以资产收购的方式对隆源焦化项目进行兼并重组,实际出资额以省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准,兼并重组的具体事宜在审议通过后根据省国资委批复意见和双方签订的资产收购协议办理。具体出资额待评估结果核准后另行披露。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