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叶有伟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刘欣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夏润鹏 |
公司负责人叶有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润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211,639,347.37 | 3,014,214,286.41 | 6.5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416,295,722.95 | 424,194,877.79 | -1.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27 | 3.34 | -0.2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5,045,171.88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51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875,008.67 | 1,637,095.15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34 | 0.0129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25 | -0.0047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34 | 0.0129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282 | 0.39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309 | -0.14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39,512.7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441,145.26 |
所得税影响额 | -920,164.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20,858.4 |
合计 | 2,239,635.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1,51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66,042,63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099,73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807,51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光大证券-工行-光大阳光新兴产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459,82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2,172,803 | 人民币普通股 | |
焦峰 | 2,142,05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光大证券-工行-光大阳光混合优选(阳光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 1,599,83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1,350,19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124,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说明 | ||||
项目 | 2011年9月30日 | 2010年12月31日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应收票据 | 9,565,632.00 | 15,433,040.00 | -38.02 | 本期应收银行承兑(货款)减少所致。 |
在建工程 | 27,126,081.65 | 5,855,350.47 | 363.27 | 本期醋文化博物馆建设投入所致。 |
无形资产 | 135,513,815.74 | 73,538,825.94 | 84.28 | 本期购入华龙管业公司工业用地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3,942,312.30 | 6,775,998.97 | -41.82 | 本期支付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
应交税费 | 6,820,845.79 | 24,625,691.36 | -72.30 | 本期缴纳应交各项税金所致。 |
应付利息 | 2,670,459.50 | 1,714,587.56 | 55.75 | 本期应付银行融资利息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328,500,000.00 | 169,000,000.00 | 94.38 | 本期融资规模增加所致。 |
专项应付款 | 56,545,585.39 | 11,000,156.00 | 414.04 | 本期收到市国投支付五里厂区转让款所致。 |
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说明 | ||||
项目 | 2011年9月30日 | 2010年9月30日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4,801,288.07 | 10,946,682.40 | 35.21 | 本期房地产税金同比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61,161,498.72 | 23,495,612.05 | 160.31 | 本期银行融资规模及利率上升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2,329,477.87 | 114,897.07 | 1927.45 | 本期应收款项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
投资收益 | 5,642,726.35 | 9,208,589.99 | -38.72 | 本期商城同比收益下降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5,649,444.10 | 485,944.94 | 1062.57 | 本期收到财政补贴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2,939,170.04 | 1,599,298.98 | 83.78 | 本期销售增长致使综合基金税费增长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4,284,393.33 | 8,293,484.48 | -48.34 | 本期企业所得税同比减少所致。 |
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说明 | ||||
项目 | 2011年9月30日 | 2010年9月30日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082,313.14 | 17,252,799.28 | -47.36 | 本期取得投资单位现金分红减少所致。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1,294,226.43 | 21,503,926.43 | 324.55 | 本期支付购买华龙管业土地使用权所致。 |
公司前三季度,努力加快推进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通过营销改革、通过品牌整合力度的不断加大,通过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消除主业发展中的瓶颈。公司酱醋调味品实现销售同比增长22.61%。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由于公司老厂区土地未能如期变现,造成恒顺工业园建设银行融资规模增大,加上银行贷款利率较同期大幅提高,因此,公司本期利息支出同比大幅增加。(2)、由于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商品房市场成交低迷,本公司房地产销售大幅下降,导致效益同比大幅下降。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1 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0 年末总股本12715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7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9,536,250元。5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分配方案已于6月13日顺利实施完毕。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有伟
2011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1-01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1日上午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10月8日以传真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董事长叶有伟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经过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推选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叶有伟先生、王明法先生、张玉宏先生、杨晓康先生、杨永忠先生、李国权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提名白燕女士、陈留平先生、汤文桂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四。)
2、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到期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委员组成需重新设立。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新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叶有伟
委 员:白燕、陈留平、汤文桂、王明法、张玉宏、杨永忠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汤文桂
委 员:白燕、陈留平、王明法、杨晓康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留平
委 员:白燕、汤文桂、王明法、张玉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白燕
委 员:陈留平、汤文桂、杨永忠、李国权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恒丰食品镇江有限公司及镇江恒丰酱醋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恒丰食品镇江有限公司及镇江恒丰酱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整合调味品生产资源、降低生产成本,公司拟进行内部资产重组,对其实施吸收合并,合并完成后注销恒丰食品镇江有限公司及镇江恒丰酱醋有限公司。恒丰食品镇江有限公司及镇江恒丰酱醋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预计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本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附:恒丰食品镇江有限公司及镇江恒丰酱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恒丰食品镇江有限公司(下称:恒丰食品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22日,现注册资本2484.496626万元,法定代表人:叶有伟;法定地址:镇江南郊六村2号;经营范围:生产调味品(食醋、酱油、酱菜、花生酱),销售自产产品。截止2011年9月30日,恒丰食品公司资产总额11431.63万元,净资产为3916.13万元;截止2011年9月30日,销售收入4896.19万元,报表累计净利润306.21万元(未经审计)。
镇江恒丰酱醋有限公司(下称:恒丰酱醋公司)成立于1993年8月14日,现注册资本202.713004万元,法定代表人:叶有伟;法定地址:镇江市镇丹路陆村一号;经营范围:生产食醋、调味品(酱油)、酱制品(酱菜、花生酱、鸡精)。截止2011年9月30日,恒丰酱醋公司资产总额178.56万元,净资产为166.49万元;2011年没有销售收入(未经审计)。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11月14 日(星期一)上午9:30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公司第三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2、《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4、《关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恒丰食品镇江有限公司及镇江恒丰酱醋有限公司》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2、截止2011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1年11月11 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1-85226003 联系传真:0511-85230209
邮编:212028
联系人: 魏陈云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新城广园路66号。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董 事
叶有伟,男,1952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调味品协会会长,中调协食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镇江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历任镇江市饮食服务公司总经理,镇江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镇江市贸易局副局长。先后被授予镇江市劳动模范、江苏省劳动模范、江苏省商业系统优秀企业家、镇江市优秀企业家光荣称号。2007年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2008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叶有伟先生在企业管理、资本运作和市场开发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很强的决策能力。
王明法,男,1965年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调协食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全国调味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镇江市醋业协会秘书长。历任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市场开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和资本运作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张玉宏,男,1964年生,大学学历,经济师、工程师职称。现任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镇江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副总经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恒丰(镇江)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1997年当选镇江市人大代表连任至今。历任丹徒县油化厂财务科长、厂长;镇江环球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经理、副总经理;镇江金香花油脂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江苏恒丰香醋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和资本运作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曾获得镇江市、江苏省劳动模范称号,并被授予镇江市五一劳动奖章。
杨晓康,男,1959年生,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职称。现任江苏恒顺集团董事、副总经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镇江恒顺酱醋厂厂长助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具有较强的现代企业管理能力和实际操作经验。
杨永忠,男,1968年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历任林业部镇江林机厂团委副书记、副科长,镇江团市委学少部副部长,市团校常务副校长,镇江市外贸集团组织人事处处长,办公室主任,镇江南泰对外经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具有较强的现代企业管理能力和实际操作经验。
李国权,男,1976年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镇江市调味品研究所副所长,公司生产部副经理,江苏恒顺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工艺设备部经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研发部经理。具有较强的现代企业生产管理能力和实际操作经验。
独立董事
白燕,女,1975年生,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调味品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兼任中国调味品经销商会会长,全国调味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全国发酵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调味品协会西餐调味品专业委员会以及中国调味品协会复合调味料专业委员会机构负责人。曾任中国调味品协会秘书长,2007年至2009年连续荣获巾帼建功标兵的称号。白燕女士对国内外调味品行业管理和市场方面有较深研究。
陈留平,男,1958年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现任江苏大学财经学院党委书记。兼任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专家、江苏省总会计师协会理事、中国机械工业审计学会会长。曾任江苏大学冶金学院副院长,江苏大学审计处处长,江苏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留平先生长期从事公司理财理论与方法、内部控制等研究。
汤文桂,男,1964年生,金融学博士、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会员)。现任厦门兴恒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华阳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兰花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厦门百穗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美国太平洋大中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长、厦门奇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西兰花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于2001年至2008年期间担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汤文桂先生在企业投融资活动、税收策划、公司购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及企业发展战略等方面有较深的实务经验。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1-012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8日发出,2011年10月21日上午8: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仁贵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股东推荐,监事会提名王仁贵先生,周良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此议案需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若获通过,他们将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0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恒丰食品镇江有限公司及镇江恒丰酱醋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0月25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仁贵先生:1957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职称。现任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工会主席,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历任镇江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党办主任,镇江纺织服装公司副总经理,曾被授予镇江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镇江市劳动模范称号。具有丰富的党务工作和工会工作经验。
周良洪先生:1964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现任江苏恒顺沭阳调味品有限公司总经理。1981年进入镇江恒顺酱醋厂学习酿造工艺。1984年被选送到重庆市酿造职业大学学习。历任镇江恒顺酱醋有限公司研究所工程师,制醋车间副主任,生产技术部副部长。